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江蘇淮安公安局清江浦分局招聘200名警務輔助人員公告
2017年淮安市公安局清江浦分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公告
為切實保障我區社會經濟發展,根據《江蘇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實施細則》(試行 )規定,經區委、區政府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200名警務輔助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
勤務崗位200人。
主要從事協助民警從事值班備勤、街面防控、反恐處突、巡邏守候、堵截抓捕及其他警務類輔助工作。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2、志愿從事公安輔助工作,具有較強的吃苦耐勞和忠誠奉獻精神。
3、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男性,身體健康,體貌端正,無紋身、無色盲,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1年12月1日至1999年12月1日期間出生)。
5、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退役士兵或中共黨員放寬至高中以上)。
6、具有本市戶籍或為本地生源,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不受戶籍地限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育和強制隔離戒毒的;
3、曾被國家機關、事業單位開除公職或者辭退的;
4、道德敗壞,有吸毒、偷竊等不良行為的;
5、有傳染性疾病、精神病史、癲癇病史、心腦血管病等不適宜參加警務工作情形的;
6、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7、不適合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面向社會擇優聘用。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方式
招聘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應聘者本人攜帶身份證、學歷證書(附學信網上查詢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退伍軍人證明、各類技術職稱證書、駕駛證等有效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一寸近期免冠照片4張。
2、繳費標準
通過報考資格審核后繳費,報名費100元/人。
3、報名時間
2017年11月30日-2017年12月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逾期不再受理報名。
4、報名地點
淮安市公安局清江浦分局(淮安市清江浦區城南鄉明遠西路11號)。
5、報名咨詢
聯系電話:0517-83121523,聯系人:韓月芳。
(二)筆試
1、筆試開考比例為1:1.8,如未滿足開考條件,將核銷招錄人員數量,直至符合開考比例。
2、筆試測試內容:法律基礎知識35分、計算機應用技能35分、基本寫作能力30分。
3、筆試總分為100分,占總成績40%。
4、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面試
1、筆試結束后,根據筆試結果確定筆試成績合格線。在筆試成績合格線內,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及崗位實際招聘人數1:1.5的比例確定擬參加面試人選。
2、面試主要考察綜合分析能力、組織協調能力、反應應變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和專業技術能力。
3、面試總分100分,占總成績40%。面試成績合格線為60分。
4、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四)體能測試
1、面試結束后,按應聘人員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40%的比例計算合成成績(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按考生合成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及崗位實際招聘人數1: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能測試人選。
2、體能測試項目:100米跑(占40%)、引體向上(占30%)、立定跳遠(占30%)。測試標準參照《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體育鍛煉達標標準》執行。
3、體能測試成績滿分100分,體能測試成績占總成績20%。
4、測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五)體檢與考察
1、體能測試后,按應聘同崗位人員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40%、體能測試成績占20%的比例計算合成總成績,按考生合成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以及崗位實際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考察范圍的人員。
2、體檢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考察參照省委組織部等3部門《關于進一步做好江蘇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
3、因應聘人員個人原因或因體檢、考察等不合格出現缺額的,在應聘人員中,按合成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遞補。
4、體檢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報考者應保持通訊暢通,以便接收通知,無法聯系者視為自動放棄。
(六)公示與聘用
1、經考察合格的應聘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并在清江浦區政府網(http://www.haqp.gov.cn/)進行公示。
2、擬聘用人員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到,對逾期未報到或發現有弄虛作假的,取消聘用資格。
(七)工資待遇
被聘用人員試用期為2個月,試用期工資2000元/月,分局按照國家規定為聘用人員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簽訂聘用合同,首次合同期限為2年;試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四、本公告由淮安市公安局清江浦分局負責解釋
淮安市公安局清江浦分局
2017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