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山東煙臺龍口市招聘安置退役優秀運動員公告
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等規定及山東省體育局、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2016年度退役優秀運動員就業安置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魯體人字﹝2016﹞62號)精神,按照“公開、公平、擇優”的原則,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招聘安置龍口籍2016年度省退役優秀運動員簡章如下:
一、招聘安置范圍
本次招聘安置范圍是獲得全國及以上各類比賽成績,且被省體育局和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列入2016年度省退役優秀運動員就業安置范圍、選擇招聘安置且未被各縣(市)區招聘安置的龍口籍退役優秀運動員。
二、招聘安置崗位數
本次招聘安置根據龍口市教育體育局下屬事業單位編制數和崗位需求制定,擬招聘安置崗位數為2個,均為市教體局下屬事業單位,具體招聘安置計劃是:潤新小學體育教師崗位1個,紅旗小學體育教師崗位1個。
三、招聘安置的組織方式
本次招聘安置工作由龍口市教育體育局按照相關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規定統一組織實施。
龍口市教育體育局直接通知退役優秀運動員本人,現場組織報名、進行資格審查。根據魯體人字﹝2016﹞62號文件精神,獲得全運會冠軍的退役優秀運動員原則上確定招聘崗位后直接考核聘用,其它人員統一參加由市教育體育局組織實施的面試,面試結束后,市教育體育局根據面試結果,按照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1名為考察體檢人選,經考察、體檢、公示無異議后,按程序聘用。具體順序是:直接進行考核的先選,剩下崗位采取高分先選的方式,按照面試分數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進行選崗。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時間:2017年12月18日9:00-16:00
2、地點:龍口市教育體育局政工科(龍口市行政中心326房間)。
3、提交材料:應聘人員應提交本人相關證明材料及《事業單位招聘退役運動員報名表》(現場領取)、一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兩張。相關證明材料主要包括: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證書、身份證、戶口簿等。應聘人員未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名或未提交有關材料的,視為自動放棄招聘安置。對于報名成功、資格審查通過的應聘人員,當場發放面試準考證。
(二)面試
1、時間及地點
另行通知。應聘人員需持面試準考證和身份證參加面試。
2、面試內容和方式
根據招聘安置的工作崗位特點,本次面試采取試講的面試方式,每人試講時間為12分鐘(備課時間為24分鐘),試講范圍為龍口市本地學校現行初中體育教材。
面試成績采取百分制計算,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尾數四舍五入)。面試結束后,根據面試成績,按照1:1.5比例確定進入考察范圍人員名單。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1名,連同直接進行考核的1人,共計2人列為等額考察體檢人選。如出現成績相同者,則對成績相同者重新組織面試,然后按分數的高低確定考察體檢人選。
五、考察體檢
考察工作由龍口市教育體育局負責組織。龍口市教育體育局成立考察小組,每組由2名以上工作人員組成,具體負責考察工作。考察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根據招聘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對考察對象進行資格復審。如經考察不合格或發現在應聘過程中有弄虛作假等違反本招聘簡章規定的行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考察小組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地評價被考察對象,并寫出書面考察意見。國家對招聘崗位考察標準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體檢辦法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6〕140號)、《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0〕82號)等公務員錄用體檢規定執行。體檢由招聘主管部門組織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負擔(享受減免考試費用的人員由招聘單位負擔)。所有體檢項目檢查完畢后,主檢醫師認為要做進一步檢查方能做出判斷的,應聘人員要服從主檢醫師的安排,做進一步檢查。應聘人員或用人單位對體檢結果提出異議的(當日復檢項目的除外),均可在收到體檢結論7日內,向招聘主管機關提出書面申請,由招聘主管機關組織復檢,復檢不在原體檢醫院進行,復檢項目由招聘主管機關會同復檢醫療機構確定,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有關體檢費用由申請復檢一方負擔。復檢只能進行一次。應聘人員沒有征得體檢組織機關同意,不在規定的時間參加體檢或復檢,視為棄權。應聘人員不服從主檢醫師體檢安排或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隱瞞真實情況,致使體檢結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資格。
經考察、體檢合格的人員,在龍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由招聘單位辦理聘用手續。考察、體檢不合格的,或公示期有反映問題影響聘用并查實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對聘用手續辦結前因擬聘用人員被取消聘用資格或棄權造成的空缺,從進入同一招聘崗位考察范圍的人員中依次等額遞補。
六、公示和聘用
辦理聘用手續,由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填寫《事業單位聘用人員情況匯總表》和《事業單位聘用人員登記表》,報龍口市人力資源社會和保障局備案。符合聘用條件的,由招聘主管機關發放《事業單位招聘人員通知書》,擬聘用人員憑《事業單位招聘人員通知書》辦理有關調動、派遣手續,招聘單位按規定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應聘人員未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到的,視為棄權。
受聘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新聘用人員在招聘單位最低服務年限為3年(含試用期),試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應聘人員在報考期間,應仔細閱讀本招聘簡章,及時了解招聘網站發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訊暢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錯過重要信息而影響考試聘用的,責任自負。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要嚴格按照國家、省、市文件和本招聘簡章規定執行,如發現違紀違規行為,招聘主管機關將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0號)有關規定處理。應聘人員在招聘過程中,不服從招聘部門正常工作安排、無理取鬧、擾亂正常招聘工作秩序的,招聘主管機關可給予取消本次聘用(考試)資格的處理。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授權或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出現任何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無關。
本簡章由龍口市教育體育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535-8578508
監督電話:0535-8528515
網站:龍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lkrsj.longkou.gov.cn)
龍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龍 口 市 教 育 體 育局
2017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