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下半年重慶市大足區事業單位考核招聘35人簡章
來源: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
2017-11-20 11:02:42
重慶市大足區2017年下半年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簡章
為進一步優化我區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結構,充實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隊伍。根據《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市委組織部和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和《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重慶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等6個公開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區實際,經市人力社保局核準,現面向社會公開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一、招聘原則及方式
本次考核招聘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方針,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考核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單位及人數
本次公開考核招聘人員35名,具體崗位詳見《大足區2017年下半年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以下簡稱《一覽表》,附件1)。
三、招聘范圍及條件
凡符合以下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應聘: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3.自愿在我區服務5周年及以上,符合崗位招聘的條件(詳見《一覽表》);
4.年齡計算截止日期為現場報名前一日;
5.在國外境外高校就讀的全日制學歷(學位)的人員,其學歷(學位)須在報名截止前獲得國家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6.以下人員不屬于招聘范圍: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罰尚未執行完畢或屬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機關尚未撤銷案件、檢察機關尚未作出不起訴決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無罪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五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本區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人員;服務未滿一年,或服務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的基層服務項目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非2018年全日制畢業生;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應聘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單位中的一個崗位進行報名。招考崗位有專業要求的,統一參考《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2015年下半年修訂)》。本次考核招聘采用網上報名和現場報名兩種方式。
1.網上報名
報名時間為2017年11月25日至2017年11月30日下午5:00止。報名人員將《大足區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試報名表》(附件2)填寫好,發送到郵箱(305273927@qq.com)。
網上報名的需現場資格確認。資格現場確認:須提供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及崗位要求的相關材料(2018年應屆畢業生須提供應屆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和學校學習學科成績表)等原件,同時提供復印件。
資格現場確認時間:報醫院崗位的為2017年12月4日(下午2:30—5:30);報學校崗位的為2017年12月25日(下午2:30—5:30);報其他崗位的為2017年12月12日(下午2:30-5:30)。資格現場確認地點均為大足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行政樓109室)。
2.現場報名
現場報名時間和地點及提供的資料同網上報名現場資格確認的時間和地點及提供的資料一致。
五、考核
資格審查合格者均進入考核環節。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符合報考條件的應聘者參加考核。由大足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主管部門和招聘單位組成考核組,對確定的考核對象進行考核。
考核時間及地點:報醫院崗位面試考核時間初定為2017年12月5日—12月6日,報學校崗位面試考核時間初定為2017年12月26日,其他崗位初定為2017年12月13日—12月15日),具體時間及地點見面試準考證,面試準考證于資格現場確認或現場報名時領取。
考核采取專業知識測試、業務能力操作、面試等方式進行,重點測評應聘者的適崗能力,主要考核應聘者的職業道德、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考核中形成競爭的崗位,采用量化計分方式,分值為100分,考核成績低于70分者,不得確定為體檢人選,考官對考生考核成績評定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須在評分表中說明理由;考生考核最后結果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應寫出書面報告,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考核中未形成競爭的崗位(等額),通過票決方式,須有考核小組三分之二以上成員表決通過方可確定為體檢人選。
六、體檢
按招聘崗位擬招聘人數,根據報考該崗位考生考核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等額確定體檢人選,考試考核總成績出現并列時,則依次按學歷、最高學歷所學科目可量化的平均成績高者優先。若仍相同,則組織加試,以加試成績高者優先。
體檢由大足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主管部門組織實施。體檢標準參照原國家人事部頒布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要求, 并結合本行業或崗位實際要求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體檢參照《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確定公務員錄用指定體檢機構的通知》(渝人社發〔2012〕149號)等相關規定,在指定體檢機構進行。除按相關規定應在當場或當天復檢并確認體檢結果的項目外,招聘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大足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報考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放棄體檢。因體檢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不再遞補。
體檢合格人員,應按規定時間把個人檔案、政審證明和畢業證、學位證復印件等資料交到大足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行政樓109室),無正當理由逾期不交者,取消其聘用資格。2017年及以前畢業生交資料時間為2018年2月28日前。2018年畢業生交資料時間為2018年7月31日前。
七、考察
體檢合格者,由大足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主管部門及用人單位對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統一組織考察,并對資格條件進行復審。同時,有工作經歷的考生應于考察時提供勞動合同、社會養老保險繳費明細表等相關證明材料。
因考察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以及考察以后環節出現缺額的,不再遞補。
八、公示
考核成績、面試人員名單、體檢人員名單、體檢結果等相關事宜,可登陸大足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lbj.dazu.gov.cn)查詢。
擬聘用人員名單在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大足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招聘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學位)、畢業院校、總成績、擬聘用崗位及符合聘用崗位的其他條件等。
九、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滿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由大足區人力社保局審批同意后,按《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的規定簽訂《重慶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書》,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享受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相應福利待遇。聘用人員與招聘事業單位簽訂的聘用合同應約定服務期限、違約責任等相關事宜,未滿服務期的應按照聘用合同的約定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
2018年畢業生在2018年7月31日前未取得畢業證、學位證書的,不予聘用。
十、紀律要求
公開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公開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嚴格按照有關政策規定執行。對招考工作中的各個環節,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確保招考工作的順利進行。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一律取消應聘資格或聘用資格,嚴格按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本簡章由大足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報名咨詢電話: 023-43780636(區人力社保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
附件
附件2.考試報名表
附件3.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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