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下半年上海市虹口區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開招聘公告
根據《上海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滬人社專發〔2009〕45號)及《關于深化簡政放權優化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試行)》(滬人社規〔2017〕6號),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虹口區部分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一批工作人員。
一、招聘對象和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備招聘單位規定的崗位聘用要求、資格條件、工作能力和身體條件。
各招聘單位具體的崗位聘用要求、資格條件等,詳見《上海市虹口區2017下半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簡章》(以下簡稱《招聘簡章》)。《招聘簡章》通過上海市21世紀人才網(www.21cnhr.gov.cn)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欄和上海市虹口區政府門戶網站(www.shhk.gov.cn)向社會發布。
對《招聘簡章》中的專業、學歷、聘用要求、資格條件以及相關內容等需要咨詢時,請報考人員與招聘單位聯系,咨詢電話詳見《政策咨詢電話一覽表》。
3、本次報名招聘對象為:已經參加過由上海市職業能力考試院于2017年6月3日組織的上海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集中筆試,達到全市平均成績150.8分,且未被事業單位錄用。
4、“考生身份”分為“應屆”和“非應屆”兩大類,其中,“應屆”是指于2017年畢業于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學生。“非應屆”是指除應屆畢業生以外的考生,包括在職人員、待業人員等。
5、外省市社會人員(非應屆畢業人員),須持有上海市居住證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內,不含上海市臨時居住證)。計算截止時間為2017年12月31日。
二、報名時間和方式
1、報名方式:本次考試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網址為上海市虹口區政府門戶網站(www.shhk.gov.cn)或直接登錄http://www.ecloudexam.com進行報名。網上報名結束以后,筆試分數從高到低進行排序,按照1:3的面試比例,確定進入面試的人選。報考人員報名前應準備好符合要求的電子照片。電子照片須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要求清晰,亮度足夠,jpg格式,高度105至210像素內,寬度75至150像素內,大小50KB以下。
2、報名時間:2017年11月15日10:00 至11月21日16:00
報考人員根據自身情況、擬報考崗位的資格條件和專業要求,每人限報考一個崗位。報考人員選擇崗位并提交確認后,報考信息自動鎖定,不能更改。
3、查詢是否入圍面試時間:2017年11月24日10:00起
沒有進入面試的考生不再另行通知。
4、特別告知:本次招聘實行告知承諾制。報考人員應依據公布的報考條件和《招聘簡章》中的具體崗位要求,如實填寫《報名信息表》。報考人員應確認本人完全符合相關崗位的報考條件,如對報考條件和崗位要求存在疑問,應及時向招聘單位進一步咨詢確認。如不符合報考條件,由此產生的后果,責任自負。
報考人員要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并對網上提交的個人信息材料和上傳的電子照片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對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取消本次報考資格,并按照《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歸集和使用管理辦法》的規定,將失信情況記入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務平臺。
三、資格審核
1、面試前,招聘單位將對擬參加面試人員按照招聘公告和招聘簡章的要求進行資格審核。資格審核具體時間地點由招錄單位確定,并通過電子郵件告知考生。資格審核通過者方可進入面試,現場發放面試通知;資格審核未通過的,取消面試資格,招聘單位可根據實際情況,確定由筆試成績排名其后的考生依次遞補。
2、資格審核時,報考人員須提供當年筆試成績單(上海市職業能力考試院官網事業單位考試報名系統中可查詢成績和打印)、本人身份證、學生證(工作證)的原件、報名信息表和有關招聘單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證明材料。凡有關材料信息不實或不符合招聘崗位資格條件的,招聘單位將取消該報考人員參加面試的資格。
四、招聘方法和內容
招聘方法:面試。
面試具體時間地點由招錄單位確定。考生現場收到面試通知,并進行面試確認后,招錄單位將不再另行通知。
五、體檢和考察
1、面試后,招聘單位將組織對擬錄用人員進行體檢和考察。體檢、考察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和考察標準。考生因體檢、考察原因未通過,招聘單位可根據實際情況,確定由綜合成績排名其后的考生依次遞補。
2、進入體檢考察人員面試成績不得低于60分。
六、公示
通過資格審核、面試、體檢和考察后,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上海市虹口區政府門戶網站(www.shhk.gov.cn)公布,同時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七、錄用方式
經網站上公示無異議的,由用人單位及時辦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聘用手續。
八、其他
關于考生報名注意事項、最低工作年限計算方法及其他報考政策等問題,請詳細閱讀《上海市虹口區2017下半年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試問答》。全日制學校在讀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工作經歷。
九、報考咨詢電話
政策咨詢(崗位條件、資格審查、面試問題解答):25015551、25658113
技術咨詢(用戶名密碼、網絡異常、技術問題解答):32504328、32504293
監督電話:25015556
附件:
2、 《上海市虹口區2017下半年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試問答》
上海市虹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