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新疆昌吉州阜康市鄉鎮招聘88人公告
2017年新疆阜康市鄉鎮招聘編外人員88人公告
為切實解決鄉鎮人員短缺問題,按照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鄉鎮編外工作人員88名。
一、招聘對象和范圍
新疆戶籍或生源的大中專院校畢業生、烈士配偶及其子女、復轉退役軍人、“西部計劃”志愿者、“三支一扶”大學生、“大學生村官”、社區勞動保障協管員和農村(社區)警務室協警。
在自治州服務的“西部計劃”志愿者,夫妻一方為阜康市戶籍的配偶、駐市部隊現役軍官配偶,報考時不受戶籍限制。
學歷證書須獲國家、省、市、自治區教育行政部門、自治區(含兵團)干部教育領導小組認可。軍隊院校函授畢業生須是在部隊服役期間入學的人員。
二、招聘條件及職位報考要求
(一)應聘人員須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3、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維護國家統一,反對民族分裂主義和非法宗教活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4、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履行崗位職責的能力;
5、年齡在40周歲及以下(即1976年11月18日以后出生);
6、中專(含高中)及以上學歷;
7、具有正常履行招聘職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8、符合招聘職位要求的其他條件。
本次公開招聘中要求的戶籍、服務期限、工作經歷等涉及時限要求的,均截止至2017年11月18日。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單位開除公職的;
3、因犯錯誤被處分且處分期未滿的;
4、正在接受紀檢監察、司法部門調查的;
5、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筆試加分
(1)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筆試成績加10分;
(2)復轉退役軍人,筆試成績加5分;
(3)“西部計劃”志愿者、“三支一扶”大學生、“大學生村官”,服務期滿1年(以整年計算)及以上且考核合格的,每滿一年筆試成績加5分,最高不超過10分;
(4)在農村(社區)警務室、社區工作滿1年(以整年計算)及以上且考核合格的,每滿一年筆試成績加2.5分,最高不超過10分;
(5)符合上述兩項及以上條件的不累計加分,按照就高的原則加分。
三、招聘職位及崗位條件
根據工作需要,計劃招聘88名鄉鎮編外工作人員,具體要求詳見《阜康市鄉鎮公開招聘編外工作人員職位表》(附件1)。
四、招聘工作程序
參照機關事業單位公開考錄(招聘)程序,此次鄉鎮公開招聘編外工作人員按照現場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組織實施。
(一)發布信息、公布簡章
11月18日,由市委組織部基層辦通過“阜康之窗”(www.fk.gov.cn)網站面向社會發布招聘簡章。
(二)現場報名、資格審查(11月20日-11月26日)
考生在“阜康之窗”自行下載并填寫《阜康市鄉鎮公開招聘編外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持身份證、戶口本、畢業證等崗位所需的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于11月25日前到市委組織部基層辦現場報名。通過資格審查人員,于11月26日到市委組織部基層辦領取準考證。
(三)組織筆試、公布成績(11月28日-12月1日)
1、筆試:11月28日,由市委組織部基層辦負責統一組織筆試,筆試采取漢語命題、閉卷答題方式進行。考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
2、加分認定:符合加分條件的考生,須在11月30日上班時間內,持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到市委組織部基層辦辦理加分認定手續。其中:
(1)“烈士配偶及其子女”須提供榮譽證書(原件、復印件各一份);
(2)“西部計劃”志愿者須提供市團委出具的證明及合同書(原件、復印件各一份);
(3)“三支一扶”大學生須提供所服務鄉鎮及人社部門出具的有效證明及協議書(原件、復印件各一份);
(4)“大學生村官”須提供所服務鄉鎮及組織部門出具的有效證明及合同書(原件、復印件各一份);
(5)“勞動保障協管員”須提供所在社區及辦事處出具的有效證明及勞動合同(原件、復印件各一份);
(6)“農村(社區)警務室協警”須提供市公安局出具的有效證明及勞動合同(原件、復印件各一份);
(7)復轉退役軍人須提供退伍證(原件、復印件各一份);
(8)逾期未辦理加分手續的,視為自動放棄。
3、12月1日,由市委組織部基層辦統一發布筆試成績。筆試合格分數線與筆試成績一并發布。達不到合格分數線的,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4、從筆試成績合格分數線以上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照以下原則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其中:招聘3-10人的,按照擬招聘人數1:2的比例確定;招聘11人及以上的,按照擬招聘人數1:1.5的比例確定。未達到比例的,按照筆試合格分數線以上實際人數確定。并于12月1日下午到市委組織部基層辦領取面試通知書。
(四)組織面試、公布總成績(12月3日-12月6日)
1、12月3日,市委組織部基層辦結合實際制定面試工作實施方案。
2、考生按“面試通知書”中規定的時間,持畢業證、有效身份證、戶口本、報名表、準考證和“面試通知書”原件,提前30分鐘到達指定地點參加面試。未在規定的時間到達指定地點或未攜帶上述材料、又不能證明其身份者,取消面試資格。
3、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設定60分為合格分數線,達不到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不得進入下一環節,取消資格。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60%。
4、面試工作結束后,由市委組織部基層辦及時匯總筆試和面試成績,并在規定的時間內將筆試、面試成績及總成績通過“阜康之窗”統一發布。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五)組織體檢、考核(12月8日-12月12日)
12月8日,根據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具體職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由市委組織部基層辦發放體檢通知書。
1、體檢標準參照《昌吉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體檢項目及標準(修訂)》(昌州人通〔2009〕112號)和國家、自治區有關規定標準開展。由市委組織部基層辦組織考生在縣級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體檢采取編號、隱名的方式進行。體檢費用由考生本人承擔。考生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經本人書面申請后可組織復查一次。對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從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在本職位考生中依次遞補。考生自行到醫院進行的體檢結果不予認可。
2、12月10日至11日,由市委組織部基層辦制定考核工作方案,組織各鄉鎮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核。考核主要了解掌握考生政治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等情況,并就考生在資格審查期間提供的相關信息進行核實。考核如出現不合格的,從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在本職位考生中依次遞補,并進行體檢、考核。考核期間,不得增加任何形式的測試、考試環節。
(六)公示、聘用(12月13日-12月19日)
1、市委組織部基層辦通過“阜康之窗”網站,對確定的擬聘用人員統一進行公示,公示期7天。
2、公示期滿后,由各鄉鎮與聘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辦理工資等相關手續。工資待遇參照社區編外工作者工資套改。
(七)調劑
招聘職位出現空崗時,從同意調劑的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并按照體檢、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擇優聘用。
五、紀律要求
(一)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公開招聘各項工作。對公開招聘工作中發現的違紀行為,由組織、人社部門會同紀檢監察部門按有關規定予以嚴肅查處。對考生弄虛作假、不提供真實情況的,兩年內取消參加公開招聘考試資格。
(二)凡與招聘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近姻親關系的,實行公務回避。
六、其他
1、本次公開招聘工作相關事宜由阜康市鄉鎮公開招聘編外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阜康市鄉鎮公開招聘編外工作人員領導小組會議研究確定。
2、本次公開招聘工作中的有關信息均通過“阜康之窗”(www.fk.gov.cn)網站進行發布。
考試咨詢電話:0994-3229387
阜康市鄉鎮公開招聘編外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7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