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安徽省血吸蟲病防治研究所緊缺專業招聘公告
為做好2017年度緊缺專業招聘人員工作,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和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皖人社發〔2010〕78號)規定和相關要求,并結合本單位工作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招聘原則
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和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增強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選拔緊缺專業人才,為我省寄生蟲病防治工作又好又快發展提供人才保障。
二、崗位及條件
(一)崗位:
崗位名稱 |
崗位代碼 |
聘用人數 |
報考條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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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 |
學歷(學位) |
年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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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技術 |
7000163 |
1 |
微生物學 |
研究生(碩士)及以上 |
35周歲以下 |
(二)基本條件:招聘崗位中“35周歲以下”為“1981年11月30日(含)以后出生” (其他涉及年齡計算的依此類推)。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不符合崗位招聘條件的人員;
2.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
3.現役軍人;
4.經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5.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6.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尚在最低服務年限內的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工作人員;
7.法律規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三、報名事項:
(一)報名時間:2017年12月4日至12月6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
(二)報名地址:省血吸蟲病防治研究所辦公樓三樓318辦公室(合肥市蕪湖路377號)。
(三)報名時須提供以下證件: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崗位條件所需相關材料;應聘者須填寫《安徽省血吸蟲病防治研究所2017年招聘緊缺專業報名資格審查表》(見附件),交近期2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2張。
四、考試
考試采取面試的方式。面試設立考官組,考官組不少于7人。
面試主要考察應聘者的基本素質、學術水平、工作設想與發展潛力,履行崗位職責應具備的專業技術水平、綜合分析、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語言表達以及舉止儀表等。面試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當場評定和公布。
為確保新進人員基本素質,設定面試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面試成績達到70分的應聘人員,方可進入體檢、考察環節。
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參加面試的人員須持本人有效身份證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報到。未按時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
五、體檢與考察
根據招聘計劃數和應聘人員面試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確定參加體檢、考察人員(如面試成績相同,依次以面試評分第一、第二要素成績得分高者優先)。
體檢工作按照《關于進一步規范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號)執行。
考察主要考核擬聘人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學業成績)以及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等情況。
對體檢、考察出現缺額的,按照規定程序和時限,在同崗位報考人員中,按考試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遞補各不超過兩次。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結束,不再遞補。
六、簽約聘用
對體檢、考察合格者,由省血吸蟲病防治研究所研究確定擬聘人員,在省血吸蟲病防治研究所和省衛生計生委網站上公示,公示期為7天。
公示無異議后或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將有關材料經省衛生計生委審查后,報省人社廳核準辦理有關手續。根據國家和省有關文件規定,新進人員實行聘用制,須與招聘單位簽訂聘用合同,并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期。
七、組織領導與監督
招聘工作嚴格執行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專業測試工作在省人社廳和省衛生計生委的指導監督下,由省血吸蟲病防治研究所按人事考試規則和保密、回避等規定負責組織實施。省衛生計生委、省血防所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監督,并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
咨詢電話:0551-62880163(安徽省血防所)
監督電話:0551-62998020(安徽省衛生計生委人事處)、0551-62880163(安徽省血防所)
上述咨詢服務和監督電話于正常辦公時間使用。
附件: 《安徽省血吸蟲病防治研究所2017年招聘緊缺專業報名資格審查表》
2017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