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山東濱州市市直公益性崗位人員招聘公告
依據省人社廳、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工作的通知》(魯人社辦發〔2014〕119號)文件精神,為促進就業困難人員就業,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為4個用工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公益性崗位人員18名,現將招聘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及招聘對象
本次公益性崗位招聘人員的范圍為已在市本級、濱城區、開發區、高新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辦理了失業登記,并持有《就業失業登記證》或《就業創業證》,且從未享受過就業困難人員社保補貼、崗位補貼的就業困難人員。
二、招聘條件
(一)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崗位需要的專業和技能;符合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具有招用崗位所要求的職業資格、職稱等條件;具有招用單位崗位所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已經享受過公益性崗位、企業吸納、靈活就業扶持政策的就業困難人員,不在這次招聘范圍。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7年12月8日上午8點30分-11點;下午2點-4點30分。
2、報名地點:濱州市人力資源市場一樓大廳。
3、報名方式:本人現場報名,由用人單位、市就業辦公室進行資格審查。用人單位負責現場報名初審,市就業辦負責資格復審。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整個招聘工作全過程。每人限報一個崗位,重復報名者取消資格。
4、報名須提供的材料:
(1)《就業失業登記證》或《就業創業證》原件(現場報名初審合格者證件留存用人單位,待考核結束后由用人單位負責退還給本人);
(2)身份證原件審查、復印件留存一份;
(3)近期彩色1寸免冠照片1張(現場填寫《濱州市就業困難群體申請就業援助登記表》并將照片貼在表上);
(4)崗位要求需提供的學歷證件等材料。
(二)考核
1、參加考核人員范圍為資格審查合格的人員。
2、由招用單位制定出考核實施方案對資格審查合格的人員進行考核,其考核方案要求在進行考核之前報市就業辦一份。
3、考核時間、地點由招用單位確定并負責提前通知。
4、招用單位必須根據崗位要求確定考核的方式和內容,考核結束后,根據考核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數1:1的比例確定擬聘用人選。
5、擬聘用人選確定后招用單位需寫出《xx(單位名稱)關于公益性崗位招聘有關情況的說明》報市就業辦公室一份。
(三)公示
由招用單位確定的擬聘用人員在“濱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濱州就業人才網”、“山東公共招聘網”設置的“公益性崗位”欄目和濱州市人力資源市場LED大屏同時對外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
(四)就業登記
公示期滿后無異議的被錄用人員由招用單位在30日內辦理就業登記手續,并簽訂勞動合同。簽訂勞動合同的期限不得低于1年,合同規定的試用期按崗位要求制定,原則上不超過3個月。試用期滿合格者,檔案由用人單位管理;試用期滿不合格者,用人單位直接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四、其他事項
(一)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在招聘過程中對申報材料故意隱瞞,弄虛作假的一經發現證實,取消資格,本人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
(二)應聘人員應保證通訊工具暢通,及時與招用單位聯系,因通訊不暢導致的相關后果由本人負責。應聘人員應及時上網查閱有關市直公益性崗位招聘的相關情況。
(三)應聘人員上交材料的復印件不予退還。
(四)招聘相關信息在“濱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濱州就業人才網”、“山東公共招聘網”設置的“公益性崗位”欄目和濱州市人力資源市場LED大屏同時對外公開發布。
五、其他
應聘人員應及時了解網站發布的最新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錯過重要信息而影響考核及聘用的,責任自負。
業務咨詢電話:3162630
濱州市就業辦公室
2017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