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遼寧阜新阜蒙縣人民法院招聘文職司法輔助和司法輔助警察40人公告
因審判工作需要,經阜蒙縣委、縣政府同意,阜蒙縣人民法院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文職司法輔助人員20名、司法輔助警察20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招聘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2、遵守憲法和法律,無違法犯罪前科,直系親屬無在押服刑人員;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為人民服務的精神;
4、阜新戶籍(截止到2017年11月30日遷入),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1年11月30日后出生--1999年11月30日出生)
5、大學本科學歷以上。
6、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7、司法輔助警察要求男性身高170厘米以上,女性身高160厘米以上;雙眼矯正視力不低于5.0。
8、五官端正、面部無明顯特征和缺陷;無色盲、色弱;嗅覺正常;雙耳無重聽,無口吃;無明顯八字步、羅圈腿;無紋身;無各種殘疾,直系血親無精神病史。
不得報考文職司法輔助人員、司法輔助警察的情形:
1.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少年管教、行政拘留的;
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曾被辭退或者開除公職的;
3.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具有其他不適合在人民法院工作情況的。
(二)崗位條件
1、文職司法輔助人員,共招聘20名,其中:
(1)文職司法輔助人員10名。主要從事新聞宣傳,審判及執行相關的各類筆錄制作、裁判文書打印、校對、送達、卷宗整理、裝訂及其他與審判、執行相關的輔助性工作。
(2)蒙古族文職司法輔助10名。要求民族為蒙古族,主要從事審判及執行相關的各類筆錄制作、裁判文書打印、校對、送達、卷宗整理、裝訂及其他與審判、執行相關的輔助性工作。
2、司法輔助警察,共招聘20名,其中:男性13名,女性7名。主要從事開庭安檢等輔助性工作。
3、按報考崗位由高分到低分錄用。
二、招聘崗位性質、人數及待遇
(一)招聘崗位為非在編文職司法輔助人員和非在編司法輔助警察。
(二)招聘人數40名。
(三)待遇:文職司法輔助人員、司法輔助警察工資待遇1700.00元/月。
(四)文職司法輔助人員、司法輔助警察在合同期內,用人單位依照有關規定負責繳納五險一金(工傷、養老、醫療、生育、失業、公積金)。
三、報名和資格審查
(一)報名方法
本次招聘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報考者可從網站下載并填寫《阜蒙縣法院招聘人員登記表》,到阜蒙縣法院立案大廳一樓報名處報名,并提供本人戶口本,身份證、畢業證的原件及以上證件的復印件(復印件要求A4紙,各2份),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4張。
(二)資格審查
1、對所有報名者個人簡歷信息進行資格審查,主要審查是否符合報考條件。報名實行誠信承諾制,考試報名時,應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凡弄虛作假或與招聘要求資格條件不符的,一經查實,一律取消考試、聘用資格。
2、審查合格后下發準考證,考生本人憑身份證于2017年12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到阜蒙縣人民法院立案大廳一樓報名處領取準考證。逾期未領取準考證者視為自動放棄。
(三)報名時間:2017年12月1日—2017年12月7日(5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周六、周日休息。
(四)報名地點:阜蒙縣人民法院立案大廳一樓。
(五)聯系電話:0418-8312434 、18740185539
(六)筆試時間:2017年12月16日上午9:00--11:00
四、招聘基本程序
考試分為筆試、專業技能(文職司法輔助人員)或體能測試(司法輔助警察人員)、面試三個環節,成績分別占總分的20%、50%、30%。
(一)筆試
1、筆試(滿分為10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法律基本理論知識,包括民法、刑法、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法等,不指定參考用書,考試采取閉卷方式。
報考人員按照準考證確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并按要求攜帶本人身份證和準考證,缺少證件的考生不準參加考試。
2、專業技能(滿分為100分)或體能測試(滿分為100分)。筆試后考生全部參加專業技能或體能測試。
(1)文職司法輔助人員專業技能:
計算機文字速錄,分為看打錄入與聽打錄入。
看打錄入:600至700字篇幅短文,時間5分鐘。
聽打錄入:播放一段錄音,時長8至10分鐘,語速約為120字/分鐘,根據記錄速度和準確率評分。
(2)司法輔助警察體能測試:
體能測試項目:男性為1000米跑、縱跳摸高;女性為800米跑、縱跳摸高。
(二)面試(滿分為100分)。
1、根據筆試×20%、專業技能×50%或體能測試×50%總成績,分別按照兩個職位從高分到低分擬招聘人數的1:2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最后一名面試人員的成績如出現并列者,同時參加面試。人數比例未達到1:2的,所有參加完專業技能考試或體能測試的人員均進入面試。
面試主要考察應聘者的專業知識水平、綜合分析能力、邏輯思維能力、語言表達能力、舉止儀表等。
專業技能或體能測試、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總成績=筆試×20%+專業技能測試或體能測試成績×50%+面試×30%
3、確定擬聘人選。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招聘計劃1:2比例確定擬聘人選,最后一個名額成績并列者,面試成績高的確定為擬聘人選。
(三)體檢和政審
筆試、面試合格后,由縣法院和縣人社局根據考試總成績按從高分到低分的次序確定參加體檢的人員名單,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進行,由本院通知參加體檢,并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政審,如有體檢、政審不合格的,空缺名額按總成績依次遞補。
(四)公示與錄用。本院根據筆試、面試、體檢、考察確定擬錄用人員名單后,在阜蒙縣人民法院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對沒有問題或所反映的問題不影響錄用的,由本院與被錄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
五、文職司法輔助和司法輔助警察的管理
對所錄用人員由本院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規定,實行合同制管理。經錄用后,試用期三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后,簽訂三年期限勞動合同。
對在聘用期內違法違紀、年度考核不稱職者,法院將依據《勞動法》規定予以解聘。
六、紀律要求
本次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監督舉報電話:0418-8312407。對有下列情形的,必須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應聘人員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
應聘人員在考試考核過程中作弊的;
招聘工作人員指使、縱容他人作弊的,或在資格審查、考試、考核等過程中參與作弊的;
招聘工作人員故意泄露考題內容的;
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按照有關規定追究其責任。
七、 注意事項:
1.咨詢電話:0418-8312434
2.每名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招考職位。
3.報考人員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4.報考人員自報名至錄用期間,應確保報名時所填報的通訊工具暢通,以便本院聯絡,因所留通訊方式不暢所致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負。
本招聘公告由阜蒙縣人民法院負責解釋。
阜蒙縣人民法院
2017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