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湖南株洲縣“互聯網+政務服務”窗口工作人員招聘15人公告
根據縣委、縣政府要求,縣政務服務中心設置互聯網+政務服務綜合窗口,決定面向社會公開臨聘工作人員15名。
一、臨聘原則
公開臨聘工作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臨聘全過程公開接受社會各界及有關部門的監督。
二、報考條件
(一)報名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有較強的工作責任心和團隊合作精神,組織紀律觀念較強,品行端正,為人友善;
2.有良好的溝通協調和文字處理能力,熟練使用辦公軟件;
3.身體健康,品貌端正,口齒伶俐,能講流利的普通話;
4.年齡在35周歲以下;
5.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
6.男性身高要求1.65米以上,女性身高要求1.55米以上。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報名:
1.曾受過刑事或治安處罰以及紀律處分的人員;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得出結論的;
3.違反社會公德、職業道德,造成不良影響的;
4.其他不宜聘用的情形。
三、信息發布
通過株洲縣政府門戶網向社會公開發布臨聘公告。
四、報名時間、地點、方式及要求
1.報名時間:2017年11月21日-11月2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4:30)
2.報名地點:縣政務中心二樓會議室
3.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4.報名要求:應聘人員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證、戶口本原件和復印件一份,3張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并如實填寫《株洲縣公開招聘臨聘工作人員報名表》。
每名應聘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報考人員提供的證書、資料信息必須真實有效,如有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在任何環節均可取消其考試成績和聘用資格。
五、資格審查及考試
臨聘工作領導小組根據臨聘崗位要求對應聘者進行資格初審。
1.考試方式:采取面試、筆試和技能操作相結合的方式。
報考人員于考試前3天到縣縣政務中心二樓辦公室領取準考證。
2.面 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最低開考比例崗位臨聘人數與該崗位報名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得低于1:3。但對少數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的崗位,經報請臨聘工作領導小組批準后,可根據實際情況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或核減崗位招聘計劃。
面試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
3.筆 試: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面試結束后,進行筆試,最低開考比例:崗位招聘人數與該崗位報名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得低于1:2。
筆試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
4.技能操作:按照臨聘計劃1:1.5的比例確定參加綜合培訓。技能操作考試前培訓3天,培訓工作由株洲縣政務服務中心負責。培訓結束后,進行技能操作考試。技能操作采取百分制。
5.成績合成:
綜合總成績=面試成績×30%+筆試成績×30% +操作考試成績×40%
面試、筆試、操作考試、綜合總成績均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第三位小數按四舍五入法處理。綜合總成績相同的,以面試成績高的排前。
考試工作由臨聘工作領導小組具體組織實施,縣人社局負責業務指導。受紀檢監察、組織部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六、體檢及考察
根據應聘考生綜合總成績從高到低,按臨聘崗位計劃數1:1的比例等額確定體檢人員。體檢在指定的醫院進行,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
體檢合格者即確定為考察對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崗位要求,對考察對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考察,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有體檢或考察不合格者,按應聘同一崗位綜合成績排名從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
七、公示
根據綜合總成績和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選,報臨聘工作領導小組審查,經審查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縣政府門戶網公示。公示期間,對擬聘用人員有反映的,由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調查核實,提出處理意見報臨聘工作領導小組審定。
八、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滿且無異議的,用人單位與被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試用期為1個月)。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工資待遇由縣財政全額保障,每月工資2400元+績效考
核600元+有關規定的社會保險。
九、臨聘咨詢及監督電話
咨詢電話:縣政務服務中心:0731-27623337
監督電話:縣 紀 委:0731-27613610
縣委組織部:0731-27618580
縣人社局:0731-27560810本次臨聘辦法由株洲縣政務中心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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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縣政務中心
2017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