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云南楚雄南華縣司法局招聘公益性崗位10人公告
來源:南華縣人民政府
2017-12-07 10:55:50
南華縣司法局關于招聘公益性崗位的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我縣社區服刑人員的矯正管理和刑釋人員安置幫教工作,維護全縣社會和諧穩定。經南華縣司法局黨組研究,并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公益性崗位人員10名,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招聘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統一面試,綜合評定,擇優聘用。
二、招聘崗位、用工性質、名額及主要工作職責
根據工作需要,招聘的公益性崗位人員為社區矯正工作輔助人員,全部采取聘用制,聘用后簽訂公益性崗位勞動合同。主要工作職責是協助抓好我縣社區服刑人員的矯正和刑釋人員安置幫教管理工作。工作崗位為龍川、雨露、沙橋、五街、一街、羅武莊、紅土坡、五頂山、馬街、兔街10個基層司法所,按每所1名人員安排工作崗位(可根據個人情況在報名時明確崗位意向)。
三、招聘對象、人數和條件
(一)招聘對象
符合公益性崗位條件并符合本條第三款所列招聘條件的人員。
(二)招聘人數
此次招聘人數為10人。
(三)招聘條件
1.具有本縣戶籍的公民。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品行,政治立場堅定,具有為人民服務的思想,遵紀守法。
3.具有中專(含高中)及以上學歷。
4.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品行,無違紀違法記錄。
5.身體健康,體型端正,無明顯缺陷,無傳染病史。
6.年齡在18—40周歲之間,熟悉電腦操作,有較好的溝通協調能力。
7.服從工作崗位分工。
(四)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名
1.受黨紀、政紀處分尚未解除的。
2.曾被開除公職、軍籍或學籍的。
3.有犯罪前科或因違法違紀正被調查處理的。
4.道德敗壞、品行不端,有黃、賭、毒和其他不良行為的人員。
5.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的其他人員。
四、招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2017年12月4日—12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二)報名地點:南華縣司法局政工辦(南華縣龍川鎮龍坪南路23號),咨詢電話:0878—7227098。
(三)資格審查:資格審查的內容包括居民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縣人社部門規定的公益性崗位所需材料原件及復印件1份。
五、招聘方式
報名結束后,由縣司法局組織面試,面試合格后進行公示,公示期滿經考察、體檢合格后聘用。
六、組織考察
面試合格人員列入考察對象的,由縣司法局組織考察。在考察中發現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取消聘用資格。
(一)不能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在重大政治問題上不能與黨中央保持一致的。
(二)有嚴重違法違紀行為或被司法機關確定為犯罪嫌疑人的。
(三)未按要求提供考察依據或報名時提供虛假證明和材料的。
(四)曾被開除公職或被辭退未滿5年的。
七、體檢
根據面試、考察情況等額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規定執行。
八、待遇及管理
(一)崗位工資:州人社局每月撥付1180元,南華縣司法局根據《南華縣司法局聘用人員管理辦法》規定數額給予補助。
(二)社會保險(包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大病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單位部分由單位代繳,個人部分從個人工資中扣除代繳。
(三)管理辦法:按人社部門規定,報名人員經錄用后,由南華縣司法局與其簽訂公益性崗位用工合同,合同期3年,期滿解除合同關系。合同存續期間,根據《南華縣司法局聘用人管理辦法》,參照在崗職工進行管理。
南華縣司法局
2017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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