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山東濱州鄒平縣人民醫院招聘115人公告
根據我單位工作需要,按照《濱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細則》(濱辦字〔2007〕23號)、《關于公立醫院人員控制總量備案有關事項的通知》(鄒編辦〔2016〕9號)等文件規定,我單位擬公開招聘衛生專業技術人員115名,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和條件
(一)遵守憲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適應崗位的身體條件;
(三)具有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四)應聘人員于2016年1月1日-2017年8月10日取得符合崗位要求的國家承認普通全日制學歷,護理崗位需取得執業資格證書或成績合格證明。
(五)年齡不超過26周歲(1990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碩士及以上學歷不超過35周歲(1981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急需崗位可以適當放寬年齡要求。
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現役軍人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應聘。
二、招聘崗位數量及條件
三、報名及資格審查
報名時間:2017年11月28日至30日,工作時間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報名地點:鄒平縣人民醫院人事科(門診樓四樓538室)。
報名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符合條件者到鄒平縣人民醫院人事科填寫《鄒平縣人民醫院招聘專業技術人員報名表》,提交畢業證、學位證、身份證及其他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四張1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進行審核(同時將畢業證、身份證及其他相關證明材料掃描件電子版和照片打包命名為“報考崗位-姓名-學歷”格式發至郵箱zpxyyzpzy@163.com)。
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報名后,將對報名人員資格進行審查。報名人員要確保提交的各類證件真實有效,領導小組對招聘全過程實行指導和監督,對不符合條件者,立即取消報考和聘用資格。資格審查合格者方可進入考試階段。
四、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均采用百分制計算成績。考試內容為招聘崗位所必需的專業知識、業務能力和工作技能,出題、閱卷、監考及面試均委托第三方組織進行,保證考試的公平公正。
為保證新進人員基本素質,筆試設定最低合格分數線,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崗位招聘人數和筆試情況確定。筆試結束后,在合格分數線內,招聘崗位數量10人以上的由高分到低分按1:1.2比例確定進入面試資格審查范圍人員;招聘崗位數量10人及以下的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數加2名確定進入面試資格審查范圍人員;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實有合格人數確定。
考試成績按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試總成績。根據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分招聘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1.1的比例確定各崗位進入考察范圍人員,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實有合格人數確定,并按照規定程序向社會公布。如同一崗位中出現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相同且影響聘用的,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若仍相同的,則組織專家重新命題對總成績相同的人員進行面試,并以重新面試成績排序確定進入考察范圍人選。
筆試和面試的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考察體檢
進入考察范圍人選,重點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并對應聘人員是否符合規定的崗位資格條件、提供的相關信息、資料是否真實準確等進行復審。報名人員在應聘期間的表現,將作為公開招聘考察的重要內容之一。
對考察合格人員,按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范圍人選。體檢標準和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執行,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承擔。應聘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招聘主管部門和應聘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疑問時,可以申請復查,費用由申請方負擔。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對于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致使體檢結果失真的體檢者,取消招聘資格。
擬聘用公示前,對因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等原因造成崗位空缺,可從進入同一崗位考察范圍的人員中依次等額遞補。
六、公示聘用
對擬聘用人員的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由人事科組織簽訂《試用合同》。取得執業資格且考核合格的簽訂《勞動合同》,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不能取得執業資格或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試用合同》。
七、組織領導和紀律監督
為保證招聘工作的順利進行,成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指導開展工作,招聘方案及流程上報縣編辦、縣衛計局及其紀檢部門,招聘工作接受以上相關部門的監督。
(一)對填報虛假信息或提供虛假證件、證明材料報名的應聘人員,一經查實,視情節輕重,在公開考試招聘的任何階段均可取消報名資格、考試資格或錄(聘)用資格。涉及偽變造證件、證明材料、印章的人員,交由公安機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處罰法》對其進行相應處罰。
(二)對考試作弊或找人替考的應聘人員,將按禁考的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三)整個公開招聘考試工作做到全程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的監督。
八、其他
有關招聘事項信息通過上級主管部門網站和鄒平縣人民醫院網站(http://www.zp120.org/)公布,應聘人員應及時了解網站發布的最新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錯過重要信息而影響考試及聘用的,責任自負。
監督電話:0543-4268615(鄒平縣衛計局人事股)
0543-4351203(鄒平縣衛計局監察室)
咨詢電話:0543-4357405(鄒平縣人民醫院人事科)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試教材和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授權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本簡章最終解釋權歸鄒平縣人民醫院招聘工作領導小組。
鄒平縣人民醫院
2017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