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江西吉安峽江縣公安消防大隊招聘消防員8人公告
峽江縣公安消防大隊公開招聘合同制消防員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我大隊擬招聘8名合同制消防員,滅火救援崗位(男性)。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招聘條件
(一)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品行,遵紀守法、作風正派,無違法違紀行為。
(二)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具有較強的責任心和吃苦耐勞精神,服從單位管理。
(三)滅火救援崗位:具有高中以上及同等學歷的技校、中專、高職學歷。
(四)年齡在18—30周歲(1987年7月1日至1999年7月1日之間出生)之間。退役士兵和具有車輛駕駛(汽車B2照以上)、機械維修(取得崗位資格或從業證書)等技術專長報考滅火救援崗位的,所學專業為計算機科學與技術類、新聞傳播類、法學類、漢語言與文秘類、圖書檔案學類等專業報考消防文員崗位的,年齡放寬至35周歲(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五)身體健康,體形端正,身體無明顯不良癥狀和缺陷,無殘疾,無傳染性、慢性疾病。滅火救援崗位還應符合以下要求:?無口吃,無重聽,無色覺異常,無重度平跖足,無傳染性疾病,身體協調性好,反應敏捷;?身高不低于1.60米,體重不超過標準體重的30%、不低于標準體重的15%(標準體重=(身高-110)Kg);?右眼裸眼視力不低于4.7、左眼裸眼視力不低于4.7(大專以上學歷右眼裸眼視力不低于4.5、左眼裸眼視力不低于4.5)。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備考試資格:
1、受過刑事處罰、治安處罰、勞動教養、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被公安機關辭退、解聘記錄的;
4、道德敗壞,有偷竊等不良行為的;
5、其他不宜進入應急救援工作隊伍的。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11月21至11月28日。
2、報名地點:峽江縣公安消防大隊一樓辦事大廳(峽江縣水邊鎮大秀路7號)。
3、報名方式:現場報名,每位應聘人員限報一個崗位。
4、凡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報名時須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證、相關崗位資格證書或其他相關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藍底彩照4張,報考人員如實填寫的《報名登記表》(見附件)1份。
5、資格審查:采用現場資格審查方式進行。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崗位報考條件,選報自己符合條件的崗位。如因不符合條件被取消考試資格,后果由報考人員自己承擔。資格審查貫穿招聘過程始終,對考生提供的信息、材料與所報崗位條件不符的,經核實,取消考試、入闈資格。
(二)考試
1、體能測試
測試時間:12月2日。
測試地點:峽江中學。
測試項目:3000米跑(占40%)、100米跑(占30%)、單杠引體向上(占20%)、仰臥起坐(占10%),滿分為100分。
2、筆試
筆試時間:待定。
筆試地點:待定。
筆試內容:采取閉卷的方式進行,包括消防基本知識、消防法律法規、公共基礎知識,滿分為100分。題庫由縣公安消防大隊提供,試卷由招聘領導小組相關成員單位選題、打印、密封。
成績宣布:按照體能測試成績×50%+筆試成績×20%,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崗位招聘人數1:1.5的比例確定面試入闈資格人員,末尾同分者一并入闈。
3、面試前的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由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對擬入闈面試的考生進行資格審查。審查時,考生須攜帶本人居民身份證、學歷(位)證書、相關崗位資格證書或其他相關證書的原件到審查現場進行資格審查;未在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審查的,視為自動放棄。對不符合報考條件和崗位條件的,取消面試成績。
4、面試
(1)面試時間、地點:在筆試成績公布后10日內完成,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面試前一天通知考生帶本人身份證到峽江縣公安消防大隊一樓辦事大廳領取面試準考證。
(2)面試內容:主要測試考生的語言表達、邏輯思維、應變能力和組織能力等,滿分為100分,其中儀表20分,自述40分,答辯40分。根據現場抽簽排序進行面試,每位考生面試時限為10分鐘。
總成績宣布
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崗位招聘人數1:1的比例進入體檢環節,如入闈最后一名出現總成績相同者,則滅火救援崗位以體能測試成績高者入闈(體能測試成績相同則以3000米成績高者入闈),消防文員崗位以筆試成績高者入闈(筆試成績相同則以命題寫作成績高者入闈)。
總成績計算方式:滅火救援崗位總成績=體能測試成績×50%+筆試成績×20%+面試成績×30%。
(三)體檢
體檢項目、標準:參照《征招武警消防部隊現役士兵體檢項目和標準》中的部分項目進行體檢,體檢費用自理。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未按規定時間到達指定地點進行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可申請復檢一次。
(四)政審
體檢合格者進入政審環節,政審工作由公開招聘領導小組組織,主要對擬聘人員思想政治、道德品質以及有無違法違紀等情況進行審查。
對體檢后因體檢、政審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棄而出現的空額,根據該崗位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遞補擬入闈總成績相同者,則滅火救援崗位以體能測試成績高者入闈(體能測試成績相同則以3000米成績高者入闈)。
(五)公示
按照體檢、政審合格考生的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峽江縣人民政府網公示7天。
(六)聘用
擬聘用人員自正式報到之日起一個月內,由峽江縣公安消防大隊與擬聘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為3個月,首次簽訂勞動合同期限為3年,第二次續簽勞動合同按《勞動合同法》有關規定執行。
四、聘用人員的管理及待遇保障
(一)職責與管理
1、被聘用后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1)學習滅火救援基本理論、政策和知識,掌握滅火救援技術、戰術和指揮方法;
(2)撲救火災;
(3)承擔地震等自然災害,建筑施工事故、道路交通事故、空難等生產安全事故,恐怖襲擊、群眾遇險等社會安全事件的搶險救援任務;
(4)協助處置水旱災害、氣象災害、地質災害、森林火災、生物災害、礦山事故、危險品化學事故、水上事故、環境污染、核與輻射事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5)防火巡查、消防宣傳培訓、火場宣傳、業務受理、檔案管理等工作;
(6)“119”接、受警;
(7)消防車、運兵車駕駛;
(8)依法應當履行的其他職責。
2、按照下列要求實行準軍事化管理:
(1)按照公安消防部隊思想政治教育大綱要求參加政治學習,培養忠貞品質、堅強意志和優良作風;
(2)身體條件達到《消防員職業健康標準》;
(3)業務技能達到公安消防部隊相應職級士官水平和《滅火救援員國家職業技能標準》;
(4)滅火救援崗位按照《公安消防部隊執勤戰斗條令》要求參加執勤備戰相關工作,日常休息采取不定時工作制或輪休值班制,24小時執勤備戰警力不低于75%;消防文員崗位執行機關作息時間。
(5)集中食宿(消防文員不安排住宿),并按照《公安消防部隊基層正規化管理規定》要求建立嚴謹的執勤、訓練、工作、生活秩序。
3、實行等級管理和全面考核,考核結果作為評定工資等級、獎懲、任職、續簽勞動合同的主要依據。
4、應聘前是黨(團)員的,勞動關系確立后,可以將組織關系轉入消防大隊黨(團)組織。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峽江縣公安消防大隊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不能勝任工作,或經過培訓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2)嚴重違反公安消防機構規章制度的;
(3)身體條件達不到《消防員職業健康標準》;
(4)其他嚴重違反勞動合同的行為。
(二)保障
1、工資待遇: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工資1700元/月;轉正后,基本工資1500元/月,績效工資600元/月。第四年開始有關工資待遇事宜續簽合同時另行約定。
2、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為消防文員辦理基本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生育等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
3、因工作成績突出的,參照公安消防現役官兵同等條件評功評獎,予以表彰獎勵。對違反規章制度的,應當視情節輕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予以處分,直至依法解除勞動合同。
咨詢電話:峽江縣公安消防大隊:0796-3675922
點擊下載>>>附件1-3.docx
附:1、峽江縣公開招聘合同制消防員體能測試評分標準
附:2、峽江縣公開招聘合同制消防員報名表
附:3、峽江縣公開招聘合同制消防員考察(政審)表
2017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