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海市消防局政府專職消防員招聘800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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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上海市消防局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800名政府專職消防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遵紀守法,保守秘密;
(三)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具有本市常住戶口
2、全國消防部隊(或從事滅火救援工作)退役士兵
3、駐滬部隊退役士兵
4、本市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
5、持有上海市居住證(從業類)滿2年以上(含)
(四)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限男性;
(五)具有高中或同等及以上學歷,報考接警調度員的需具有大專或同等及以上學歷;
(六)報考戰斗員崗位的年齡為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1987年1月1日至1999年12月31日期間出生),有部隊服役經歷或大學本科學歷的可放寬至35周歲(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報考駕駛員崗位的年齡為18周歲以上、40周歲以下(1977年1月1日至1999年12月31日期間出生);報考接警調度員崗位的年齡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2年1月1日至1999年12月31日期間出生);
(七)本人、家庭成員以及主要社會關系中沒有違法犯罪記錄,本人沒有被開除公職或辭退等不良記錄;
(八)具備擬擔任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和工作能力,報考駕駛員崗位的需持有A1、A2、B2駕駛證。
二、報名辦法
(一)招聘崗位查詢
本次向社會公開招聘800名上海市消防局政府專職消防員的具體崗位、資格條件等,詳見《2017年上海市消防局政府專職消防員招聘簡章》。從11月13日起可通過上海市消防局網站(http://www.fire.sh.cn)進行查詢。
(二)報名方式
1、本次報考一律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時間為2017年11月13日09:00至12月5日16:00。報名網站為上海市消防局網站,應聘人員需使用本人身份證注冊后報名。
2、應聘人員根據自身情況及擬報考崗位的資格條件和專業要求,在報名時填寫一個報考崗位。愿意接受工作區域調劑的,可在報名表格上注明。外省市戶籍人員錄用后由總隊統一分配。
3、實行告知承諾制。考生報名時須按照公布的報考條件和崗位要求,如實填寫《2017年上海市消防局政府專職消防員考試報名信息表》。報考人員應對網上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負責,如個人填報信息失真、不符合報考條件和崗位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責任自負。
三、應聘方法和內容
本次應聘考核分資格審查、面試和體能測試。時間為12月12日至14日,具體時間、地點、形式及有關要求于12月7日后通過上海市消防局網站查詢。
應聘人員必須攜帶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居住證、學歷證書、駕駛證、退出現役證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1寸免冠照片2張等材料。
體能測試具體標準詳見《上海市消防局政府專職消防員招考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
應聘考核結束后,本市戶籍應聘人員可通過上海市消防局網站查詢進入體檢和考察人員名單。外省市戶籍應聘人員應聘考核當日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名單,次日參加體檢。
四、體檢和考察
招錄單位將按照《上海市專職消防員體格檢查標準(試行)》,組織人員到上海市消防總隊醫院進行體檢,并以上機考形式開展心理測試。同時,按相關要求進行考察(政治審查)。
五、人員聘用
擬錄用人員由招錄單位按規定的程序和標準,從考核成績、體檢和考察合格的人員中擇優確定,在上海市消防局網站公布,由上海市消防局專職消防員管理辦公室負責與其簽訂勞動合同,并接受崗前培訓和試用期考核,試用期為6個月。
六、招聘咨詢
具體崗位和薪酬情況詳見《2017年上海市消防局政府專職消防員招聘簡章》;
招聘政策詳見《2017年上海市消防局政府專職消防員招聘政策問答》;
政策咨詢電話:各支隊聯系電話(見招聘政策問答)
政策咨詢電話:各支隊聯系電話(見招聘政策問答)
總隊政策咨詢電話:021-28955133
網上報名技術咨詢電話:021-28955135
電話咨詢接聽時間為工作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
七、特別提示
此次政府專職消防員招聘由上海市消防局組織;資格審查貫穿招錄工作全過程,對提供虛假材料、故意隱瞞實情,及在應聘考核中作弊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聘用資格;本次招聘不指定輔導用書,不收取任何報名考試費用;報考人員應根據公告安排及時查閱報名系統中有關信息,因報考人員自身原因未能按時參加招錄工作的,視為自動放棄,后果由報告人員本人負責。
特此公告。
附件:
3、2017年上海市消防局政府專職消防員招聘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