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下半年上海靜安事業單位招聘42人公告
根據《上海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滬人社專發〔2009〕45號),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本區部分事業單位面向社會第二批公開招聘工作人員。
一、招聘對象和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備招聘單位規定的崗位聘用要求、資格條件、工作能力和身體條件。
各招聘單位具體的崗位聘用要求、資格條件等,詳見《上海市靜安區2017年第二批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簡章》(以下簡稱《招聘簡章》)。
3、已參加上海市2017年6月3日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開招聘筆試,且筆試成績達到全市平均成績分數線150.8分及以上的。
4、外省市社會人員,須持有上海市居住證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內,不含上海市臨時居住證)。計算截止時間為2017年6月30日。
二、報名和資格審核
(一)報名時間和方式
1、報名時間:2017年12月4日9時—12月8日16時。
2、報名方式:本次報名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網址為http://www.ecloudexam.com。報名者應準備好符合要求的電子照片。電子照片須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要求清晰,亮度足夠,jpg格式,高度105至210像素內,寬度75至150像素內,大小50KB以下。
報名者根據自身情況、擬報崗位的資格條件和專業要求,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報名不收取費用。
3、特別告知
本次招聘實行告知承諾制。報名者應依據公布的招聘條件和《招聘簡章》中的具體崗位要求,如實填寫《報名信息表》。一經報名確認后,不得撤銷和改報。報名者應確認本人完全符合相關崗位的報名條件,如不符合報名條件,由此產生的后果,責任自負。
報名者要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并對網上提交的個人信息材料和上傳電子照片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對提供虛假報名申請材料的,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取消面試資格,并按照《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歸集和使用管理辦法》的規定,將失信情況記入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務平臺。
(二)資格審核
1、招聘單位對報名者進行資格審核。資格審核通過者方可進行面試。
2、資格審核時,報名者應提交相關材料,包括:報名信息表、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戶籍、社保證明等相關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參加上海市2017年6月3日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開招聘筆試成績截屏一份。
三、面試
招聘崗位根據公開招聘的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確定面試人員;招聘崗位數與面試實際人數低于1:3比例的,招聘單位根據情況減招。
四、體檢
面試結束后,將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據崗位招聘數1:1比例組織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
五、考察
由招聘單位組織考察,主要考察報名者的思想政治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和誠信記錄。
六、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按照筆試、面試、體檢、考察等綜合結果擇優確定擬聘用人員,并在靜安門戶網站(http://www.jingan.gov.cn/)或http://www.ecloudexam.com向社會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為7天。
(二)聘用
對經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辦理相關聘用手續。
七、其他
(一)報名者年齡要求為“年齡上限35周歲”,是指1982年1月1日后出生。有關工作年限計算截止時間為2017年6月30日。報名者必需具備的最低工作年限,如要求“一年”,即要求2016年6月30日前參加工作,以此類推。實際工作年限按截止日期實足計算。
(二)因體檢、考察原因未通過的,招聘單位可根據實際情況,確定由綜合成績排名其后的報名者依次遞補。
(三)參加上海市2017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并報靜安區崗位的,經招聘相關環節后又主動申請放棄者,不得再報本區崗位。
政策咨詢電話:33095551、33095552
網上報名技術咨詢電話:32504328、32504293
監督電話:56471891
靜安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