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重慶武隆區考核招聘訂單定向醫學生7人簡章
來源: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
2017-11-07 10:48:00
武隆區2017年公開考核招聘訂單定向醫學生簡章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市委組織部和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市人力社保局《關于印發<重慶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等6個公開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發〔2016〕281號)、市發改委等6部門《關于做好我市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免費培養工作的意見》(渝發改社〔2010〕639號)、《關于做好基層事業單位訂單培養計劃人員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辦〔2017〕174號)等有關文件精神,經區人力社保局審核,并報市人社局核準,現面向相關定向培養人員公開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一、招聘原則
按照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考核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對象及計劃
(一)本次擬招聘人數共7名。
(二)招聘對象為:
1.與原重慶市武隆縣衛生局簽訂《重慶市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免費培養定向就業協議書》、經市屬普通高校統一錄取和培養鍛煉、取得全日制大學本科學歷及相應學位的武隆區2012屆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
2.與重慶市其他區縣簽訂《重慶市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免費培養定向就業協議書》,經市屬普通高校統一錄取和培養鍛煉、取得全日制大學本科學歷及相應學位,并在2017年8月1日前,經市衛生計生委、原定向區縣衛生計生委和武隆區衛生計生委批準同意到武隆區就業的2012屆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
三、招聘條件
招聘人員需符合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年滿18周歲者;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符合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詳見《一覽表》);
6.符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回避制度的有關要求;
7.具備國家規定的該崗位所需的必要條件;
8.凡下列人員不屬于招聘范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罰尚未執行完畢或屬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機關尚未撤銷案件、檢察機關尚未作出不起訴決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無罪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未取得協議要求的相應學歷(學位)的人員;在讀的非2017年應屆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四、招聘程序及方式
1.時間:11月21日上午9:00-12:00時。
2.地點:武隆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力資源市場科。
3.報名所需材料:畢業證書、學位證書、《重慶市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免費培養定向就業協議書》。原訂單定向其他區縣現到武隆區就業的,還須提供市衛生計生委、原定向區縣衛生計生委和武隆區衛生計生委批準同意的證明材料。
本次招聘只采用現場報名方式,不接受電話、傳真及網上報名。如需委托他人報名,提供上述所需資料外同時應出具委托書及被委托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經報名資格審查合格者,發給《準考證》。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符合報考條件的應聘者參加考核。
報名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在武隆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保障網上公布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及面試時間地點等相關事宜。
五、考核
1.面試方式
考核招聘采用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分值為100分。
面試具體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辦法》(渝人社發〔2016〕281號)執行。
面試成績當場公布。考生面試成績在60分以下的,不得確定為體檢人選。考官對考生面試成績評定在60分以下或90分以上的,須在評分表中說明理由;面試最后結果在60分以下或90分以上的,考官組應寫出書面說明,報區人力社保局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備案。
2.面試時間及地點
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不按通知的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者視為自動放棄。考生面試當日攜帶身份證到候考室。
考核總成績=面試成績(考核總成績采用百分制,精確到小數點后面兩位數)。
六、體檢
根據擬招聘崗位人數,按應聘人員考核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人選,當考核總成績分相同時,依次按學歷、職稱、職(執)業資格高者優先。若仍相同則采取加試的方式確定,以加試成績高者作為體檢人選。
體檢由武隆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國人廳發〔2007〕25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渝人發〔2013〕193號)以及《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并結合本行業或崗位實際要求執行。
體檢在區級及以上綜合性醫療衛生機構進行,體檢費由考生本人承擔。招聘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當日、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除外),經武隆區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復檢只能進行1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
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復檢)的,視為自動放棄體檢(復檢)。
七、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由武隆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主管部門、招聘單位對其政治思想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日常學習及遵紀守法等情況進行考察,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若體檢、考察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其缺額不予遞補。公示及以后環節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
八、公示
考察合格的擬聘人員在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武隆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學位)、專業、畢業院校、面試成績等。
九、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或雖有異議但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擬聘人員,經審批同意聘用。同意聘用人員由聘用單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與受聘人員按照市上相關規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相關待遇按重慶市有關規定執行。
聘用人員須在武隆區服務6年以上,服務期期間不得向招聘區外的其他單位流動。未達到服務年限的,按相關規定解除聘用合同、終止人事關系并承擔相關違約責任。
此次招聘的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內。招聘人員須在試用期滿前取得對應崗位的醫療衛生執業(職業)資格證,否則取消其正式聘用資格。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或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
十、紀律要求
公開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公開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嚴格執行有關政策規定。對招考工作中的各個環節,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確保招考工作順利進行。要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并按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本簡章由區人力社保局、區衛生計生委負責解釋。
武隆區2017年考核招聘農村訂單定向免費培養醫學生崗位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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