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西藏區國家稅務局系統事業單位招聘面試、體檢等事項公告
根據西藏自治區黨委組織部、西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西藏自治區公務員局發布的《西藏自治區2017年高校畢業生第一批公開考錄公告》,為切實做好西藏自治區國稅系統2017年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開招聘面試、體檢、考察等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面試
(一)面試對象名單。面試對象名單見附件1。
(二)面試確認。請進入面試的考生于2017年11月25日18∶00前,發送電子郵件確認是否參加面試。具體要求如下:
1.發送電子郵件至xzgskl2017@163.com。(即“西藏國稅考錄”的第1個小寫字母2017@163.com)
2.標題統一按“XXX確認參加面試,報考職位:XXX,職位代碼XXX”。
3.電子郵件正文請注明:姓名、身份證號、準考證號、筆試總成績。
4.網上報名時填報的通訊地址、聯系方式等信息如有變化,請在電子郵件正文中注明。
5.放棄面試者請填寫《放棄面試的聲明》(詳見附件2),經本人簽名,于2017年11月25日18∶00前傳真至0891-6833464或發送掃描件至xzgskl2017@163.com。不在規定時間內填寫放棄聲明,無正當理由不參加面試的,將上報自治區公務員主管部門。
6.請進入面試的考生保持通信暢通,遇有聯系方式變更的及時與自治區國家稅務局人事處聯系。
(三)面試資格審查。面試資格審查方式為現場資格審查。請考生于2017年11月27日至29日每日上午9:30至13:00,下午15:30至18:00,攜帶資格審查材料進行現場資格復審,現場資格審查地點為:西藏自治區國家稅務局人事處(西藏拉薩市北京中路51號,西藏自治區國家稅務局南樓912室),未按時參加面試資格審查的,視為放棄面試資格。
現場資格復審地點詳細示意圖及乘車路線如下:
拉薩市內可乘坐6路、14路、16路、17路、25路、26路公交車在貢德林站下車后向西200米,北側即到;可乘坐6路、14路、16路、17路、25路公交車在西郊電信站下車后向東300米,北側即到。乘飛機抵達的考生可在機場到達出口乘坐機場大巴到市區民航局后轉公交車或乘坐的士到達;乘火車抵達的考生可乘坐公交車到達。
資格審查材料包括以下內容:
(1)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筆試準考證原件及復印件。
(3)本(專)科、研究生各階段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等材料。
(4)提供材料其他說明:上述材料復印件由自治區國家稅務局人事處留存,不再退還考生。考生應對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將取消面試資格。
未按時參加現場資格審查的,視為放棄面試資格。面試資格審查期間,考生須簽訂面試考試保密承諾書。
(四)面試時間。面試時間為:2017年12月1日(星期六)。上午9∶30開始,考生入闈封閉管理的時間為上午9∶00,截至上午9∶00沒有進入封閉室的考生,取消面試資格。
(五)面試方式及地點。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面試地點為:西藏自治區國家稅務局(拉薩市北京中路51號)。公交路線:乘坐6路、14路、16路、17路、25路、26路公交車在貢德林站下車后向西200米,北側即到;可乘坐6路、14路、16路、17路、25路公交車在西郊電信站下車后向東300米,北側即到。面試地點詳細示意圖如下:
二、成績發布
考生面試成績當日公布,考生作答完畢后在考場外等候公布本人成績。
最終綜合成績按照下列方法計算: 綜合成績=(筆試總成績÷3)×50%+面試成績×50%。
綜合成績于考試完畢后第二日在西藏自治區國家稅務局辦稅服務廳大門口張榜公布。
三、體檢和考察
(一)體檢、考察對象確定
按照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分崗位按招聘計劃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和考察人選。綜合成績相同的,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參加體檢和考察人選,筆試成績仍然相同的,根據筆試中職業能力傾向測試成績確定體檢和考察人選。
對面試人數不足1∶3的崗位,考生面試成績須達到面試合格分數線方可進入體檢和考察,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體檢人員名單在西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息網(網址:http://www.xz.hrss.gov.cn)進行公布。
(二)體檢實施
體檢時間為2017年12月3日,體檢對象早上9:00在自治區國家稅務局(拉薩市北京中路51號,參見面試資格審查地點)集合前往體檢機構,參加體檢的考生當日須空腹參加。
體檢機構為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指定的醫療機構。
體檢工作參照國家確定的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標準進行。體檢對象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以進行復檢。復檢應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對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的考生,不予錄用或取消錄用,情節嚴重的報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處理。
體檢不合格的,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遞補人選綜合成績相同的,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參加遞補人選,筆試成績仍然相同的,根據筆試中職業能力傾向測試成績確定遞補人選。
(三)考察實施
依據《西藏自治區2017年高校畢業生第一批公開考錄公告》考察要求,考生填寫《西藏自治區2017年從高校畢業生中公開考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政審表》,由自治區考錄辦委托考生畢業院校或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居委會)或服務單位對考生進行考察政審,重點考察考生在反對分裂、維護祖國統一和民族團結等方面的政治表現。考察政審的單位實事求是地作出考察結論,并在政審表上簽署意見、加蓋公章。對考察政審不合格的考生,堅決不予聘用。
考察不合格的,按最終綜合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參加體檢考察。綜合成績相同的,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參加遞補人選,筆試成績仍然相同的,根據筆試中職業能力傾向測試成績確定遞補人選。
四、公示
對體檢、考察均合格的擬招聘人選經自治區國稅局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審核通過后,在西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息網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
五、辦理聘用手續
公示結束后,對符合擬聘用條件的人員,自治區國稅局報自治區人社廳審批,并報國家稅務總局備案。審批過程中出現的崗位空缺不再遞補。
對擬聘用人員,招聘單位按崗位設置管理有關規定確定崗位等級,簽訂聘用合同。
公開招聘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6個月,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員工資待遇執行事業單位管理崗位同類人員工資制度。
六、聯系方式
西藏自治區國家稅務局人事處:0891-6823770,0891-6834197(電話),0891-6833464(傳真)。
西藏自治區國家稅務局監察室:0891—6838074
歡迎各位考生及社會各界對我們的工作進行監督。
附件:1.西藏自治區國家稅務局系統2017年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開招聘面試對象名單
2. 放棄面試資格聲明(樣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