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河南周口港口物流產業集聚區招聘警輔55人公告
為加強周口港口物流產業集聚區(以下簡稱港區)社會治安管理,解決港區公安警力不足的問題,經港區黨委、管委會同意,計劃由周口港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為周口港區公安分局公開招聘55名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非在編)。具體實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則
根據有關規定,采取政府購買公共服務的方式,按照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公開考試、平等競爭、擇優聘用的方法組織招聘。
二、招聘人數
此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55名(其中面向高校畢業生招聘27名、女性8名,要求大專以上學歷;面向退伍兵招聘20名,要求高中以上學歷)。
三、招聘條件
(一)具有以下資格條件的人員可以報考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品行端正;
2.具有周口及所屬縣(市、區)戶籍,年滿18周歲以上、26周歲以下(1991年至1999年期間出生);
3.男性身高170厘米以上,女性身高160厘米以上,身體健康,無殘疾、紋身、色盲、口吃、傳染性疾病等;
4.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專科以上學歷,其中:退役士兵報考勤務輔警職位的,可放寬至高中學歷;
5.同等條件下,優先招聘退役士官士兵、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和先進分子。
6.第一學歷為本科,專業是法律、法學、文秘的報考人員;公安、軍警院校畢業生,年齡均可放寬至30周歲,免筆試,直接進入面試。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開除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團籍、在高校教育期間被開除學籍、被機關事業單位開除公職或辭退的;
2.在軍隊服役期間受記大過以上處分或受黨內嚴重警告以上處分的;
3.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被行政拘留、勞動教養、收容教育、收容教養或者具有吸毒史的;
5.在各級公務員招考等國家法定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
6.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紀錄的;
7.曾因違反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規定,被解除勞動合同的;
8.家庭成員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9.本人或家庭成員參加非法組織或從事其它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10.其他不適合從事警務輔助工作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與資格審核
1.報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現場報名。
2.報名時間:2017年11月20日8:30至24日17:30
3.報名地點:周口市人才市場(八一路南段93號,老火車站北200米路西)
4.報名時需提交的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證(大專及以上學歷考生,需提供《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退伍證(退役士兵提供)等原件、復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一寸同底版彩色照片6張。
5.資格審查:工作人員現場對報考人員所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查。
6.領取筆試準考證:資格審查合格人員,2017年11月25日下午持本人有效身份證到報名地點領取《筆試準考證》。
(二)筆試
筆試采取統一命題、統一組織、統一評分的方式進行。筆試內容包括時事政治、公安專業基礎知識和寫作等,滿分為100分。
筆試時間及地點以《筆試準考證》為準。
(三)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按擬招聘崗位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人選。面試滿分為100分,以結構化面試形式進行,主要考察應試者的邏輯思維能力、處理和解決問題能力、語言表達能力等。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四)體能測試
根據筆試和面試相加的總成績(筆試和面試成績各占50%)由高到低按招聘崗位數1:2的比例確定參加體能測試人員名單。體能測試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公安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印發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1〕48號)的規定進行。體能測試項目全部合格的視為體能測試合格。體能測試的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五)體檢
體能測試合格人員全部參加體檢。體檢項目及標準參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的規定執行。
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自理。體檢的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六)考察
在體檢合格的人員中,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考察對象。考察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和國家關于公務員錄用考察、人民警察錄用考察的有關規定進行。大專以上學歷被考察對象在考察時須提交學歷認證報告。
(七)聘用
根據筆試、體能測試、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并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擬聘用人員經公示后,參加為期一個月的培訓,培訓合格人員到崗試用,試用期二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人員予以正式聘用,簽訂勞務合同,聘用期限為1年。1年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續聘,考核不合格人員取消聘用資格。
五、工資待遇
警務輔助人員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工資標準實行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建立動態調整機制,并按照規定購買保險。
六、有關要求
報考人員應確保報名留存的聯系方式準確、暢通,如因通信不暢導致不能及時通知到報考人員,或報考人員未在規定時間內按要求參加筆試、面試、體能測試、體檢、考察的,均視為自動放棄招聘資格。
本次招聘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招聘的全過程。報考人員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報名時簽訂誠信承諾書。報考人員報名與參加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退伍證(退役士兵考試時還須帶退伍證)必須一致。凡發現報考者與擬招聘職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以及弄虛作假的,即取消其考試、招聘資格。
本次招聘由周口港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394-8597996
周口港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