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下半年廣東廣州市番禺區招聘輔警128人公告
為加強我區輔警隊伍建設,充分發揮輔警隊員的積極作用,經區政府批準,現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輔警128名,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招聘職位
共128個職位。具體招聘職位、專業要求、資格條件等詳見《2017年下半年廣州市番禺區招聘輔警職位表》(附件1)。
二、招聘對象及資格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熱愛社會主義,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品行;
(二)遵紀守法,品行良好,熱衷社會治安工作,無違法犯罪記錄;
(三)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以2017年10月31日為日期計算節點);
(四)高中或中專以上學歷;
(五)身體健康,五官、體形端正,無殘疾,無口吃,無重聽,無色盲,無明顯生理缺陷及特征。男性,身高在165cm以上;女性,身高在155cm以上;
(六)有特殊技能或特殊崗位需要的經區公安分局批準可以不受年齡、學歷、身高等條件限制;
(七)同等條件下,下一級輔警崗位人員優先錄用。
三、報名、現場資格審核及考試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方式:采取先網上預報名,再現場資格審核的方式進行。未完成網上預報名的,不接受現場報名及資格審核。
2、網上受理考生報名時間為:11月4日上午9時至11月8日下午17:00。應聘者可通過http://www.pyrc.com.cn“單位招考”欄進行網上預報名。報考人員需交報名費50元,網上繳費截止時間為2017年11月9日(星期四)17:00時。網上繳費成功后報名方為有效,未按期繳費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報名期間,報考人員未繳費確認的可改報其他職位,繳交報名費后不可再改報其他職位。2017年11月8日17:00至11月9日17:00期間,只能進行繳費,不可再更改所報職位。因提供與本次招聘條件不相符及虛假材料未能通過資格審查或因本人原因未能參加考試的均不予退費。
3、2017年11月10日上午9:00時至下午5:00時網上打印準考證,不另行通知。考生憑準考證和身份證參加考試。
(二)體能測試
體能測試考察考生是否具備一定的身體素質應對公安工作。體能測試程序初定于2017年11月14日(星期二)進行,具體測試項目、時間和人員批次安排在番禺人才網另行通知。
(三)現場資格審核
1、體能測試成績合格(60分)以上的考生進入現場資格審核程序,現場資格審核時間:2017年11月16日(星期四)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不按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審查者視為放棄面試資格。
2、資格審核時應聘者須提供的證件、資料及有關要求:(1)身份證、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本人戶口簿;(2)計劃生育證明或未婚證;(3)有關的駕駛證、專業技術資格證、執業資格證等報名要求證書、證明材料;(4)所有證件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復印件(A4規格);(5)打印《廣州市番禺區招聘輔警報名表》(附件2)一式一份,表格網上預報名后可自動生成。
3、應聘者報名時應確認本人符合公布職位的資格條件;所提交的材料必須真實、準確,且與填寫報名表的情況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資格。
4、應聘人員須本人親自參加現場資格審查,不接受委托報名和資格審查;每人僅限報考一個職位,但可以選擇服從職位調配,當某一職位出現報名空缺時可以從其他職位考試合格人員中進行調配。
5、報考人數少于招考職位數的,按實際報名人數開考,剩余職位數可以從其他職位報名中調劑。
(四)面試
體能測試成績合格(60分)以上并通過現場資格審核的考生進入面試。面試人員名單、面試時間安排在番禺人才網另行通知。
(五)專業技能測試
專業技能測試對象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順序按照招錄人數1:1的比例確定。專業技能測試考察考生計算機基礎能力水平。60分及以上的認定合格,不足60分的直接予以淘汰,考分不計入總成績。專業技能測試不合格的,按考試成績高低依次在考試成績合格人員中遞補。
(六)成績
考試總成績按體能測試、面試4:6比例計算合成,考試總成績合格分數線為60分,總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用。
四、體檢
擬錄用人員進入體檢,體檢不合格的,按考試成績高低依次在考試成績合格人員中遞補。
五、政審
體檢合格的進入政審,政審內容包括了解報考者的個人簡歷、現實表現及對其直系親屬、重要的旁系親屬的調查等。政審不合格的,按考試成績高低依次在考試成績合格人員中遞補。
六、崗前培訓
擬錄用人員名單確定后,統一進行崗前業務培訓,培訓考核不合格的,不予錄用,并按考試成績高低依次在考試成績合格人員中遞補。
七、確定錄用人選和辦理錄用手續事宜
經培訓考核合格的,由區公安分局通知相關單位辦理相關錄用手續事宜。
八、人員管理和待遇
被錄用人員按照輔警進行管理,由區公安分局或相關鎮街與被錄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被錄用人員按番禺區公安分局輔警管理的有關規定,由區公安分局和各鎮街具體用人單位管理,合同期一般為三年,合同期滿,根據工作需要及人員考核等情況,決定是否繼續簽訂合同。
被錄用人員在租賃期內享受《番禺區開展治安輔助力量整合工作的實施方案》規定的有關待遇,工資報酬由區公安分局或相關鎮街發放。
九、注意事項
(一)報考人員應主動將報考意向知會本人現所在單位,并征得現所在單位同意才可報考。因未經所在單位同意而造成的不能被招聘單位聘用等后果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二)應聘者的學歷、學位鑒定證明材料是應聘人員獲聘后辦理聘用手續必備資料,請應聘者提前辦理有關報審手續。
本通告由廣州市公安局番禺區分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 020-84822644、84888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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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公安局番禺區分局
2017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