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山東青島膠州市政府招聘法律雇員簡章
為貫徹落實《膠州市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試點實施方案》(膠政發[2017]4號),滿足全市法制審核人員的配備需求,根據《膠州市機關事業單位使用非在編工作人員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有關規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20名法律雇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和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崗位所需的專業;
(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1年11月16日以后出生);
(七)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及其他資格條件(詳見《計劃表》)。
定向、委培畢業生報考,須征得定向、委培單位同意。膠州市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和聘用制教師、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學生(含2018年應屆畢業生)、現役軍人、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人員,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應聘,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作為條件應聘。應聘人員不能報考與本人有應回避親屬關系的崗位。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公開招聘采取統一時間現場報名、資格審查、繳費的方式。
報名時間:2017年11月16日-17日 8:30—17:00;
報名地址:膠州市人力資源市場(膠州市北京路2號,膠州市行政服務大廳裙樓5樓)
具體辦法:
1.個人報名:實行現場報名,應聘人員登陸“膠州人力資源網”(http://www.jzrc.gov.cn),下載《膠州市政府公開招聘法律雇員報名登記表》如實填寫并現場提交相關個人信息資料。
2.資格審查: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招聘工作的全過程。招聘單位指定專人負責資格審查工作,報名人員資格審查時需提交《膠州市政府公開招聘法律雇員報名登記表》,本人二代身份證、就業報到證、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同底片近期免冠二寸照片2張(報名表需另貼照片)。報名人員屬無業人員的需在資格審查時提交失業證或檔案管理部門出具的無業證明,屬在職人員的需提交所在單位出具同意報考的證明。
3.繳費:考務費按每人40元收取。報考人員資格審查通過后,現場繳費。擬享受減免有關考務費用的農村特困大學生和城市低保人員,應出具以下材料: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交家庭所在地的縣(區、市)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原件和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交家庭所在地的縣(區、市)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原件和復印件)。
報名、資格審查結束后,如最終確定的應聘人數達不到1:3比例,按規定的比例相應核減招聘計劃,緊缺崗位不受比例限制。取消核減的計劃將在膠州人力資源網(http://www.jzrc.gov.cn)予以公告。
報名與資格審查結束后需考生本人現場領取筆試準考證,本人在規定時間內不領取筆試準考證的,視為自動放棄筆試資格。
領取筆試準考證通知將在“膠州人力資源網”上另行發布。
三、考試內容和方法
(一)筆試
筆試采取統一命題、統一考試、統一閱卷的方式進行,不指定教材。考試內容為法律法規占70%、公共基礎知識占30%。筆試采用百分制計算應聘人員的成績。
筆試時間:2017年11月25日 9:00—11:00
筆試采取百分制計分。根據考試情況確定筆試合格分數線,在筆試合格分數線以上,按招聘計劃數2倍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面試人選。緊缺崗位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實有人數確定進入面試人選。筆試成績及進入面試人選在“膠州人力資源網”公布。
(二)面試
進入面試人員需現場領取面試通知書,領取面試通知書時需繳納考務費70元。特困大學生、低保人員,持相關有效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可減免考務費。領取面試通知書時間、地點見“膠州人力資源網”通知,面試時間、地點以面試通知書為準。
根據招聘崗位的需求和特點,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主要測評考生的綜合素質和專業知識應用等方面要素。面試成績于本場面試結束后向考生公布。
四、成績核算
按筆試、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加權計算應聘人員的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考試總成績均采用百分制計分,并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按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列名次,如總成績相同,則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
五、考察體檢
按照總成績,按1:1.2比例確定進入考察范圍人員。進入考察范圍人員的面試成績不得低于60分。如錄用計劃中出現兩名以上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相同,則按筆試成績確定進入考察范圍人員(如筆試、面試成績都相同,則加試筆試)。對考察合格人員,按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范圍人選。對放棄考察體檢資格或考察、體檢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從進入考察范圍的人員中依次等額遞補。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不再遞補。
體檢標準和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執行,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應聘者在體檢過程中有串通體檢工作人員作弊或者請他人頂替體檢以及交換、替換化驗樣本等作弊行為的,體檢不合格。
六、公示和聘用
1、經筆試、面試、考察和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膠州人力資源網”上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確定聘用。
2、被聘用人員實行勞務派遣方式,簽定勞務派遣協議,試用期半年。
3、被聘用人員的待遇,由勞務派遣單位(機構)負責兌現。工資參照事業單位同等人員工資標準發放,繳納企業職工社會保險,由勞務派遣單位(機構)按時足額繳納,其中屬個人繳納部分,應由勞務派遣單位(機構)在其工資中代扣代繳。
4、考生因懷孕等原因不能按體檢要求完成體檢的,延期公示、聘用。
七、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將實行全程監督,工作人員和應聘人員要嚴格按照招聘簡章、面試方案及有關政策規定執行,如有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違反公開招聘考試紀律的行為,一經查實,將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0號)的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八、有關說明
1、應聘人員在報考期間,應及時了解招聘網站發布的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錯過重要信息而影響考試聘用的,責任自負。
2、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取消或核減計劃、進入面試人員名單、面試事宜、考察體檢和公示等事宜均在膠州人力資源網(http://www.jzrc.gov.cn)予以公布。
3、應聘人員所學專業認定以畢業證書和學歷證書為準。
4、招聘過程中若有違規作弊行為,取消聘用資格;招聘后發現考生隱瞞病史的、不能勝任應聘崗位工作的、經查實提供虛假證件的,取消聘用資格。
5、聘用人員要在規定時間內到招聘單位報到上班,逾期未報到者,取消其聘用資格。
6、其他未盡事宜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聯系電話:82206555
請在工作時間段(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撥打以上電話。
附件:
1、《膠州市政府公開招聘法律雇員計劃表》.xls
2、《膠州市政府公開招聘法律雇員報名登記表》 .doc
2017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