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湖南郴州桂陽縣電子政務信息中心選聘4人公告
桂陽縣人民政府因工作需要,經縣委、縣政府研究同意,縣電子政務信息中心決定面向全縣所有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選聘工作人員,現公告如下:
一、職位與計劃
1.公開選聘工作人員4名,使用全額撥款事業編制。
2.選聘公告及選聘各環節相關信息在可通過桂陽縣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hngy.gov.cn)查閱。
二、報名范圍與條件
(一)報名范圍
面向全縣所有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崗人員。
(二)報名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品行端正;
2.選聘職位需具有2年以上機關事業單位編制內工作經歷(含試用期),在現單位工作1年以上;
3.大學專科以上文化程度,專業不限;
4.副科級(不含副科級)以下職務;
5.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1年12月6日以后出生);
6.適應職位所需的身體條件;
7.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參加選聘:
1.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分期間或未滿影響期限的;
3.尚在試用期內或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
4.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稱職)及以下等次的;
5.參加2017年我縣機關事業單位選調選聘考試已體檢合格的人員;
6.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工作經歷計算時間截止至2017年12月31日。
三、公開選聘程序和辦法
選聘工作由縣電子政務信息中心具體組織實施,按照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體檢、考察、公示、辦理聘用手續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
1.報名方式。本次考試采取現場報名方式,不收取報名費。報考人員可提前填寫并打印《2017年桂陽縣電子政務信息中心公開選聘報名表》。
報考人員的學歷(學位)必須為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報考人員的專業應嚴格按照畢業證書的專業填寫。
2.資格審查。現場報名時進行資格審查,報考人員需提供本人證件(有效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書資料)原件和復印件。未按規定要求進行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視為放棄資格審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實,或不符合選聘職位條件的,資格審查不合格。
3.報名時間。現場報名時間為2017年12月6日至12月1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4.報名地點。桂陽縣四大院辦公樓一樓縣電子政務信息中心158辦公室。
5.領取準考證。報考人員于2017年12月15日到桂陽縣四大院辦公樓一樓縣電子政務信息中心158辦公室領取準考證。
6.報考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誠信考試承諾書,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對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考試工作全過程。
(2)職位數與經資格審查符合條件報考人數的比例不得低于1:3。低于1:3的,核減選聘計劃,直至達到開考比例;核減選聘計劃仍不能達到開考比例的,取消選聘計劃。12月11日在桂陽縣政府門戶網站公布取消或核減的選聘計劃數。
(二)筆試
1.筆試科目:常用計算機操作業務知識。筆試采用閉卷考試形式,考試時限均為120分鐘,按百分制計分。
2.筆試時間:2017年12月16日上午9:00-11:00。
3. 筆試地點:見準考證。報考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地點及要求參加考試。
4.筆試成績公布。在桂陽縣政府門戶網站公布。
(三)體檢
1.體檢對象。按照選聘職位計劃1∶1的比例,按筆試成績排名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等額確定體檢對象。
2.組織實施。體檢工作由縣電子政務信息中心統一組織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
3.體檢標準。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等有關規定執行。
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場復檢。當日復檢和當場復檢的醫院為初次體檢醫院,復檢時間不超過當天17:30。報考人員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體檢實施機關提交復檢申請。當日復檢、當場復檢及非當日、非當場復檢都只能進行一次,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中的所有體檢項目均不進行復檢。
4.注意事項。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向體檢醫院繳納。不按規定進行體檢的,視為放棄體檢。報考人員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故意隱瞞真實情況的,按有關規定處理。
(四)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程序。考察內容主要是了解其政治思想、德才表現、工作能力、崗位匹配等情況,核實其是否符合報考條件,提供的報名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有效。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門及用人單位組織實施。
(五)公示
考察合格者名單在桂陽縣政府門戶網站上公示,同時公布監督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內受理署真實姓名并提供相關線索或證據的書面反映。公示期間,對反映的問題,由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調查核實,提出處理意見報縣公開選聘領導小組審定。
(六)工作安排及調配手續辦理
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所反映問題不影響選聘結果的人員,按有關程序和規定辦理調配手續。選聘人員的聘用崗位由用人單位依據崗位設置政策確定。
四、其他事項
1.報考人員請在桂陽縣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hngy.gov.cn)查看選聘各環節相關信息。選聘單位及組織實施部門均不一一電話通知報考人員。
2.報考人員參加資格審查、筆試和體檢時,必須攜帶有效身份證原件,缺少證件原件的報考人員不得參加資格審查、筆試和體檢。
3.實行誠信考試。報考人員需按照誠信考試承諾書的要求,誠信參與選聘考試的各個環節,不弄虛作假,不違紀違規,不隨意放棄。對體檢合格后放棄的人員,兩年內即2017年、2018年不得參加全省各級公務員錄用、事業單位招聘以及選調選聘考試。
4.體檢不合格或放棄的,可按綜合成績排名依次遞補。
5.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且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五、紀律與監督
選聘工作由縣電子政務信息中心負責組織實施,紀檢監察部門負責監督,組織人社部門負責指導把關。
六、有關說明
1.關于“在現單位工作1年以上”:因機構變動導致的人員異動,可以視同在現單位工作。在現單位工作時間從正式辦理進人手續的時間開始計算。
2.關于“服務期”:(1)公務員(參公人員)報考。根據中央和省有關文件精神,2014年及以后新錄用的鄉鎮公務員,在鄉鎮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含試用期)。根據中央組織部和我省有關規定,選調生在鄉鎮(街道、村)最低服務年限為2年。基層政法干警招錄培養體制改革試點公務員服務期根據協議分別為5年、7年、9年。(2)事業編制人員報考。免費師范生、免費醫學生的最低服務期按協議確定;桂陽縣歷年公開招聘公告“最低服務年限”指在桂陽縣的最低服務年限。
七、考試服務
(一)政策考務咨詢
縣信息化辦:0735-4470543。
(二)舉報投訴
縣紀委:0735-447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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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陽縣電子政務信息中心公開選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7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