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安徽合肥數字城管監督指揮中心招聘8人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市數字城管監督指揮中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8名政府購買服務崗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招聘崗位及條件
“專業”主要依據國家教育部2012年公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等專業(學科)指導目錄設置。
崗位代碼 | 學歷 | 專業 | 年齡 | 人數 | 其他 |
01 | 國家承認學歷的 專科及以上畢業生 | 專科、本科:計算機類; 研究生:計算機科學與技術類、信息與通信工程類。 | 30周歲以下 | 4 | |
02 | 專科:語言文化類; 本科:中國語言文學類; 研究生:中國語言文學類。 | 1 | |||
03 | 專科:財務會計類 本科:統計學類 研究生:數學類。 | 1 | |||
04 | 專業不限 | 2 |
招聘對象為國家承認學歷的大學專科以上畢業生且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人員,還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崗位所需的專業條件;
(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團結協作,吃苦耐勞,能適應較長時間的戶外及夜班等高強度工作,具有良好的個人品行和職業操守,責任心和團隊合作意識強;
(七)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年齡條件”中“30周歲以下”為“1987年9月1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一)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
(二)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
(三)現役軍人;
(四)經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五)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六)法律規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三、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將委托人事考試機構組織實施,招聘方式實行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辦法進行,招聘程序為:現場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
(一)現場報名、資格審查
1、考生于2017年11月1日-11月3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到合肥市數字城管監督指揮中心(合肥市太湖路5號)現場報名,逾期不再報名。
2、考生報名時須提供從網上下載填寫并打印的《合肥市數字城管監督指揮中心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并提供以下證件、材料:
①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②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③其中屬在編工作人員的,需按人事管理權限提供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④近期正面免冠一寸標準證件照2張。
報名通過資格審查人員現場按規定繳納考試費用。
3、招聘崗位繳費人數與招聘計劃數的比例達到3:1方可開考。未達到開考比例的,相應核減該崗位招聘計劃數或取消該招聘崗位,退回所收考試費用。
4、已繳費考生請于11月9日至11月10日從合肥市城市管理局網站查詢準考證號、考點名稱、考點地址、考場號、座位號填入準考證,并攜帶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原件按準考證上指定的時間、地點參加筆試。
(二)筆試
1、筆試采取閉卷形式進行,考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一科,總分100分,不指定參考資料。
《公共基礎知識》的主要內容:政治、經濟、法律、人文、管理、國情省情等常識,判斷推理,言語理解與表達,寫作等。
筆試成績設定最低分數線50分,未達到最低分數線的考生,不予進入下一環節。
2、筆試時間:2017年11月11日上午9:00-11:00;
筆試地點等相關事宜以筆試準考證為準。
3、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將在合肥市城市管理局網站公布筆試成績、面試地點以及面試人員名單。
(三)面試
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確定面試入圍人員名單。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確定為參加面試人選。崗位招聘計劃數與實際參加筆試人數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參加筆試考生人數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名單。面試入圍人員,須按公告要求領取面試通知書,并繳納面試費。
面試工作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面試設立考官組。考官組一般不少于7人,其中外聘考官數量占考官組人數的一半以上。
面試滿分100分,成績當場公布(保留至小數點后兩位)。面試設定最低分數線60分,面試成績未達到最低分數線的考生,不予進入體檢和考察。
(四)成績合成
報考人員考試最終成績依筆試成績與面試成績6:4合成確定(保留至小數點后兩位),在合肥市城市管理局網站上公布。根據招聘計劃數和報考人員考試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額確定進入體檢、考察的人員(若出現總成績并列的,按筆試成績高低決定取舍)。
(五)體檢和考察
體檢、考察工作由市數字城管監督指揮中心組織實施。
1、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國人廳發〔2007〕25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0〕82號)等規定執行。
體檢在三級甲等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工作結束后,由醫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結論性意見。對體檢結論有疑問者,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決定是否復檢,復檢只能進行1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2、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標準,根據擬招聘崗位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紀守法、自律意識、能力素質、工作經歷等。
如擬聘用對象自動放棄或體檢、考察不合格的,在考生中按合成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若出現總成績并列的,按筆試成績高低決定取舍)。
(六)確定擬聘人員并公示
體檢、考察均合格的人員,在合肥市城市管理局網站公示7天。公示期間及期滿后擬聘用人員主動放棄崗位或或被反映有問題并查有實據影響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所空名額不再遞補。
四、聘用形式及待遇
(一)公示期滿后,公示無異議或有異議但不影響聘用的即辦理聘用手續。新聘人員實行第三方人事管理,用人單位與第三方人事管理單位依法簽訂《勞務派遣協議》,第三方人事管理單位與擬聘人員依法簽訂勞動合同。首次簽訂勞動合同期限為3年,其中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
(二)待遇:聘用人員待遇按照合辦〔2014〕2號和合編辦〔2016〕124號文件關于市直事業單位編外聘用人員待遇相關規定執行,財政供給,享受住房公積金、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障。
五、其他
(一)應聘人員應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報名資料恕不退還,本單位承諾對應聘人員所提供的所有信息保密。
(二)招聘單位有權根據崗位需求變化及報名情況等因素,調整、取消或終止個別崗位的招聘工作,并對本次招聘享有最終解釋權。
(三)應聘人員要嚴格遵守招聘紀律,不得弄虛作假,違者取消應聘資格,已錄用的解除勞動關系。
(四)筆試費用45元/人;面試費用80元/人。
(五)聯系電話
政策咨詢:0551-63731082(合肥市城管局)
0551-63731105(合肥數字城管監督指揮中心)
監督:0551-63731090(合肥市城管局)
(六)查詢網站:合肥市城市管理局(www.hfsr.gov.cn)
合肥市城市管理局
2017年10月26日
相關文件1:合肥市數字城管監督指揮中心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