2017年江蘇連云港部分市屬事業單位赴高校招聘37人公告
江蘇省連云港市部分市屬事業單位赴高校公開招聘優秀人才公告
為更好地選拔優秀適崗人才,優化市屬事業單位人員結構,根據《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2011〕46號)和《連云港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連委辦發〔2012〕75號)有關精神,并結合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組織開展的“江蘇招才月”系列活動,經研究,連云港市部分市屬事業單位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37名編制內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詳見《江蘇省連云港市部分市屬事業單位赴高校公開招聘優秀人才崗位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表》)。
二、資格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素質,熱愛應聘崗位。
(二)具有適宜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具有與招聘崗位相適應的職業素養和實踐能力,能勝任應聘崗位工作。
(三)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2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寬至40周歲以下(1977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對年齡有特殊要求的,以《崗位表》中注明的為準。
(四)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畢業生(須于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相應證書)。
(五)具備《崗位表》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六)招聘崗位所需專業類別參照《江蘇省公務員招錄考試專業參考目錄》(2017版)。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
1. 現役軍人或普通高校在讀非應屆畢業生。
2. 事業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崗位或者人事、財務、審計、紀檢崗位招聘人員,應聘人員與事業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以及應聘人員與現有在崗人員存在上述關系,到崗后又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
3. 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4.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
三、有關待遇
被聘用的人員納入連云港市事業編制管理,享受江蘇省連云港市事業單位工資福利待遇,并按照《關于鼓勵和支持人才創新創業的若干政策意見》(連發〔2017〕26號)享受相應待遇。
四、招聘安排
本次招聘按片區分四站進行(各招聘單位的具體招聘安排見《崗位表》):
第一站 10月30日 成都
第二站 11月6日—10日 哈爾濱、長春、沈陽
第三站 11月19日 上海
第四站 11月26日 北京
所有崗位即日起接受報名。
參加兩個片區以上招聘的單位:每一站現場資格復審結束后暫停報名,各招聘單位根據崗位報名情況,按公開招聘相關要求確定擬招聘人數并組織考試。前一站招聘后未招滿的崗位繼續接受報名,以此類推。
僅參加一個片區招聘的單位:現場資格復審結束后報名截止,各招聘單位根據崗位報名情況,按公開招聘相關要求確定擬招聘人數并組織考試。
每站的擬招聘崗位情況和招聘后崗位空余情況將及時在連云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公布。
五、報名事項
報名及資格審核由各招聘單位負責。
(一)報名方式
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在資格復審當天相應的時段內同時接受現場報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應聘人員須發送《江蘇省連云港市部分市屬事業單位赴高校公開招聘優秀人才報名表》(附件2)、本人身份證、各層次的學歷、學位證書等相關證明材料的掃描件及近期一吋免冠彩色電子照片至應聘單位郵箱(具體郵箱地址見《崗位表》),郵件主題請注明:學歷+畢業院校+專業+姓名+應聘崗位+聯系電話。郵件發送成功后,將于2天內回復,如未收到相關回復信息,請及時與應聘單位聯系(具體聯系電話見《崗位表》)。
(二)資格復審
1.時間及地點
各招聘片區資格復審的具體時間和地點詳見《2017年專項引才活動專場招聘會安排表》(附件3)。
2.聯系方式
各招聘單位聯系人及聯系電話詳見《崗位表》。
3.資格復審材料
(1)《江蘇省連云港市部分市屬事業單位赴高校公開招聘優秀人才報名表》(附件2,一式一份正反面打印);
(2)本人有效期內第二代身份證;
(3)近期同底免冠一吋彩色照片3張;
(4)各層次的學歷和學位證書(就業協議書、就業推薦表);國外留學人員須提供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和我國駐外使館開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
以上材料須提供原件和復印件,原件審核后退還。對不符合招聘公告規定的崗位條件、不能提供有效證件、弄虛作假的,均取消考試資格。應聘人員報名經資格復審通過后,方可參加考試。
(三)開考比例
各崗位開考比例均為1:3,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比例達不到1:3的,核減或核銷崗位招聘計劃。對少數未達到開考比例的緊缺、急需崗位,經市公開招聘綜合管理部門審核后,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相關信息將在連云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站公布)。
六、考試
(一)考試形式
考試采取面試的形式,由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
(二)面試人選的確定
根據資格復審合格人數確定參加面試人選。
各崗位如果資格復審合格人數超過30人(含30人),面試前加試筆試,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筆試成績合格線為60分。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招聘崗位1:7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
各崗位如果資格復審合格人數少于30人,所有資格復審合格人員直接進入面試。
(三)面試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試講、答辯等形式,具體由招聘單位在考前公布。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合格線為60分。面試全部結束后,面試成績統一公布。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七、體檢、考察
考試結束后,在考試合格人員中,根據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招聘崗位1:1 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名單。若成績出現并列,組織加試,方式另定。體檢由各招聘單位組織,體檢參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體檢結束后,由各招聘單位負責組織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
八、公示
根據考試成績、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對擬聘用人員在連云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網站公示 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崗位名稱、擬聘用人員姓名、招聘考試成績、排名等。
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公示有異議影響聘用等原因出現招聘崗位空缺時,由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提出是否遞補的意見。如遞補,在考試合格人員中,按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九、聘用
對公示無異議人員,由各招聘單位按規定為其辦理有關聘用手續,與其簽訂聘用合同,并約定試用期。聘用審批后不再進行遞補。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定崗定級。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終止聘用關系。
十、注意事項
(一)應聘人員應對自己所填報資料的真實性負責,誠實應聘。對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考試過程中作弊等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將取消應聘資格。
(二)各招聘單位將以電話、短信或郵件的方式通知應聘人員考試時間、地點以及相關安排,在此期間,應聘人員必須保持通訊正常,若出現由于應聘人員本人原因導致錯過考試等情況,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全部責任。
(三)聘用人員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報到,逾期不能報到的,招聘單位不保留其聘用資格。
(四)2018年應屆畢業生須于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相應證書,逾期不能取得的,取消聘用資格。
十一、紀律、監督
監督舉報電話:
1.連云港開放大學:0518-85803591;
2.中共連云港市委黨校:0518-85810183;
3.連云港市財政局:0518-85520608;
4.江蘇省連云港工貿高等職業技術學校:0518-85987052;
5.連云港師范高等專科學校:0518-85817772;
6.連云港職業技術學院:0518-85985011;
7.連云港市規劃局:0518-85526189;
8.連云港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0518-85454546;
9.連云港市教育局:0518-85822179。
十二、本公告未盡事宜,由中共連云港市委組織部、連云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附件:點擊下載附件
1.江蘇省連云港市部分市屬事業單位赴高校公開招聘優秀人才崗位表.xlsx
2.江蘇省連云港市部分市屬事業單位赴高校公開招聘優秀人才報名表.doc
3.2017年專項引才活動專場招聘會安排表.docx
中共連云港市委組織部
連云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