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山西太原市直事業單位招聘80人公告
太原市市直部分事業單位2017年公開招聘公告
按照山西省委組織部、省人社廳《關于做好2017年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工作的通知》(晉人社廳發〔2017〕37號)要求,經太原市委、市政府批準,市直部分事業單位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1、堅持按需設崗、按崗招聘的原則;
2、堅持德才兼備、任人唯賢的原則;
3、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招聘崗位及名額
1、黨群系統計劃招聘工作人員24名。其中:市委宣傳部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3名,市信訪局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4名,市人大辦公廳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5名,市文聯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2名,市委黨校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0名。
2、政府系統計劃招聘工作人員56名。其中:市民政局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21名,市文化局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0名,市統計局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3名,市政府辦公廳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7名,市文物局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3名,市糧食局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2名。
3、此次招聘設置“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非“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不得報名。“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設置情況詳見崗位表(附件)。如此類崗位無人報考,相應計劃名額合并至指定崗位,納入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計劃中。
三、招聘條件
(一)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
3、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4、具有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專業或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符合各報考崗位的專業要求和學歷要求,年齡要求和其它條件以崗位一覽表為準。年齡計算基準時間為:30周歲及以下為1986年11月16日以后出生,35周歲及以下為1981年11月16日以后出生;40周歲及以下為1976年11月16日以后出生。
7、崗位所需要的其它條件(詳見招聘崗位表)。
8、已就業人員報考時,須征得所在單位同意,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還需征得主管部門同意,并在資格復審時提供書面證明。定向、委培畢業生,須征得定向、委培單位同意。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受黨紀政紀處分,處分期未滿的人員;
3、因犯錯誤正在接受審查的或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4、 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含參照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招聘到事業單位工作不滿1年的人員;
5、公務員(含參照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及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6、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人員;
7、現役軍人、在校學生不得報名(在讀的全日制專升本、研究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學歷報名);
8、考生在報名后,聘用之前已聘用為公務員(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或已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予聘用。
9、其它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人員。
(三) “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的招聘對象為參加太原市“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含晉西北計劃)到2017年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人員,以及參加太原市“選聘大學生村官工作”到2017年服務期滿、考核合格(含到2017年服務滿兩年,考核合格),現仍在職的人員。
戶籍為太原市或從太原入伍的退役的全日制大學生士兵,可按照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對待,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
以上現役、試用期等有關資格條件中,除有專門規定外均以2017年11月16日為截止日期。
四、報名程序
網上報名及資格審查
本次報名,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
1、提交報名申請及有關材料
報名人員可在2017年11月23日8:00至2017年11月27日18:00期間登錄太原人事考試網(http://www.typta.com.cn),提交報名申請。
2017山西太原市直事業單位報名入口:http://www.typta.com.cn
報名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單位中的一個崗位(所學專業必須符合所報崗位對專業的要求)進行報名,報名必須使用二代身份證,且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一致。報名時,提交的報考信息應當真實、準確(其中應聘者報名登記表所填寫的專業應當與報考者本人取得高校畢業證書上所載明的專業一致)。提供虛假報名信息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
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凡因信息填報有誤、不全等導致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后果由報名者自負。本次招聘,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考試聘用的全過程。報考人員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凡發現報考者與擬聘用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以及提供虛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試、聘用資格。
2、資格初審和結果查詢
報考人員在提交報名申請2日內登錄原報名網站查詢資格初審結果。
通過資格審查的,不能再報考其它崗位;2017年11月27日18:00前尚未審查或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可以改報其它崗位;2017年11月27日18:00至11月29日18:00期間,報考申請未通過資格審查的,不能再修改個人信息或報考其它崗位。
實際報名人數與崗位擬招聘人數比例原則上應達3:1以上方可開考,報名人數不達該比例的招聘崗位,按規定的比例相應核減崗位,如減少到1名仍達不到3:1的崗位,原則上取消。對個別特殊行業、特殊專業或者要求層次較高的,確實難以形成市場競爭的崗位,經招聘工作領導組批準后可降低比例進行招聘,但擬聘人員考試總成績須達到65分。
考生報考崗位被取消的,報名費將通過原報名渠道如數退還。
3、網上繳費
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按網上提示的繳費辦法于2017年11月29日24:00前進行網上繳費。未按期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根據山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山西省財政局《關于重新核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晉發改價格發〔2016〕467號)規定,本次考試收取考生50元考試費用。
建檔立卡貧困家庭人員和城市低保家庭人員,可享受減免考試費用的政策。建檔立卡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扶貧辦(部門)發放的檔案卡、手冊或出具的貧困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等材料,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鎮家庭的報考人員憑低保證(原件及復印件)或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于2017年11月29日18:00前前往太原市人事考試中心(太原市桃園三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6層)確認后,辦理減免考務費用的手續。
4、準考證打印和領取
通過資格審查并按規定繳納費用的報名人員,請于2017年12月13日8:00 -12月15日24:00登錄太原人事考試網自行下載打印考試準考證。
考生請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準考證,參加招聘的各個環節都須攜帶準考證、二代身份證(其它證件一律無效)。
5、考試與資格復審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考試成績保留兩位小數點(四舍五入),采取百分制形式。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1)筆試考試
筆試考試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
筆試以閉卷的方式進行。考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考試內容包括政治理論、時事政治、法律常識、公文寫作、科技人文知識等。分值100分。
筆試考試結束后,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按3:1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資格復審人選,如有并列,并列人員一并進入面試資格復審。人數未達3:1的按實有人數確定。
(2)資格復審
面試前進行資格復審確認。
資格復審時,考生須持本人二代身份證、畢業證、報到證(含就業或落實就業單位時已使用過的報到證)或就業協議書、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報考崗位要求中涉及研究方向的,考生還應提供學校出具的相關證明及在校所學科目等;已就業的還需出具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未就業且檔案在各級人才交流、就業服務機構代理的提供檔案托管部門證明。擬招聘崗位對資格條件有其它要求的,應提供有關證明、證書。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員還要求提供以下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人員,須登陸太原人事考試網下載打印《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審核表》,由服務所在縣(市、區)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門加蓋公章確認(其中:大學生村官由市、縣兩級組織部門審核蓋章,“教師特崗計劃”項目人員由省教育廳蓋章、“三支一扶”項目人員2010年及其以后未取得服務證書的由省人社廳蓋章、“西部計劃”項目和2010年以前參加“三支一扶”項目人員由團省委蓋章)。
退役的全日制大學生士兵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的,須提供本人退伍證、戶口本和當地民政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
凡有下列情形的,取消應聘資格,后果由考生承擔,涉及違紀的按有關違紀處理規定予以查處:
考生不能按時、按要求提供有關證件、材料的;
考生隱瞞與報考資格有關的個人信息的;
報名時填報的主要信息(如學歷、學位、專業、出生年月、現就業情況、參加工作時間、是否在校生、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有關信息等)與提供的證件、材料及真實情況不符的;
提供虛假信息,或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以及其它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要求的。
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在太原人事考試網另行通知。面試資格復審時,發現應試者材料信息不實的,將取消其參加面試的資格。逾期不到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若面試資格復審過程中有人放棄或未通過,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進入面試資格復審,確定參加面試人員。
(3)面試
面試方式、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面試結束后,以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與考察人選。如有并列,筆試成績高者優先;如筆試成績也相同,再加試一場面試,成績按面試加試成績排序。
進入面試人數少于或等于招聘人數的崗位,面試成績須達到65分。
五、體檢與考察
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與考察人選,體檢與考察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和用人單位組織實施。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
在體檢、考察環節因考生主動放棄或體檢、考察不合格而形成的崗位空缺不再遞補。
六、公示及聘用
根據考試、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太原人事考試網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聘用人員實行崗位管理,試用期1年,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成為事業單位在編人員,享受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待遇。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新聘用人員在用人單位有最低服務年限要求的,服務期限內不得辦理調動手續。
七、咨詢與監督
咨詢電話:
太原市委組織部:2020564
太原市委宣傳部: 4030693
太 原 市 文 聯:2023552
太 原 市委黨校:7521026
太原市人大辦公廳:7522202
太原市信訪局:3335108
太原市民政局:4250362
太原市文化局:4223654
太原市統計局:2020483
太原市政府辦公廳:4223231
太原市文物局:5257327
太原市糧食局:3074571
監督電話:
市委組織部干部監督處 : 2020943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4030019
咨詢、監督電話開通時間:報名期間工作日的工作時間。
特別提示:本次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舉辦筆試、面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舉辦的各類事業單位招聘培訓輔導班和發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溫馨提示:希望應聘者合理安排自己的報名時間,不要都集中到最后兩天上網報名,避免因網絡擁堵而影響報名。報名過程中,請考生認真填寫報名表,以免因填寫有誤或填寫信息不完整而影響審核結果。在招聘過程中,請考生保持聯系方式的暢通,如考生變更了聯系方式,請及時與各用人單位聯系。因考生自身原因導致聯系中斷,影響招聘的,責任自擔。
考生應做到誠信報考。對進入考察及其以后環節提出放棄的;接到聘用通知后無正當理由,未在規定時間內持相關證明材料報到的,取消其相應的資格,并記入誠信檔案。
點擊下載>>>太原市市直部分事業單位2017年公開招聘
中共太原市委組織部
太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