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江蘇南京不動產登記中心招聘高層次人才公告
南京市不動產登記中心2017年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公告
為更好地選拔優秀人才,優化人員結構,按照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關于轉發〈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的通知》(寧委辦發〔2011〕83號)文件精神,經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南京市不動產登記中心(南京市國土資源局所屬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2名編制內高層次人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本次招聘相關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ww.njhrss.gov.cn)、南京市國土資源局(www.njgt.gov.cn)網站發布,具體的招聘崗位、數量、資格條件等詳見附件1《南京市不動產登記中心2017年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崗位信息表》(以下簡稱《崗位信息表》)。
二、招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廉潔奉公;
3、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具備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詳見《崗位信息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
1、現役軍人、普通高校在讀人員;
2、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3、應聘人員與招聘單位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以及應聘人員與現有在崗人員存在上述關系,到崗后又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
4、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本次招聘報名時間為2017年12月5日至12月14日,逾期不再受理。
2、報名方式:網上報名,報名表及報名材料均以“本人專業+職稱名稱+姓名”命名后發送至郵箱njsbdcdjzx@163.com。
3、報名材料:報名時需提交《南京市不動產登記中心2017年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報名表》(附件2)、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留學回國人員還需提供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職稱證書、工作經歷證明(勞動合同、社保繳納證明等)、獲獎證書等。
上述材料均需提交掃描件。報名人員應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評、聘用資格。
(二)資格審查
報名人員網上提交相關材料初審通過后(電話通知),須于12月15日下午17:00前將報名材料原件交南京市不動產登記中心(地址:南京市鼓樓區中山路171號702室)復審,審核完畢后返還原件,復印件留存。
資格復審通過人員參加綜合考評,名單在南京市國土資源局網上公布,綜合考評時間、地點由招聘單位電話、短信通知本人。
本次招聘對象為高層次人才,不設開考比例,不收報名費和考試費。
(三)綜合考評
本次招聘高層次人才,采用簡化程序、綜合考評的方式。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成立考評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公開招聘有關規定,按照批準備案后的考評方案,負責組織實施。
綜合考評內容主要包括崗位必須的專業技能、政治思想品質、業務能力、學術成果、個人素質以及崗位匹配度等。
綜合考評采用百分制,合格線為60分。綜合考評成績及排名將于考評結束后2個工作日以內在南京市國土資源局官網發布。
(四)體檢、考察
綜合考評合格人員,根據綜合考評成績,按崗位招聘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人選。有工作單位的體檢人員須于體檢前提供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
體檢合格人員,由招聘單位對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以及與應聘崗位相關的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進行考察。
(五)公示、聘用
用人單位根據綜合考評、體檢和考察結果,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南京市國土資源局網進行為期7個工作日的公示。
對公示無異議人員,經公開招聘綜合管理部門備案后,由用人單位為其辦理有關聘用手續,與其簽訂聘用合同,并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定崗定級。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解除聘用合同。
因體檢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擬聘人選公示結果影響聘用、擬聘人選明確放棄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的,如需遞補,可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報公開招聘綜合管理部門審核通過后,在該崗位的綜合考評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聘用審批后不再遞補。
四、咨詢監督
(一)招聘咨詢電話
南京市不動產登記中心:025-89690702
(二)監督電話:
南京市國土資源局人事處:025-89691706
南京市國土資源局機關黨委:025-89691710
南京市不動產登記中心黨委:025-89690705
附件:點擊下載附件
1、南京市不動產登記中心2017年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崗位信息表
2、南京市不動產登記中心2017年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報名表
南京市國土資源局
2017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