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浙江金華磐安機關事業單位招聘47人公告
根據《磐安縣行政單位編外用工管理辦法(暫行)》(磐人社[2016]6號)的有關規定,經研究,決定公開招聘部分編外工作人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本次計劃招聘編外工作人員47名,招聘對象、崗位、條件及待遇等詳見《2017年磐安縣編外用工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附件一)。也可登錄磐安人才網(www.parcsc.com)查詢。
二、招聘程序
(一)報名
報名采取現場報名方式,由招聘單位負責受理和匯總。
1.報名時間:2017年10月30日至11月1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2.報名地點:人力資源市場(振興街55號)
縣人力社保局就業處報名咨詢電話:84661822
縣市場監管局咨詢電話:84881212
縣經商局咨詢電話:84660589
縣安監局咨詢電話:84660885
縣農業局咨詢電話:84668519
縣國土資源局咨詢電話:84661524
縣旅游局咨詢電話:84660332
尖山鎮人民政府咨詢電話:84791083
安文鎮人民政府咨詢電話:84661160
玉山古茶場文保所咨詢電話:84715828
胡宅鄉衛生院咨詢電話:84701307
五丈巖水庫管理處咨詢電話:84791216
大盤山博物館咨詢電話:84661300
3.報名要求:報名時請攜帶本人身份證、戶口本、學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近期免冠一寸彩照1張和填寫報名表一份,有工作經驗要求的請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并蓋章。
報名人員須認真閱讀公告,按照公告公布的條件填寫《編外工作人員招聘報名表》(附件二)(可在磐安人才網www.parcsc.com自行下載,已就業人員需由所在單位在報名表上簽署意見并蓋章),并提供與之相符且真實有效的報名材料。確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報,代報者除攜帶上述報考人員的相關證件材料外,還需提供委托書、被委托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如提供材料與報考崗位所需條件和要求不符或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將取消聘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本人承擔。
(二)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由招聘單位負責。應聘人員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須真實完整,資格審查將貫穿公開招聘全過程,如發現不具有報名資格或偽造報名材料的,取消考試、聘用資格。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取消聘用資格: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被機關事業單位辭退(解聘)未滿5年的人員,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應聘。
(三)筆試
筆試由人力社保部門組織實施。
筆試采取閉卷形式,滿分為100分。筆試公用卷為《綜合基礎知識》,考試內容包括政治、黨史國情、法律法規、科技知識、管理知識、經濟理論和公文寫作等。招聘單位也可根據崗位工作需要考查專業知識。筆試時間初定為11月3日,考試時間、地點、內容以準考證為準。
報考人員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第二代身份證,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
筆試總成績合格分數線按照實際參加考試人數淘汰20%的比例劃定。
其中,面向2017年磐安縣事業單位考試成績合格的考生招考的縣市場監管局、縣經商局、縣安監局、縣農業局、縣旅游局、縣人力社保局、縣國土資源局、尖山鎮人民政府、安文鎮人民政府等普通崗位,不再進行筆試,筆試成績以該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的筆試總成績為準,其它有特殊要求的崗位報名人員需重新參加筆試。
(四)確定面試(技能測試)對象
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根據各招聘職位報考人員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3確定面試對象(其中招聘計劃3名及以上的職位按1:2確定),最后一個名額如筆試成績相同的,成績相同人員均進入面試。招聘職位中出現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
要求技能測試的崗位(大盤山博物館講解員),按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按1:5確定技能測試對象。
(五)面試(技能測試)
面試(技能測試)由人力社保部門組織實施。
入圍面試(技能測試)的人員放棄面試(技能測試)資格的,相關崗位不再遞補。面試(技能測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面試(技能測試)不合格者,不能列入體檢、考察對象。
(六)確定體檢、考察對象
面試(技能測試)結束后,將筆試總成績(多門課的按滿分100分折合后計算)、面試(技能測試)成績合成計算總成績。若總成績相等,以筆試總成績高的排位在前。總成績的計算公式為:
總成績=筆試折合成績×40%+面試(技能測試)成績×60%
根據報考人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進行體檢。已參加過2017年浙江省磐安縣公務員、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體檢且體檢合格的人員不需要再體檢。
(七)體檢、考察
體檢工作由人力社保部門組織實施。
體檢工作按人力社保部、衛生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執行。
體檢按人社部、國家衛計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
如體檢合格人數不足計劃招聘崗位數,按報考該崗位人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遞補參加體檢。報名人數少于招聘崗位數,按實際人數確定。報考人員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
考察由招聘單位具體實施。
考察按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執行。考察結果僅作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據。
(八)公示、聘用
體檢、考察結束后,將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在磐安人才網公示7天。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聘用有關程序辦理聘用手續。被聘用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
三、特別提示
1. 本次招聘入圍面試(技能測試)人員名單、總成績、入圍體檢人員名單、體檢(復檢)結果、入圍考察人員名單、擬聘用人員名單等均在磐安人才網(www.parcsc.com)公布,應聘人員應及時登錄磐安人才網(www.parcsc.com)公告欄查詢信息,有關事項不再另行通知。
2.每位考生(身份證號碼)只能報一個崗位,請務必認真核對,確保真實、準確。
3. 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中組部、人社部、國家公務員局《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人社部發〔2016〕85號)和省有關規定執行。對違紀違規行為,按《關于將人事考試中違紀違規考生信息納入人事考試信用體系的通知》要求,上報浙江信用網上予以公布。希望廣大報考人員從現在做起,從自身做起,誠信報考,誠信參考,不要在信用記錄上留下污點。
4.對應聘專業、學歷、學位、資格條件及備注的內容等信息需要咨詢時,請應聘人員直接與招聘單位聯系。
5. 應聘人員對公布、公示的相關內容(含本公告)有異議的,可在公布、公示之日起7日內向人力社保部門反映。聯系電話:0579-84661822。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招聘單位和磐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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磐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磐安縣市場監管局
磐安縣經濟商務局
磐安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磐安縣農業局
磐安縣國土資源局
磐安縣旅游局
尖山鎮人民政府
安文鎮人民政府
磐安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
胡宅鄉衛生院
五丈巖水庫管理處
大盤山博物館
2017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