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云南曲靖中級人民法院招聘書記員40名公告
來源:曲靖法院網
2017-12-05 09:30:42
曲靖中院公開招聘40名書記員
為積極推進人民法院司法體制改革,充實審判輔助隊伍力量,根據工作需要,曲靖市中級人民法院委托云南省勞動力中心市場有限公司曲靖分公司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勞務派遣制書記員40名,現將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本次招聘工作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堅持德才兼備的標準,貫徹公開、公正、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招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必須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紀守法,品行端正,作風正派,愛崗敬業,有奉獻精神,無違紀違法行為和不良劣跡;
2、年齡在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1987年12月5日以后出生),對原曲靖市中級人民法院直接聘用的書記員,年齡可適當放寬。具有正常履職的身體條件;
3、法律專業的須具有國民教育專科以上學歷,非法律專業的須具有國民教育本科以上學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受過刑事處罰或治安處罰以及紀律處分的人員;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得出結論的;
3、違反社會公德、職業道德造成不良影響的;
4、已就業或者未與原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
5、其他不宜從事書記員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7年 12月5日—12月8日(上午 8:30-11:30,下午14:30-17:30);
2、報名地點:曲靖市中級人民法院干警餐廳三樓會議室;
3、報名所需材料: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未就業證明、相關資格證書及其他證明材料原件、復印件各1份,本人近期半寸淺灰底免冠正裝彩色照片(3張)及電子版本JPG格式、照片名稱填寫為“姓名+身份證號碼”);
4、資格審查:按照招聘條件,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經審查符合報名資格條件的人員予以報名報考人員填寫《曲靖市中級人民法院招聘勞務派遣制書記員報名表》,報名和資格審查結束后,于2017年12月12日-13日到報名地點領取準考證。
(二)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專業技能測試和面試三個部分。
1、筆試和專業技能測試內容。筆試內容為法律基礎知識、時事政治、寫作等書記員從業相關知識,滿分100分, 占綜合成績的40%。專業技能測試內容為電腦文字錄入,滿分100分,占綜合成績的20%。根據筆試和專業測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照2:1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的人員,若出現報考人員放棄或其他影響面試比例的情形,按實際進入面試人員開展面試,不再遞補。
筆試時間及地點:考生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筆試。
2、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面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40%。
面試時間及地點:2017年12月23日-24日,曲靖市中級人民法院1號樓,具體情況另行通知。
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的人員。
(三)體檢和考察
統一組織進入考察的人員體檢,費用由本人支付。對體檢合格者進行考察。因體檢或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人選,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四、公示和聘用
根據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并進行公示,公示期為3天。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但不影響聘用的,予以聘用,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為保護考生權益,反映問題時須實名反映。
公示期間因出現問題或個人放棄形成崗位空缺的,可進行一次遞補。
五、聘用及相關待遇
經考試、體檢、考察、公示合格的人員須在規定時間內到曲靖市中級人民法院報到,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合同一年一簽,試用期為2個月,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合同期內工資待遇按照2500元/月的標準發放,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五險)。
六、紀律與監督
整個招聘過程自覺接受社會輿論和人民群眾及曲靖中院全院干警的監督,曲靖市中級人民法院監察室全程進行監督。對違反考試紀律的考生,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取消考試資格、取消聘用資格的處罰。對違反考試紀律的相關工作人員,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本公告由曲靖市中級人民法院政治部負責解釋。
監督電話:曲靖市中級人民法院監察室 0874-3227976咨詢電話:曲靖市中級人民法院政治部 0874-3227964
附件:曲靖市中級人民法院2017年公開招聘勞務派遣制書記員報名登記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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