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廣東佛山市藝術創作院招聘1人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我單位擬向社會招聘1名工作人員,現依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139號)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崗位和人數
繪畫創作與研究崗位1人,從事美術學專業 (油畫)創作工作。
二、薪酬待遇
工資待遇按國家事業單位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三、招聘范圍
面向社會。
四、招聘條件
應聘人員應同時具備下列基本條件及崗位任職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者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二)崗位任職條件
繪畫創作與研究崗位:普通高校研究生學歷、碩士及以上學位,美術學專業(A050403)油畫方向,獨立完成作品曾多次入選省級美術展覽并獲獎及入選全國性美術展覽。能夠承擔專業藝術活動的策劃和藝術類書籍的編輯和設計工作;有較強的理論水平,在省級及以上期刊發表過論文。有良好的溝通協調能力,年齡為35周歲以下( 截止至報名之日)。
專業名稱參照廣東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目錄((2017年版)。如報考人員所學專業未列入《廣東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目錄(2017版)》專業要求的,可選擇專業要求中相近專業報考,但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報考崗位要求的專業主要課程基本一致,并提供原畢業院校出具的認定為相近專業的證明方可報考。
五、報名和資格審查
招聘公告在佛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發布,公告時間為10個工作日,公告發布的10個工作日后可以開始接受報名。
(一) 報名時間:2017年 11 月 16 日至11 月 20 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二) 報名地點:佛山市藝術創作院,地址:佛山市禪城區汾江中路43號五樓,聯系電話:0757-83307549,聯系人:吳倩文、孔小萍。
(三)報名要求:報名采用現場報名方式,應聘者須填寫《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并提供個人簡歷、職稱證明、學歷證、學位證、身份證、獲獎證書、論文及成果等相關證明材料的復印件,個人獨立完成作品10幅(提交高清照片)。
(四)資格審查:我單位對應聘者進行資格審查后,確定考試對象,并通知考試時間、地點。
六、考試
(一)筆試:根據《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及相關問題處理的通知》(佛人社[2011]377號)規定,此次招聘崗位要求中級以上職稱人員或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人員,可免予筆試直接進入面試環節。
(二)面試:面試由三部分組成
1,專業知識測試﹙30分﹚;2,現場油畫創作寫生﹙40分﹚;3,考評小組面試﹙30分﹚。以考評小組的三科總分的平均分為考試成績(分數計算到小數點后一位),總分100分。
(三)成績的計算方法:面試成績即總成績,總成績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
七、體檢
根據擬聘人數,各招聘崗位按照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等額體檢人選。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規定,組織體檢人選到指定區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體檢不合格的,可按成績高低在具備候選資格人員中依次遞補。體檢所需費用由我單位支出。
八、考核
對體檢合格者,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進行組織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放棄聘用的,可在同一崗位中按報考人員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九、公示與聘用
(一)經考試、體檢、考察合格后,確定擬招聘人選,名單在佛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我單位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試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批準聘用的人員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到,逾期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
(二)新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試用期限按國家有關規定確定。試用期內或試用期滿,經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考核合格的,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定正式聘用合同,并嚴格履行合同條款。
點擊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