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國家藥審中心招聘100人公告
藥審中心公開招聘社會在職人員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審評人才隊伍建設,加大聚焦、引進和培養優秀人才及緊缺崗位人才力度,藥審中心結合審評工作實際,計劃招聘社會在職人員180人,包括以普通程序招聘社會在職人員100人以及以直接選聘方式招聘緊缺崗位人才80人,現將有關事項分別予以公告:
一、以普通程序公開招聘社會在職人員
(一)招聘對象
共招聘社會在職人員100人,其中審評員75人,審評支持及綜合管理人員25人,具體崗位及條件詳見《藥審中心以普通程序公開招聘崗位信息表》(見附件)。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政治素質高,思想品德好,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和個人品行。
3.愛崗敬業,事業心、責任感強,具有良好的團隊協作和開拓創新精神。
4.關心藥品安全,有志于從事藥品審評及相關工作。
5.身體健康,具備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
6.具備崗位所需的全日制學歷學位、專業要求或技術條件等要求,具有良好的計算機應用能力和英語水平。
(三)招聘程序
1.報名
報名統一在網上進行,請應聘人員登陸www.cde.org.cn “2017年度公開招聘”欄目,選擇“2017年度社會招聘”類型,實名制填報個人信息及簡歷并簽署知情同意書。報名截止到2017年11月14日。
2.資格審查
各崗位按照符合資格條件的人數與擬聘人數的比例達到5:1以上方可組織考試。
3.考試
考試一般采取筆試、面試等方式進行,參加面試的人數與擬招聘人數的比例不低于3:1。筆試與面試成績各占總成績的50%。
4.考察
考察一般采取個人信息調查、工作能力調研、查閱檔案等方式進行。考察內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廉潔自律以及與應聘崗位相關的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
5.體檢
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的有關規定執行。
6.研究確定擬聘人選
根據考試、考察和體檢結果,經中心領導班子集體研究,確定擬錄用人員。
7.公示
在中心網站對擬錄用人員進行公示。公示的內容包括擬錄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職稱、畢業院校、專業、工作經歷、任職情況等信息,以及承諾遵守《關于中共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實施意見》中“嚴禁本人、配偶及親屬持有或變相持有食品醫藥等企業原始股份(股票)”等有關規定。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8.辦理入職手續
公示無異議者,辦理入職手續,簽訂聘用合同。
二、以直接選聘方式招聘緊缺崗位人才
(一)招聘對象
面向海內外招聘以下人才:
1.藥學審評人才38人。
2.臨床、臨床藥理等審評人才30人。
3.合規檢查人才5人。
4.eCTD管理人才5人。
5.財務管理人才2人。
(二)基本條件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政治素質高,思想品德好,具有良好的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和個人品行。
2.愛崗敬業,事業心、責任感強,具有良好的團隊協作和開拓創新精神。
3.身體健康,具備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
4.具有良好的計算機應用能力和英語水平。
5.具備與招聘崗位相適應的學歷、專業背景和從業經歷。
(三)崗位條件
1.藥學審評人才
(1)專業條件:醫學、藥學相關專業;
(2)學歷條件:博士學歷及學位;
(3)職稱條件:副高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企業工作人員須具有相當資歷;
(4)工作條件須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①在高校、科研院所從事藥品研發相關工作滿10年;
②在省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從事藥品技術審評工作滿5年,具有藥審中心審評工作或培訓經驗者優先;
③從事醫學、藥學相關工作滿5年的軍隊自主擇業人員;
④在醫藥企業從事研發、注冊、生產相關工作10年以上且為副總經理或副總監級別以上人員。
具有5年以上海外藥品技術審評相關工作經驗的人才,學歷要求可放寬至全日制碩士及以上學歷,職稱不作限制。
2.臨床、臨床藥理等審評人才
(1)專業條件:臨床醫學、臨床藥理相關專業;
(2)學歷條件:全日制碩士及以上學歷;
(3)職稱條件: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4)工作條件:在醫院從事臨床、臨床藥理研究相關工作滿3年,具有藥審中心審評工作或培訓經驗者優先。
具有5年以上海外臨床、臨床藥理審評相關工作經驗的人才,職稱不作限制。
3.合規檢查人才
(1)專業條件:醫學、藥學相關專業;
(2)學歷條件:全日制碩士及以上學歷;
(3)工作條件:從事藥品檢查、臨床試驗數據核查相關工作滿5年,具有檢查員資格者優先。
4.eCTD管理人才
(1)專業條件:計算機、信息管理相關專業;
(2)學歷條件: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
(3)工作條件:從事信息管理相關工作滿5年,具有eCTD工作經驗者優先。
5.財務管理人才
(1)專業條件:財會、計算機、經濟等相關專業,會計、財務管理及審計專業優先;
(2)學歷條件: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
(3)年齡條件:40周歲以下;
(4)職稱或執業資格條件:具有會計師及以上專業職務任職資格或具有注冊會計師資格,兼具兩種資格者優先;
(5)工作條件: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且從事相關專業工作滿7年。
(四)招聘程序
1.報名
本次招聘計劃自公告發布起接受報名,分批考察,擇優錄取。報名統一在中心網站進行,請應聘人員登陸www.cde.org.cn “2017年度公開招聘”欄目,選擇“2017年度緊缺崗位人才招聘”崗位類型,實名制填報個人信息及簡歷并簽署知情同意書。中心將在接到報名信息后的15個工作日內與符合條件的人員聯系并陸續開展后續工作。
各崗位招聘以招滿為止。
2.資格審查
按照公布的崗位條件,由中心對所有的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核。
3.審評能力測試
中心人事處組織符合資格條件的人員進行審評專業能力測試。測試當天上午應聘者現場撰寫審評報告,下午分組進行審評專業能力測試,15分鐘自我陳述,15分鐘進行現場答辯。
4.綜合能力面試
由中心組織綜合能力面試。具體面試方案另行制定。
5.考察
考察一般采取個人信息調查、工作能力調研、查閱檔案等方式進行。考察內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廉潔自律以及與應聘崗位相關的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一般采取面談、個人信息調查、工作能力調研、人才價值評估等方式。
6.體檢
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的有關規定執行。
7.研究確定擬聘人選
根據考試、考察和體檢結果,經中心領導班子集體研究,確定擬錄用人員。
8.公示
在中心網站對擬錄用人員進行公示。公示的內容包括擬錄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職稱、畢業院校、專業、工作經歷、任職情況等信息,以及承諾遵守《關于中共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實施意見》中關于“嚴禁本人、配偶及親屬持有或變相持有食品醫藥等企業原始股份(股票)”等有關規定。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9.辦理入職手續
公示無異議者,辦理入職手續,簽訂聘用合同。
三、人員待遇
所招聘人員均不占事業編制,不解決北京市戶口,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簽訂聘用合同,薪酬按照藥審中心相關標準執行。工作地點在北京,按國家公職人員管理。
四、其他事宜
(一)分別符合公開招聘社會在職人員和直接選聘緊缺人才兩類崗位資格條件的應聘者均可報名,分別填寫報名簡歷。
(二)應聘人員應如實填寫個人信息,嚴格遵守考試相關紀律,如有違反政策法規、弄虛作假或違紀違規的人員,一經查實,取消考試錄用資格。
(三)請應聘人員確保聯系方式正確、暢通,中心將通過電話、短信、郵件等形式,通知應聘人員資格審查及考試結果。因無法與應聘人員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應聘人員自行負責。
(四)應聘者應當配合中心完成政審工作,如因個人及所在單位原因導致政審無法在通知之日起三個月內完成的,造成后果由應聘者自行承擔。
(五)緊缺崗位招聘未盡事宜參照公開招聘相關規定執行。
(六)咨詢電話
1.聯系人:人事處 張風光、馬斯涵、張楓
2.聯系方式:010-68921700、1698、1895 15210104707
3.監督電話:010-68921713
4.電子郵箱:zhaopin@cde.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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