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北京市延慶區司法局招聘司法工作者25人公告
為全面落實北京市司法局、首都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辦公室、北京市教育委員會、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財政局、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北京市社會建設工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社會力量參與社區矯正和安置幫教工作實施辦法(試行)》文件要求,進一步加強對社區服刑人員的監督管理和教育矯正,以及刑滿釋放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經區政府批準同意,區司法局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司法社會工作者(以下簡稱司法社工),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崗位職責及招聘人數
(一)崗位職責
司法社工負責協助區司法局、司法所開展非執法類矯正幫教工作。主要職責任務是做好“兩類”人員幫教前的準備工作,開展“兩類”人員的教育、社會適應性幫扶和困難救助,協助解決“兩類”人員就業、社會保障、社會保險等工作,協助開展社區服刑人員的居住地核實或社會調查,協助做好社區服刑人員的監督管理,協助整理“兩類”人員的社區矯正和安置幫教工作檔案,完成區司法局和司法所交辦的其他非執法類任務。
(二)招聘人數
此次招聘計劃招錄25人。
二、招聘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熱愛矯正幫教工作,責任心強;
(二)具有一定的組織協調能力、電腦操作水平和相關業務知識;
(三)品行端正,身體健康;
(四)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
(五)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具有延慶區戶籍;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為司法社工: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或曾被開除公職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參加過邪教組織的;從事過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有其他不適宜從事司法社工工作經歷的。
三、報名程序
此次報名采取本人現場報名,資格審核的方式。
(一)報名時間:2017年11月8日上午9:00-11:30,
下午13:00-16:00;
(二)報名地點:延慶區老體育局體育館(香苑街第四中學南)
(三)報名所需材料
1.自行填寫并打印《延慶區2017年公開招聘司法社會工作者報名表》(見附件),現場不提供填表條件,粘貼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1張,報名表只有“本人簽名”欄手寫,其他內容均不得手寫否則無效,另附同底版照片1張,背面寫清姓名;
2.戶口簿原件,首頁(集體戶口須持首頁復印件并加蓋存檔單位公章)和本人頁復印件1份;
3.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4.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具有國外學歷的,需攜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5.具備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職業資格證書和心理咨詢師資格證書的人員,請攜帶原件及復印件;
(四)對應聘人員進行現場資格審查,弄虛作假及不符合報考條件人員取消應聘資格。
(五)領取準考證
報名合格人員現場發放《領取準考證憑條》,按照憑條信息及注意事項,持憑條及本人身份證于2017年11月16日8:30-11:00,14:00-17:00到延慶區司法局一樓法律服務大廳(北京市延慶區東外大街96號)領取準考證。
四、考試安排
(一)筆試
1.筆試由相關考試機構統一組織;
2.筆試內容:公共基礎知識;
3.按照準考證上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
4.筆試成績在考試結束后,通過區人力社保局網站(網址http://www.yqrlsb.com)進行公布,請考生及時關注網上公示信息,不再電話通知。
(二)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按招聘人數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人員,如果筆試通過人數未達到規定比例,則根據實際人數進行適當調整。
最終的綜合成績按照筆試成績占40%和面試成績占60%的比例,由高到低依次確定擬錄用人員。
五、體檢及政審
擬錄用人員按照區司法局的統一要求進行體檢、政審,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自理,體檢結果應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規定的合格條件。體檢或政審不合格者,不予錄用。
因資格審核不合格或自動放棄等原因,產生的空缺名額將按照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進行補錄。
六、聘用、解聘及薪資待遇
所有被錄用人員需嚴格服從崗位分配,否則取消錄用資格。
(一)薪資待遇、用工形式
司法社工執行延慶區社區工作者待遇標準,簽訂服務協議,并依據分配的工作崗位到區司法局和司法所開展工作,由區司法局統一管理。
(二)解除聘用
被聘用的司法社工出現違反國家相關法律法規、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或不能勝任此項工作情形之一的,依法依規解除服務協議。
七、注意事項
(一)資格審查貫穿招考工作全過程??忌鷪罂紩r提供虛假材料的,偽造、編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以及在筆試、面試、體檢中作弊的,一經查實,取消錄用資格;
(二)現場報名及審核,需由本人自行辦理,不得他人代辦,上交所有材料不予退還;
(三)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單位或個人舉辦考前輔導;
(四)應聘人員應及時上網查閱成績及通知,因考生本人原因未能參加招聘下一步工作的由考生本人負責;
(五)報考人員應保證預留通訊工具暢通有效,因通訊不暢導致相關后果的,由本人負責。
(咨詢電話:69102421)
(此公告有效期自2017年11月3日——8日)
北京市延慶區司法局
2017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