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河北省部分省直事業單位第二次招聘481人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及《河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為滿足我省省直事業單位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2017年部分省直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481名。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和方式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堅持德才兼備和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在考試、考察的基礎上擇優聘用。
本次公開招聘采取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統一組織招聘(以下簡稱統一招聘)方式,筆試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負責組織實施,面試等工作由事業單位或者其主管部門組織實施。
二、招聘名額
參加本次招聘的有81家省直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481名,各招聘單位的招聘崗位、招聘人數、招聘崗位條件等詳見《河北省部分省直事業單位2017年第二次公開招聘崗位信息表》(附件1)。
應聘人員可通過以下網站查詢招聘信息:河北人社網(www.hbrsw.gov.cn);河北省人事考試網(www.hebpta.com.cn)。
應聘人員可通過河北人社網-事業單位招聘專欄(www.hbrsw.gov.cn/a/kaoshizhaopin)或者用人單位網站查詢各招聘單位的《招聘公告》。應聘人員應認真閱讀所應聘單位的《招聘公告》,了解所應聘單位的具體考務工作安排。
對招聘工作有關事項需要咨詢時,請應聘人員直接與事業單位或其主管部門聯系,咨詢電話可通過《河北省部分省直事業單位2017年第二次公開招聘崗位信息表》(附件1)查詢。特別提示:本次招聘的政策、方法、程序、時間地點安排、有關要求等,已在本公告和各招聘單位公告盡可能詳細寫明,請認真閱讀,在確有公告未盡的疑問時再電話咨詢,以提高廣大考生的咨詢效率。
三、招聘對象和條件
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年齡一般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1年12月7日至1999年12月7日期間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76年12月7日以后出生)。招聘崗位對年齡有具體要求的從其要求。
3.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有與招聘崗位要求相適應的年齡、學歷學位、專業和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招聘崗位所需的具體條件按《河北省部分省直事業單位2017年第二次公開招聘崗位信息表》(附件1)要求確定。留學回國人員和其他海外、外國學歷學位獲得者的專業名稱與招聘崗位要求專業名稱不完全一致,但所學專業課程與招聘崗位專業課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該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的,也可報考該招聘崗位。
凡涉及到年齡、戶籍、工作時間等需要確定時間的,計算日期截止到2017年12月7日。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工作經歷時間的計算方法是:從2017年12月7日算起,此前累計工作時間每達到12個月計為1年。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實習)經歷,不作為工作經歷計算。
現役軍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和試用期內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不在招聘范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應聘。此外,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回避關系是指《河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第四十一條關于“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聘用單位負責人員和招聘工作人員在辦理人員聘用事項時,涉及與本人有上述親屬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也應當回避”的規定。
四、報名辦法
采用網上報名方式,每人限報考一個事業單位的一個崗位,報名資格復審等具體事項由考生查詢招聘單位的《招聘公告》。
(一)網上報名和資格審查。
報名網址:河北省人事考試網(www.hebpta.com.cn)。
報名時間:12月11日9:00至12月15日17:00。
交費時間:12月11日9:00至12月16日17:00。
網上報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開始報名前,須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擬應聘崗位條件,認真閱讀《報名須知》并同意《誠信承諾書》,然后參照“考生操作指南”按步驟進行具體操作。
2、網上報名實行嚴格的自律機制,必須承諾履行《誠信承諾書》,對提交審核的報名信息的真實性負責,在資格復審時,凡發現網上填報的信息與實際情況不一致的,取消應聘資格。
3、網上報名須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證》申請“報名號”,并預選應聘崗位,獲取“報名號”和“初始密碼”后才能登錄報名系統,進行填表和提交審核,報名號是登錄報名系統的唯一標識,密碼可修改,均務必牢記并保管好。
4、按照《填表說明》規范填寫或選擇表項,上傳的電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則將被報名系統自動拒絕。報考信息通過審核后才能進行交費操作,交費成功即完成報名。
5、考生“提交審核”后信息將被鎖定,在未反饋審核結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況下,審核員24小時內會在報名系統上回復審核結果。“審核未過”的,可根據提示的未過原因,修改信息或改報崗位并重新提交審核;“審核通過”的,將不能再修改,進入交費程序。
6、考生務必牢記報名和交費截止時間、打印《筆試準考證》時間、筆試時間等重要時間信息,并通過招聘單位《招聘公告》了解并牢記資格復審時間、面試時間等時間信息。凡是在規定時間未完成相關操作的,將被視為自動放棄。同時,報名和考試期間務必保管好個人的證件和信息,因個人原因造成丟失、被他人盜用和信息被惡意篡改而影響報名和考試的,責任自負。
7、報名交費須使用支付寶或微信(二者任選其一)在報名系統中的交費頁面掃碼支付,每人報名考務費100元。
(二)打印《筆試準考證》。考生完成網上報名后,于12月20日9:00至12月22日17:00登錄河北省人事考試網打印《筆試準考證》。
(三)報名考務費減免對象和辦法。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鎮家庭的考生、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考生,先在網上交費,待考試結束的當天下午18:00前,考生到河北省人事考試局錄用聘用考試處(石家莊市橋西區師范街172號),審核并辦理減免考試報名考務費用的退費手續。審核確定符合減免條件的考生,所退費用由省人事考試局退回原交費賬戶。退費具體辦理要求: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鎮家庭的考生須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考生須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
五、考試內容、時間、地點
考試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辦法,筆試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組織實施,面試一般由事業單位主管部門組織實施。
(一)筆試
1.筆試科目。筆試包括《職業能力測驗》和《公共基礎知識》兩科。《職業能力測驗》考試時限90分鐘,滿分為100分;《公共基礎知識》考試時限為120分鐘,滿分為100分。考試范圍參考《河北省省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統一招聘)工作人員綜合類科目考試大綱》(附件2)。
每科滿分均為100分,筆試總成績為以上兩科考試成績之和,滿分為200分。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的假借事業單位招聘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應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2.筆試時間地點。筆試時間為2017年12月23日(周六)上午,具體安排為:
8:00-9:30《職業能力測驗》
10:00-12:00《公共基礎知識》
本次考試在河北省石家莊市區設置考場。應聘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考試地點、考場參加考試。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法定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證。缺少證件的考生不得參加考試。
3.成績查詢。筆試的成績、進入面試人選名單及最低控制分數線可于2018年1月3日登錄河北省人事考試網(www.hebpta.com.cn)查詢。進入面試人選根據《河北省部分省直事業單位2017年第二次公開招聘崗位信息表》(附件1)中確定的人選比例,按照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比例內末位筆試總成績并列的都進入面試人選。筆試有作弊、一科缺考或成績為0分等情況的考生,不得進入面試。
筆試成績設最低控制分數線,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劃定。在劃定最低控制分數線時,對基層艱苦邊遠地區、艱苦行業和特殊專業崗位,將適當予以政策傾斜。
(二)面試
面試一般由事業單位主管部門組織實施。面試的時間、地點及相關事項詳見招聘單位的《招聘公告》,《招聘公告》中未明確時間、地點等相關事項的,由招聘單位另行通知。
面試前,由事業單位或其主管部門進行資格復審,進入面試的人選須出具的證件和材料是:按照招聘崗位條件要求能夠證明自己資格條件的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筆試準考證和有關證明等相關證件資料原件和復印件,2017年畢業生提供《2017年大中專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在網上報名時填報情況不實不符合應聘條件的考生,取消其應聘資格,對嚴重弄虛作假行為要追究責任。
六、考察、體檢
考試結束后,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進入考察和體檢的人選,考試總成績的計算方法見招聘單位《招聘公告》。確定進入考察、體檢人選出現成績并列的,根據招聘單位的《招聘公告》確定進入人選。
考察由事業單位或者其主管部門組織。主要考察擬聘人員的政治思想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
體檢由事業單位主管部門負責組織,事業單位實施。體檢參照現行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對身體條件有特殊要求的崗位,執行國家規定的相關體檢標準)。
七、公示、聘用
事業單位或其主管部門根據考試、考察、體檢情況,擇優確定擬聘用人員,將擬聘用人選情況在河北人社網事業單位招聘專欄(www.hbrsw.gov.cn)公示7個工作日。對公示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其擬聘人選資格;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決定是否聘用;對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或有反映問題但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由事業單位主管部門提出聘用意見,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審批后,按有關規定簽訂聘用合同,辦理就業、流動、工資、社保等相關手續。被聘用人員按相關政策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一并計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特別提醒:凡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按要求參加筆試、證件審核、面試、體檢、考察、報到等情況的,均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考生不符合招聘條件,弄虛作假的,取消應聘資格,問題嚴重的要追究責任。
政策咨詢電話:0311-12333
監督舉報電話:0311-88616879、88616769
附件:
1.河北省部分省直事業單位2017年第二次公開招聘崗位信息表
2.河北省省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統一招聘)綜合類科目考試大綱
3.河北省部分省直事業單位2017年第二次公開招聘各招聘單位公告匯總
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17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