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遼寧阜新海州區(qū)人民法院招聘文職司法輔助和司法輔助警察50人公告
因審判工作需要,經海州區(qū)委、區(qū)政府同意,海州區(qū)人民法院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文職司法輔助和司法輔助警察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職位
(一)文職司法輔助人員共招聘30名,其中:綜合類文職司法輔助(28名),從事審判及執(zhí)行相關的各類筆錄制作,裁判文書打印、校對、送達、卷宗整理、裝訂及其他與審判、執(zhí)行相關的輔助性工作;技術類文職司法輔助(2名),從事與審判工作相關的網絡及特定設備使用、維護、管理等技術保障工作。
(二)司法輔助警察人員共招聘20名(男性16名,女性4名),從事警務輔助工作。
二、招聘條件
(一)文職司法輔助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3、30周歲以下(即1987年11月 23日以后出生),具有大專或以上學歷;有三個月以上庭審記錄經驗的,年齡可放寬至35周歲(即1982年11月 23日以后出生)。
4、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二)司法輔助警察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年齡在30周歲以下(即1987年11月 23 日以后出生),具有大專或以上學歷,法律專業(yè)優(yōu)先,復員退伍軍人放寬至高中以上學歷。
3、要求男性身高175厘米以上,女性身高160厘米以上;雙眼矯正視力不低于5.0。
4、五官端正、面部無明顯特征和缺陷;無色盲、色弱;嗅覺正常;雙耳無重聽,無口吃;無明顯八字步、羅圈腿;無紋身;無各種殘疾,直系血親無精神病史。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行政拘留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曾被辭退或者開除公職的;
3、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5、其他不適合在人民法院工作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程序包括報名、資格審查、考試、體檢和考察、公示與錄用。
(一)報名:2017年11 月 24 日至 30 日(周六、周日休息)
本次招聘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報考人員可在阜新市海州區(qū)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hzq.fuxin.gov.cn)下載并填寫《海州區(qū)人民法院招聘人員登記表》(正反面打印),到海州區(qū)人民法院訴訟服務中心報名處現場報名,并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畢業(yè)證的原件及以上證件的復印件(復印件要求A4紙,各2份),近期二寸免冠同版彩色正面照片4張。報名地址:海州區(qū)人民法院(新華路54號),電話:6281305。
(二)資格審查
1、對所有報名者個人簡歷信息進行審查,主要審查是否符合報考條件。報名實行誠信承諾制,考試報名時要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凡弄虛作假或與招聘要求資格條件不符的,一經查實,一律取消考試、聘用資格。
2、審查合格后下發(fā)準考證,考生本人憑身份證于2017年12月5日13:30至17:00到海州區(qū)人民法院領取準考證。逾期未領取準考證者視為自動放棄。
(三)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專業(yè)技能(文職司法輔助人員)或體能考試(司法輔助警察人員)、面試三個環(huán)節(jié),成績分別占總分的20%、50%、30%。技術類文職司法輔助另外有加試環(huán)節(jié)。
1、筆試。主要考察考生的法律基本理論知識,包括民法、刑法、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法等,不指定參考用書,考試采取閉卷方式。
2、專業(yè)技能或體能考試。筆試后考生全部參加專業(yè)技能或體能考試。
(1)文職司法輔助專業(yè)技能:
計算機文字速錄,分為看打錄入與聽打錄入。
看打錄入:600至700字篇幅短文,時間5分鐘。
聽打錄入:播放一段錄音,時長8至10分鐘,語速約為120字/分鐘,根據記錄速度和準確率評分。
(2)司法輔助警察體能:
體能測試項目:男性為1000米跑、縱跳摸高;女性為800米跑、縱跳摸高。
3、面試。
(1)根據筆試、專業(yè)技能或體能考試成績,分別按照兩個職位從高分到低分擬招聘人數的1:1.5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最后一名面試人員的成績如出現并列者,同時參加面試。人數比例未達到1:1.5的,所有參加完專業(yè)技能考試或體能考試的人員均進入面試。
面試主要考察應聘者的專業(yè)知識水平、綜合分析能力、邏輯思維能力、語言表達能力、舉止儀表等。
筆試、專業(yè)技能或體能、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資格復審。面試前,對進入面試范圍人員進行資格復審。復審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并從成績合格者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4、總成績計算
總成績=筆試成績×20%+專業(yè)技能測試或體能測試成績×50%+面試成績×30%。總成績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
(四)體檢和考察
1、根據總成績按錄用計劃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名單,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通用體檢標準(試行)》進行,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用,體檢費用考生自理。
2、對體檢合格人員,由海州區(qū)人民法院組織考察。考察采取實地了解等形式進行,主要考察應考者的政治思想素質、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及直系親屬是否有劣跡前科。因體檢和考察不合格出現空缺時,按總成績排名依次遞補。
(五)公示與錄用
1、擬錄用人員名單在海州區(qū)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和海州區(qū)人民法院公示,公示期為3個工作日。
2、公示期滿,對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本院不予錄用;對沒有問題或所反映的問題不影響錄用的,由本院與被錄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
四、管理方式及薪酬待遇
1、錄用人員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規(guī)定,實行合同制管理。經錄用后,試用期三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后,簽訂三年期限勞動合同。合同期內將實行嚴格績效考核,實行末位淘汰制度。合同到期后,留用者可以續(xù)簽勞動合同。
2、文職司法輔助人員工資待遇。文職司法輔助人員工資試用期及錄用后待遇為1700元/月,同時按規(guī)定比例繳納“五險一金”(即養(yǎng)老保險、醫(yī)療保險、失業(yè)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和住房公積金)。
3、司法輔助警察人員試用期及錄用后待遇為1500元/月,同時按規(guī)定比例繳納“五險”(即養(yǎng)老保險、醫(yī)療保險、失業(yè)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
五、紀律要求
本次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jiān)督。監(jiān)督舉報電話:0418-6281335。對有下列情形的,必須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應聘人員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
應聘人員在考試考核過程中作弊的;
招聘工作人員指使、縱容他人作弊的,或在資格審查、考試、考核等過程中參與作弊的;
招聘工作人員故意泄露考題內容的。
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按照有關規(guī)定追究其責任。
六、其它事項
1、本次招聘成立領導小組,設立海州區(qū)人民法院招聘工作辦公室,招聘工作在領導小組領導下工作。辦公地點在海州區(qū)人民法院,辦公電話:0418-6281305。
2、每名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招考職位。
3、報考人員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4、外地人員食宿自理。
5、相關考務信息將通過手機短信形式和在阜新市海州區(qū)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布。請報考者及時留意,不再另行通知。
6、報考人員自報名至錄用期間,應確保報名時所填報的通訊方式暢通,以便聯(lián)絡。因所留通訊方式不暢導致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負。
7、擬聘用人員需服從用人單位崗位調劑,否則不予聘用。
8、本招聘工作的最終解釋權歸海州區(qū)人民法院招聘工作辦公室。
海州區(qū)人民法院招聘工作辦公室
2017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