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河北張家口陽原縣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00名公告
陽原縣事業單位2017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河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冀人社發 [2011]9號)和中共河北省委組織部、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艱苦邊遠地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冀人社規[2016]1號)文件精神,經縣政府同意,2017年我縣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100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和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用人原則。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統一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發布招聘公告、報名及資格審查、招聘考試(筆試、面試)、體檢、考核、擬聘人員公示、聘用等步驟進行。
三、招聘條件、崗位、人數
(一)遵守我國憲法、品德好,身體健康,熱愛本職工作,具有全面履行本崗位職責的能力;
(二)具有與招聘崗位要求相適應的學歷學位、專業、年齡和技能條件,年齡一般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
(三)本科及以下學歷往屆畢業生,要求具有張家口市(含縣、區)戶籍或生源(含其配偶戶口為張家口籍的外地畢業生);崗位條件明確要求具有陽原戶籍的,以崗位條件的具體要求為準。
(四)專項計劃指標僅限于在我縣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 、“大學生村官”、“新農村建設者”、“大學生村醫” “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報考。
(五)具體招聘人數和崗位條件詳見《陽原縣事業單位2017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條件表》(附件1)。
(六)具備崗位所要求的其他條件。
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實習)經歷,不作為工作經歷計算。
現役軍人、在編公務員和在編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全日制非應屆畢業的在讀學生不在招聘范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應聘。
四、招聘程序
(一)發布公告
通過陽原縣政府門戶網站(www.zjkyy.gov.cn)向社會公開發布招聘公告。公告的發布時間不少于7天。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從2017年11月14日至17日共4天,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報名地點及聯系方式:陽原縣就業服務中心(宏明家電對面),聯系電話及傳真:0313—7398292,電子郵箱:yyxrsg@126.com。
3、報名要求:每名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報考者須填寫《陽原縣事業單位2017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附表2),可從陽原縣政府門戶網中下載打印填寫,并帶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資格證、就業報到證、戶口本等有關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以及近期同底一寸彩色免冠照片4張。報考人員應如實提交本人的有關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寫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請考生保持報名時所留聯系電話的暢通,以便通知有關事宜,否則后果自負。
4、資格審查及繳費:經審查合格后的應聘人員繳納考試報名費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鎮家庭的考生、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考生,可減免考試報名費。具體辦理要求: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鎮家庭的考生須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級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證明和低保證原件及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考生須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級扶貧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原件及復印件。
5、開考比例:應聘人數與招聘人數之比原則上不低于3:1,報名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或不限開考比例進行招聘。
6、準考證發放:考生領取準考證的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筆試
1、筆試采取閉卷的方式,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職業能力測試》,考試時間為120分鐘,滿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數線由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研究劃定。在劃定最低合格分數線時,對基層艱苦邊遠地區、艱苦行業和特殊行業職位,將適當予以政策傾斜。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培訓班,社會上任何形式的培訓班或發行的出版物均與本次招聘考試無關。
2、筆試的具體時間和地點及有關要求詳見筆試準考證。應聘者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缺少證件的考生不得參加考試。筆試成績及時在陽原縣政府門戶網站發布,并在縣政府大院東側西寧園內公示欄中張貼公布。
3、筆試組織。筆試的組織工作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試題將委托異地權威機構命題、閱卷。
(四)面試
1、面試人選確定。對在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以上的考生,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進入面試人數與擬聘人數一般不高于2:1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的人選,比例內末位筆試成績并列的都進入面試。
2、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3、面試方式。面試采取結構化方式進行,滿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成績于當天在面試考點及時公布。
4、資格復審。面試前,對參加面試人員進行資格條件復審。經復審不符合報名資格條件的,取消面試人選資格,并在報考同一崗位的考生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一次進入面試。經資格復審合格的面試人選進入面試,并及時公布進入面試人員名單。
5、綜合成績合成。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兩部分計算考試綜合成績,滿分100分。其中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分別占60%、40%,計算考生綜合成績時,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6、面試組織。面試工作由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組織實施。試題將委托權威機構命制,并從異地選派評委,面試的考務安排工作由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實施。
(五)體檢與考核
根據考生的綜合成績,按照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體檢和考核人選,如綜合成績并列時,學歷高者優先,學歷相同時,筆試成績高者優先。體檢工作由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組織,體檢標準參照現行的《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行。
體檢合格的,對其現實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考核。體檢、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擬聘人選資格。
(六)公示
經體檢、考核合格的,確定為擬聘人選,在陽原縣政府門戶網站(www.zjkyy.gov.cn)和縣政府大院東側西寧園內公示欄中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七)聘用
1.對公示中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其擬聘人選資格;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決定是否聘用;對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由用人單位同應聘者按程序辦理相關聘用手續。被聘用人員按照應聘單位的經費形式進入相應的編制序列,并實行試用期和聘用制,試用期一并計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內,從各類院校應往屆未就業的畢業生中招聘的人員其試用期為一年,其他人員的試用期為半年。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2.招聘單位與應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時,約定最低服務年限為3年(含試用期),期間不得參加各類公開招聘(招錄)考試,不得辦理調動交流手續。
五、其他事項
(一)凡涉及到計算年齡、工作年限和服務期限等需要確定時間的,以本次考試報名時間的月底為準。
(二)凡考生在規定時間內,未領取有關通知和準考證,未按時參加筆試、面試、體檢、考核等情況的,均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考生不符合招聘條件、弄虛作假的取消應聘資格。
(三)崗位條件表(附件1)中的專業名稱以《河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專業分類參考目錄》為準。
(四)本方案未盡事宜,由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另行研究確定。
(五)本方案由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附件:1、《陽原縣事業單位2017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條件表》
政策咨詢電話:0313-7398292
監督舉報電話:0313-7398053
陽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