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廣東廣州空港經濟區管理委員會選調1人公告
為進一步拓寬選人視野,廣泛吸引人才,為廣州國際航空樞紐建設提供人才支持,廣州空港經濟區管理委員會擬向全省公開選調投資服務中心主任1名。
一、用人單位介紹
廣州空港經濟區投資服務中心為廣州空港經濟區管理委員會直屬的公益一類正處級事業單位,主要任務為:負責統一受理企業相關政務服務申請,跟蹤事項辦理進度,統一出具辦理結果;負責重點項目辦理相關手續的服務和協調工作;負責研究分析投資動態,收集整理招商信息,參與開展招商推介和投資項目洽談的具體工作;負責政務服務大廳的日常管理工作;承擔空港經濟區信息化建設的技術性、輔助性工作。
二、選調范圍及崗位
(一)選調范圍
廣東省黨政機關、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或事業單位(含中央駐穗單位、省直單位)在編在職人員。
(二)選調職位
廣州空港經濟區投資服務中心主任(正處級)。
三、選調條件和資格
(一)具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二)熟悉國家機關工作規則和信息化管理,英語流利,具有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邏輯思維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和文字綜合能力。
(三)熟悉國家有關政務服務、招商推介等工作政策法規,掌握相關業務的標準、規范、規程,具有3年以上招商推介、政務服務工作經驗。
(四)具有全日制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和學士以上學位。
(五)年齡在45周歲以下(1972年11月13日以后出生)。
(六)事業單位現任管理崗五級,機關正處級(含非領導職務)。
(七)身體健康。
(八)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
(九)非廣州市戶籍人員應符合穗府〔2014〕10號文規定的廣州市戶口遷入條件。
(十)符合領導干部任職回避制度的規定。
(十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接受報名:
1.受處分期間或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司法偵查的,以及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
2.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3.尚在試用期內的;
4. 與本單位系統工作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
5.配偶已移居國(境)外;或者沒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國(境)外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有關時間計算均截止至2017年11月13日。
四、報名要求
(一)報名時間:
自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17年11月30日16:00止。
(二)報名方式:
采用網上報名方式,報考人員在報名時間內登陸廣州市人社局網站(http://www.hrssgz.gov.cn),按網上提示進行報名、填寫個人信息、提交相關材料。
其中,身份證明材料、職務證明材料、身份證、戶口本、學歷、學位證明、本人詳細經歷材料(2000字左右)、本人發表或代擬的具有代表性的文字材料掃描后統一復制在word文件中直接上傳。
(三)資格初審:
將對報考人員填報信息和崗位匹配性進行初審,審核結果可在報名系統查詢,請考生密切留意。報考人員須對本人網上填報內容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并按報名要求上傳附件材料,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選調資格。凡不按要求完整填報信息的,不予審核通過。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五、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在廣州舉行,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請報名人員攜帶報名時的個人材料原件到指定地點以供查驗,對證件(證明)不全且不能按時補全的按資格審核不合格處理。如崗位無審核通過人員,則取消該崗位。
六、面試。
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主要測試報名人員的政策水平和業務能力、表達能力、邏輯思維能力、靈活應變能力和舉止儀表等。面試滿分100分,合格線60分,不合格者不得進入下一個環節。面試的時間、地點和成績在廣州空港經濟區管委會網站(http://gzkg.gov.cn/)發布公告。
七、體檢
面試結束后,按照選調職位數1:1比例依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確定體檢對象。體檢在指定醫院進行。出現體檢不合格或放棄選調資格時,視情況可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體檢。
八、考察
體檢合格者確定為考察人選。綜合考察擬選調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團隊意識、溝通協調能力、現實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核實考察人選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和任職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被確定為考察對象的,需在體檢結果出具后15個工作日內提供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選調證明,如不能出具視為放棄選調。因考察人選政審或組織考察不合格、考察人選主動放棄或所在工作單位不同意調出及不接受前往考察等原因導致崗位出現空缺的,視情況可依次遞補。
九、確定人選和公示
綜合考試、體檢和考察情況,確定擬選調人選。擬選調人員名單在廣州空港經濟區管委會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
十、按規定辦理工作調動手續
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選調的,按照規定程序辦理調動審批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選調資格。如因考生及其所在單位、主管部門等方面原因在面試結束后2個月內未完成調動、轉任手續的,取消該考生的選調資格,視情況可依次遞補。
十一、其它事項
(一)來穗參加考試的市外人員,由選調單位按統一規定發放交通食宿補助。
(二)本公告所稱以上、以下、以后均包含本數。
(三)未獲選調的其他報考人員,選調單位不再另行通知。
(四)我區不負責調入人員的家屬隨遷、就業等問題。
(五)本公告由廣州空港經濟區管理委員會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20-36062234
監督電話:020-36062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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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空港經濟區管理委員會
2017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