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海南屯昌縣衛生專業技術人員招聘81人公告
2017年海南屯昌縣衛生專業技術人員招聘81人公告
為加強我縣衛生人才隊伍建設,提高我縣醫療衛生服務能力和水平,經縣委、縣政府同意,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衛生專業技術人員81名。現將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和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招聘范圍和招聘名額
(一)招聘范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醫學院校畢業的相關醫療衛生專業技術人員。
(二)招聘崗位名額:共招聘81名醫療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其中,基層衛生院48名,縣衛生計生委直屬醫療衛生單位33名(具體崗位、招聘人數及招聘條件見附件1)。
三、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
(三)愛崗敬業,遵守職業道德,無重大醫療差錯和醫療事故記錄。
(四)具備報考崗位所需的戶籍、學歷、專業、年齡等其他資格條件(見附件1)。
(五)年齡要求:年齡按崗位設置表所規定的要求,年齡計算截止時間至2017年6月30日止。
如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者,即1982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年齡在30周歲及以下者,即1987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六)定向委培生及在編在崗人員須征得定向委培單位及工作單位同意,并出具同意報考證明。
(七)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受黨紀、政紀處分、刑事或治安處罰期限未滿或正在接受審查的及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2005〕6號)、《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瓊人社發〔2011〕100號)和相關規定應當回避的;
4.已納入我縣醫療衛生單位編制管理的人員或屬于屯昌縣政府公開招聘,尚未達到聘用期限而未納入我縣醫療衛生單位編制管理的人員不能報考;
5.現役軍人、普通院校在讀學生,不得報名;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四、招聘工作步驟
(一)公告時間:2017年11月7日—2017年11月20日。
(二)報名以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7年11月21日至2017年11月24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受理。
2.報名地點:屯昌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屯昌縣昌盛二路127號縣衛計委大樓五樓會議室,電話:0898-67812907)。
3.報名形式: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者直接登錄屯昌縣黨政網站下載報名表,按照樣表模式填寫,到報名地點進行報名。每個考生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
4.報名時需要提供以下材料:(1)戶口本、身份證(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及報考崗位所要求的相關證件或證明材料(以上證件均要求同時提供原件和復印件1份,核原件收復印件)。(2)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底1寸彩色照片5張。(3)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打印學歷證明(到現場查詢打印)。
報名期間,所需材料提供不全者,一概不接受報名。報名者應如實填報,提供有關信息和材料,須對所提供信息資料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合法性負責;凡本人填寫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者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如聘用后經查實弄虛作假的,立即取消聘用資格和辦理相關解聘手續。
5.資格審查:報名結束后,由屯昌縣2017年公開招聘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縣公招衛領導小組”)對應聘人員統一進行資格審查,通過資格審查符合招聘資格條件的報考人員,在屯昌縣黨政網站公布,公布時間為5個工作日。崗位招聘人數與應聘該崗位經審查符合條件人數的比例不低于1:3的比例方可開考,未達到此比例的,則相應減少崗位招聘人數或取消該崗位的招聘。報考被取消崗位的資格審查合格人員可在規定時間內重新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在規定時間內未到現場進行改報的視為自動放棄報考資格。
經審查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憑本人身份證到報名地點領取《準考證》,具體時間在屯昌縣黨政網站通知。考生應及時登錄屯昌縣黨政網站了解招聘工作進展情況和有關事項的公告,并保持報名時提供的聯系方式暢通。
(三)考試形式、內容及計分方法。
1.考試形式:由筆試和面試兩部分組成,筆試和面試的命題、評卷等工作由縣公招衛領導小組委托第三方具體承辦。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
2.考試內容:(1)筆試。筆試內容為衛生專業基礎理論知識、衛生法規、衛生政策、時事政治、公文知識,滿分為100分,考試時長為120分鐘,由縣公招衛領導小組根據筆試成績情況確定筆試合格分數線。筆試成績和筆試合格分數線在屯昌縣黨政網站進行公告。
筆試時間和地點:具體考試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
(2)面試。面試內容為崗位相關的專業知識和綜合素質,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成績達不到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不予聘用。
面試時間、地點:詳見屯昌縣黨政網站通知。
考生應持本人身份證、準考證按規定時間到達指定考場,準時參加面試。愈期未到者,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3.計分方法:筆試成績按60%(保留小數點后兩位)計入綜合成績,面試成績按40%(保留小數點后兩位)計入綜合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及綜合成績均通過屯昌縣黨政網站公布。
4.其他:筆試結束后,縣公招衛領導小組根據應聘人員的筆試成績和崗位招聘人數,在筆試合格分數線以上的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面試人選,招聘人數在10人(含10人)以上的,面試比例為1:2;招聘人數在9人(含9人)以下的,面試比例為1:3。達不到上述比例的職位,按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實際人數確定面試人數。進入面試人選末位且筆試成績并列的應聘人員,同時進入面試范圍。參加面試的人員名單在屯昌縣黨政網站公布。
(四)體檢與政審
1.根據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列,按擬招聘崗位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統一組織進行體檢(體檢費自付),體檢標準參照現行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體檢合格者,由屯昌縣2017年公開招聘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縣公招衛辦”)組織人員對其進行政審(體檢與政審時間另行通知)。應聘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可在體檢結果公布后3個工作日內申請復查,由縣公招衛辦組織復查,復查結果為最終體檢結果。未按規定時間、規定地點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體檢資格。
2.因體檢或政審不合格或自愿放棄資格造成缺額的,不進行遞補。
(五)公示。根據考試綜合成績、體檢和政審結果,按有關程序擇優確定擬聘用人員,報縣公招衛領導小組批準后,在屯昌縣黨政網予以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對沒有問題或反映有問題但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由縣公招衛領導小組審核報縣政府審批后,按有關程序辦理相關手續。對被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縣公招衛辦只對公示期內反映的情況進行核查,逾期不再受理舉報。為維護報考人員權益,舉報人須實名舉報。
(六)聘用。應聘人員一經聘用,即簽訂聘用合同,聘用人員與所在單位簽訂為期2年的聘用合同,其中試用期為1年,試用期滿并已取得相應崗位執業資格證,經考核合格的人員,辦理入編手續;試用期滿經考核不合格的人員,解除聘用合同。聘用時間滿2年,已取得相應崗位執業資格證的被聘人員,經考核合格,辦理入編手續,未取得相應崗位執業資格證的不再繼續聘用;聘用在縣衛生計生監督所的被聘人員,聘用時間滿2年,經考核合格,辦理入編手續,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入編后服務年限不少于5年,不含試用期和住院醫師規培時間,若服務年限未滿5年,自行終止服務的,繳納違約金20萬元。聘用人員工資參照所聘單位同等崗位資格的衛生技術人員工資標準執行。應聘基層衛生院崗位人員,按綜合成績高低依次選擇相應崗位,如聘用人員不愿意選擇崗位,按自愿棄權處理。
五、紀律要求
(一)本次招聘工作嚴格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2005〕6號)、《人事考試工作人員紀律規定》、《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瓊人社發〔2011〕100號)、《關于嚴肅招聘紀律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組織實施工作的通知》(瓊人社發〔2013〕138號)、《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工作暫行規定》(瓊人社發〔2013〕18號)等規定的紀律和要求執行。
(二)對招聘工作應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主動接受社會、媒體及有關部門的監督。
(三)應聘人員和招聘工作人員在招聘考試及相關環節中有違紀違規行為,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六、有關問題說明
(一)海南省戶籍是指在報名時間截止前,常住人員登記戶口所在地在海南省的人員。
(二)海南省生源是指參加高考(中專)被高校(中等專業學校)錄取時登記戶口所在地在海南省的人員。
(三)本次招聘不向應聘者收取報名費。
(四)本實施方案由縣公招衛辦負責解釋,有關事宜可向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咨詢(咨詢電話:0898-67812907)。
附件:1.2017年屯昌縣招聘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崗位設置表.xls
屯昌縣2017年公開招聘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7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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