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湖南張家界市人民醫院招聘69人公告
因醫院工作需要,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一批勞動合同制工作人員,根據《勞動合同法》、《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以及國家、省、市招聘工作人員有關規定,現將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本次招聘計劃69名,具體招聘崗位、招聘計劃、報考職位要求等詳見附件1(報考職位要求中“以上”、“以下”均包括本層次要求)。
二、招聘條件
(一)報考人員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年齡以報考職位要求的年齡為準;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具備符合報考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報考人員的學歷(學位)須為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對有異議的國民教育學歷(學位),以市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認定的結果為準。報考人員的專業應嚴格按照畢業證書的專業填寫。
7、具備招聘職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報考職位明確要求有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須具備與職位所提出工作性質一致、符合級別及年限要求的工作經歷(全日制高校畢業生在校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能計算為工作經歷時間),工作經歷時間截止2017年11月3日,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計算。
(二)不得報考情形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公務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3、在各級公務員考錄、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聘用紀律行為尚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4、現役軍人;
5、錄用、聘用后與服務單位約定的最低服務年限未滿的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6、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人員;
7、具有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以上不得報考情形的截止時間均為2017年11月3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計算。
三、報考辦法
(一)報名方式、時間及流程
1、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方式,報名地點為醫院人力資源部。
2、報名和資格審查時間:2017年11月1日-11月3日8:00-17:00(工作時間)。
3、報名流程
見本招聘公告后,報考考生自行下載《2017年張家界市人民醫院招聘勞動合同制工作人員報名表》二份(附件2)→在每份報名表上親筆如實填寫個人信息(黑色鋼筆或圓珠筆)→粘貼個人照片(準備近期免冠一寸正面證件照3張,一張粘貼于報名表的“相片”處,另外兩張疊瓦式貼于報名表的右上角,便于撕取)→持填寫個人信息并粘貼好照片的報名表和招聘公告規定的相關報考證件、資料,到醫院人力資源部進行報考資格審查→報考資格審查合格的,由負責資格審查的工作人員在報名表意見欄簽字確認→考生將右上角沒有粘貼個人照片的報名表留存,另一份報名表交負責報考資格審查的工作人員→報名成功(報名時需繳納報名費100.00元)。
(二)報名要求
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第二代)必須一致。凡重復或多報及報名與考試使用身份證不一致者均予取消考試資格。報名時報考人員應當認真閱讀本公告及報考職位要求,慎重、理性報考。若對報考職位要求有疑問的,可直接咨詢醫院人力資源部。
報考人員報名時提供的各種證件、資料及填寫的信息等應當真實、準確。報考人員和有關單位、人員提供的涉及報考資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實的,取消本次報考資格。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取消本次考試資格并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三)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由醫院負責組織實施。成立3人以上的審查小組,按照發布的招聘崗位、條件組織審查,查驗核實報名人員有關的證書、證明等材料原件(復印件),嚴禁擅自變更條件進行資格審查,否則,依法追究資格審查人員的責任。
資格審查時,報考人員須當場提供本人的相關證件(身份證、畢業證、執業資格證等)原件。報考職位要求中,對資質資格有要求的,須攜帶相對應的各類證書原件;招聘崗位有工作經歷的要求的,須攜帶聘用合同原件。
資格審查包括報名時資格初審、面試前資格復審、聘用時資格終審,并貫穿考試聘用工作全過程。資格初審不合格,不得參加筆試;資格復審不合格,不得參加面試;資格終審不合格,不予聘用。
(四)準考證領取
報名成功的考生,須于2017年11月7日14:00-17:00到醫院人力資源部領取準考證,憑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考試。
四、考試內容、時間和地點
本次公開招聘考試采取筆試、面試方式進行,由張家界市衛生計生委、張家界市人民醫院共同組織實施。
(一)筆試
1、筆試內容、分值:筆試內容以招聘崗位的專業基礎理論、基本知識和基本技能為主,分值為100分。
2、筆試時間:2017年11月8日9∶00-11∶00。
3、筆試地點:醫院設置考場,考生應按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筆試。
崗位報名人數與該崗位招聘計劃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3∶1,部分崗位達不到3:1比例的,經報相關部門批準同意后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或核準招聘計劃并公告。
(二)技能操作考核和面試
1、技能操作考核內容、分值:護理專業公布靜脈輸液、皮內注射、肌內注射三項護理操作,考前由考生從三項操作中臨時抽取一項作為技能操作考核內容;醫療技術及其他專業為相應專業。面試內容為回答問題、儀容儀表、語言表達與溝通能力、應變能力等。技能操作分值為100分;面試分值為100分。
2、技能操作考核和面試時間、地點:2017年11月10日9:00至結束。地點設在醫技綜合樓十二樓操作室。
3、技能操作和面試人選確定。護理專業按招聘計劃1:2的比例確定技能操作和面試人選,分類進行技能考核和面試,分類錄取。其他專業根據筆試成績,在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從高到低的順序,按招聘計劃1:3的比例確定技能操作和面試人選,若最后有多名相同成績者,則一并進入。
(三)成績合成
考試綜合成績按以下方式計算:
考試綜合成績=筆試成績×40% +技能操作成績×40%+面試成績×20%.
筆試、技能操作和面試成績均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第三位小數按四舍五入法處理。
五、體檢和考察
(一)體檢
1、體檢人選。面試結束后,根據考生的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進行排名)的順序,按錄用計劃等額確定體檢人選。
2、組織實施。體檢由張家界市人民醫院組織實施。
3、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及醫療行業管理等規定執行。醫療行業管理規定具體為:無精神病史,無色盲、色弱、雙耳聽力障礙,無影響履行醫療護理工作職責的疾病、殘疾或者功能障礙等。
對體檢結論有異議者,可在知道體檢結論起3個工作日內,向張家界市人社局書面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只針對有異議的項目進行,且只能復檢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不按規定要求進行體檢的,視為放棄體檢。報考人員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故意隱瞞真實情況的,取消聘用。
(二)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程序。考察采取查閱檔案、實地調查、相關部門出具證明等方式進行。考察的重點是報考人員在思想政治、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職位匹配等方面的情況以及學習工作和報考期間的表現。
同時,要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條件,提供的報名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有效,是否具有報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況。
對原已就業的應聘人員,在組織考察時本人應當提供原服務單位同意解除聘用(勞動)關系的證明。否則,不予聘用。
(三)體檢與考察不合格的遞補
體檢和考察不合格的應聘人員,不予聘用。由醫院根據空缺名額,報醫院黨政聯席會同意后,按照應聘同一崗位考試綜合成績和體檢結果,可依次等額遞補。
六、公示與聘用及聘后管理
由醫院人事部按照考試、體檢、考察結果擇優提出擬聘人員名單,報醫院黨政聯席會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并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公示期間,對擬聘用人員有反映的,由醫院監察部調查核實,提出處理意見報黨政領導班子審定。
公示無異議的擬聘人員,由醫院人力資源部辦理聘用相關手續。
新聘人員按照《勞動合同法》簽訂勞動合同,并執行3個月的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按崗位設置管理相關要求,聘用在相應崗位并服從崗位調配。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組織與監督
(一)加強領導。成立張家界市人民醫院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由醫院黨政領導班子成員組成。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醫院人力資源部。
(二)加強監督。嚴格按人事部令第6號、湘人社發〔2011〕45號、張人社發〔2014〕70號及本工作方案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執行,自覺接受市人社局、市衛計委的全程指導監督,確保招聘工作公開、公平、公正。
(三)嚴肅紀律。嚴格執行國家、省、市有關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紀律規定,對違反公開招聘程序和紀律規定的人員,要按相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要視情節輕重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八、報考服務咨詢及監督舉報電話
(一)招聘政策、報名及考務咨詢電話:
醫院人力資源部:0744-8231645。
(二)監督舉報電話:
醫院監察室:0744-8228362
點擊下載>>>
附件:1、2017年張家界市人民醫院招聘勞動合同制工作人員計劃與職位表
附件:2、2017年張家界市人民醫院招聘勞動合同制工作人員報名表
張家界市人民醫院
2017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