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四川宜賓市南溪區考調27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南溪區部份機關事業單位面向區外公開考調工作人員27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考調崗位
此次考調共有20個崗位27名工作員,其中公務員8名,事業人員19名。具體崗位詳見《宜賓市南溪區2017年公開考調工作人員崗位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表》)。
二、考調對象、范圍及基本條件
(一)考調的對象和范圍
此次考調面向南溪區外各級機關事業單位符合考調條件、崗位和身份要求的在編在職公務員、參公人員和事業人員。
(二)考調條件
報考者應同時具備的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2.必須取得考調崗位相應的公務員、參公人員、事業人員身份3年及以上,且近3年年度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3.年齡在35歲以下(其中碩士研究或獲得市級及以上榮譽報考者可放寬到38周歲以下);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所需的身體條件;
5.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和《崗位表》中各崗位所要求的具體條件。
年齡、工作經歷等時間的計算均截至2017年12月31日。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程序和方法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地點:本次考調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時間為2017年12月21日—12月22 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報名地點在南溪區人社局公務員與事業人員管理股三(南溪區正信路政務服務中心5樓)。
2.報名所需資料:①報名登記表(附件2,需單位、主管部門和組織人社部門審核蓋章);②公務員、參公人員或事業人員登記表復印件(需保存單位加蓋公章);③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④一寸證件照一張。
3.選擇崗位。報考者請認真閱讀公告,詳細了解選調對象、范圍、條件以及有關政策規定和有關注意事項等內容,選擇完全符合報考條件的崗位報名,每人限報1個職位。
4.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和報名同時進行,報考者提供的報名信息應當真實有效。在考調的任何環節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條件、弄虛作假、違反回避制度或同時參加了此次考試兩個及以上崗位報考的,報考資格一律無效,且責任自負。
5.繳費和領取準考證。資格審查合格的考生,當場繳納考務費100元和領取本人筆試準考證。
(二)考試
本次公開考調考試采取筆試+面試的方式進行。
1.筆試。筆試不設開考比例,以實際報名人數開考。筆試主要測試應試者的基本知識儲備、分析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筆試成績總分為100分。筆試時間為2017年12月23日(星期六),具體時間和地點詳見準考證。
2.面試。面試按照考調崗位名額的3倍,依據同崗位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名單。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的,可一并進入面試。實際參加筆試的考生人數未達到1:3比例的崗位,該崗位無筆試缺考的考生全部進入面試。面試以結構化面試的形式進行,主要考核面試人員意愿素質(動機愿望、職業責任感、敬業精神、競爭意識、興趣愛好等)、智能素質(應變能力、語言表達能力、綜合分析能力、邏輯思維能力、業務能力、創新能力、組織管理能力、人際協調能力等)、人格素質(舉止儀表、性格氣質等)和知識素質(綜合知識、專業知識等)等方面。
面試成績總分為100分,劃定最低合格分數線,所有面試人員低于70分者視為不合格,不得進入下一考調環節。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3.考試總成績計算。崗位考試總成績=筆試總成績×40% +面試成績×60%。
4.成績公布。筆試、面試工作結束后在公告發布網站上公布考試成績及排名。
(三)體檢
1.體檢人員確定
根據考試總成績高低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如考試總成績相同的面試成績高者優先,面試成績相同的中共黨員(預備黨員)優先,同為黨員的學歷層次高者優先,同等層次的全日制優先。
2.體檢標準
(1)體檢在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
(2)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和《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等相關規定執行。
(3)懷孕考生參加體檢按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對懷孕考生參加體檢有關問題的復函》(國公考錄函[2009]07號)執行。
(4)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體檢以及未完成規定項目體檢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
(5)初次體檢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三日內申請復檢一次,逾期不申請復檢的視為自動放棄。復檢到除原體檢醫院以外的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
(四)考察
體檢合格者由人社部門與考調單位共同進行考察,主要考察應試者德能勤績廉等方面表現。考察結束后,由各考調單位如實寫出考察報告。
(五)遞補
因體檢、考核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出現的缺額,可根據空缺名額,按照考試總成績依次等額遞補。
(六)公示
擬考調人員在公告發布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在公示期內,凡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問題不予受理。
四、辦理調動手續
對公示無異議或雖有異議但不影響調動的人員,按規定程序辦理調動手續。擬調動人員必須在擬調人員名單公示結束后60日內,按干部管理權限提供同意調動的書面材料和全部檔案后,方可辦理調動手續;不能按期辦理完相關手續的,取消調動,責任由考生自負。
五、紀律與監督
1.本次考調嚴格按照中央、省、市關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關規定進行。如發現違反干部人事紀律的現象,可向南溪區紀委(監察局)檢舉和申訴,也可直接向南溪區人社局舉報。舉報電話:0831-3330479
2.本公告由南溪區人社局負責解釋。報名人員注意關注宜賓市三江人才網相關動態信息。
咨詢電話:0831-31853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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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賓市南溪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