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湖南永州中共江永縣委組織部選調6名公告
為加強縣委組織部干部隊伍建設,進一步提升組織部門服務質量、工作效率和隊伍素質,經縣委組織部部務會研究并報縣委領導同意,縣委組織部面向全縣公開選調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計劃
縣委組織部工作人員6名(行政單位2名,參管單位3名,全額撥款事業單位1名)。
二、選調條件
1、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和各項方針、政策,具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作風正派,清正廉潔,奉獻精神強,身體健康。
2、熟悉黨務工作,文字綜合能力較強。
3、報考行政和參管單位的,須具有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身份(已進行登記);報考全額撥款事業單位的,須是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在編在崗正式工作人員(工勤人員除外)。
4、近三年內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含稱職)。
5、年齡在40歲以下(1977年11月1日后出生)。
6、具有大學專科以上學歷。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選調 :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受處分期間或未滿影響期限的;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選調程序
1、報名
報名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報名地點:行政中心三樓3025縣委組織部辦公室,聯系電話:0746-5722441,聯系人:滕星(18874655212)。報名時間:2017年11月2日至2017年11月7日。
報考人員報名時填寫《中共江永縣委組織部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一張(報名表可到江永縣政府網下載),交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張和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報考人員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提供虛假報考材料的,一經查實,取消報考資格,并向報考人員單位通報情況。
2、資格審查
報名結束后,由縣委組織部組織人員對報名者進行資格審查。選調職位的報名人數與擬選調人數的比例不低于3:1,達不到開考比例的,核減選調計劃。
3、考試
①筆試。主要測試政策理論水平、文字綜合能力等,滿分100分,考試時間120分鐘。筆試成績占考試綜合成績的60%。
②面試。根據筆試成績按選調職數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人選。面試成績占考試綜合成績的40%。
筆試、面試的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4、體檢
根據綜合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體檢標準按照公務員體檢有關文件規定執行,如體檢有不合格的或者自愿放棄體檢的,按綜合成績排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不超過一次。
5、考察
體檢合格者,確定為考察對象,由縣委組織部會同縣紀委、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行考察,主要對考察人選的德、能、勤、績、廉進行全面考察,重點考察政治素質、工作實績、廉潔情況。
6、討論決定和公示、試用、調入
根據考察情況和職位要求,由縣委組織部部務會研究確定擬公開選調對象,經研究,如職位無合適人選或者合適人選未達到選調計劃的,該職位可空缺或者減少選調名額。擬選調對象報縣委同意后,將擬選調對象名單進行公示,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公開選調的人員正式確定為選調對象,按照相關規定辦理正式入編調動手續。
本次公開選調工作由縣委組織部具體組織實施,由縣紀委全程監督,同時接受考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未盡事宜,由縣委組織部部務會研究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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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江永縣委組織部
2017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