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河南駐馬店市直部分事業單位招聘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652號令)、《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2005〕6號令)、河南省委組織部、河南省人社廳關于《河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規程》的通知(豫人社〔2015〕55號),結合用人單位實際,市直部分事業單位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所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一、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和“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用人原則,實行公開招聘,在考試、考核的基礎上擇優聘用,為優秀人才脫穎而出創造條件。
二、招聘計劃
2017年駐馬店市市直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共23名,其中:
1、市委辦公室所屬市委“民意快線”辦公室2名、市電子政務內網管理中心1名、市專用通信局4名;
2、市紀委信息技術中心5名
3、市總工會所屬市職工服務中心1名;
4、市殘聯所屬市殘疾人綜合服務中心5名、市殘疾人康復中心5名。
招聘對象為符合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人員,具體崗位招聘人數及要求詳見《2017年駐馬店市市直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崗位表》(附件)。
三、招聘的資格條件
(一)具有下列資格條件的人員可以報考: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身體健康,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和從業資格,同時具備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等要求;
5、符合崗位要求的年齡條件;
6、具有擬聘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有工作經歷要求的,工作年限計算截止到2017年12月,出生日期截止到2017年12月18日。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報考:
1、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五年內曾在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行為等嚴重違反招聘紀律行為的人員;
4、現役軍人、試用期內或駐馬店市機關事業單位未滿最低服務期限的在職在編人員及“369人才工程”、三支一扶等專項計劃未滿服務期限的人員;
5、在校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學歷報考;
6、與報考單位現在職人員有夫妻、直系血親、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近姻親關系的;
7、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的人員。
四、信息發布
駐馬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www.hazmd.lss.gov.cn)、駐馬店人才信息網(http://www.zmdrc.net)為本次公開招聘工作專用網站,有關考試招聘的信息及相關事項,通過上述網站進行發布,請注意查詢。
五、報名與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2017年12月18日—12月20日
(二)報名方法:本次報考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
1、提交報名申請。
報考人員于2017年12月18日8:00—12月20日18:00期間登錄駐馬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www.hazmd.lss.gov.cn)或駐馬店人才信息網(http://www.zmdrc.net),進入“網上報名”系統,按要求提交個人報名信息并上傳本人電子照片。
報名資料提交被接受后,將自動生成一個報名序號。報名序號是報考者查詢報考資格審核結果、網上繳費、下載打印準考證和成績查詢等事項的重要依據,必須妥善保管。
2、報名資格審核。
在報考者提交報名申請的24小時內進行網上資格初審。報考者可于提交報名申請24小時后登錄網上報名系統,查看是否通過報考資格審核。通過報考資格審核的人員,不能再報考其他崗位;報考資料不全或電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等未通過審核的,報考者應及時補充或更換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審核。
3、網上繳費。
通過報考資格審核的人員,于2017年12月19日8:00至12月21日17:30期間通過原報名網站“網上報名”系統,按照提示步驟繳納考務費(報考者須準備銀行卡,開通網上銀行功能并存上足夠繳費的金額)。根據省財政、物價部門批準的收費標準,報考者按每人每科30元繳納考務費,共計60元,其中報考專用通信局的人員需繳納3科考務費,共計90元。未按期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
繳費完成后,考生須自行用A4紙打印《駐馬店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一式2份,以備面試資格確認時使用。
4、網上打印準考證:
網上繳費成功的報考人員,于2017年12月27日8:00至12月30日8:30期間登錄原報名網站,進入“網上報名”系統自行打印準考證(A4紙)。
請考生務必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名、繳費、打印報名表和準考證。因錯過時間,系統關閉相關功能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負。
5、報名咨詢電話:
市委辦公室:0396—2600132
市紀委:0396-2600613
市總工會:0396-2601387
市殘聯:0396-2806728
網絡技術咨詢:
市人事考試中心:0396—2817649
報名監督電話:
市委組織部0396—2600921
(三)每名報考人員僅限報考一個職位,報名時使用的有效身份證及相關信息,在考錄工作中必須一致。
(四)各擬聘用崗位的報名人數與擬聘用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5:1,如報名人數達不到規定比例的,用人單位商市委組織部同意后,可適當降低比例,但原則上不得低于3:1否則需相應核減該崗位擬招聘人數。被取消招聘崗位的報考考生,到駐馬店市人事考試中心退還報名費。
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凡發現報考者與擬聘用崗位所要求的對象和資格條件不符以及提供虛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聘用資格,同時建立誠信檔案,凡弄虛作假和考試作弊者,五年內不準報考駐馬店市組織的各類考試。
六、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參加考試時,應試者須持本人準考證、有效身份證方可進入考場。考試時間、地點及注意事項以準考證為準。
(一)筆試。筆試滿分100分,內容為行政職業能力測
試和申論,各占50%;市專用通信局報考人員還須進行專業測試。
筆試成績=行政職業能力測試成績×50%+申論成績×50%
報考市專用通信局的人員統一筆試后,需再參加由省專用通信局組織的專業測試。
市專用通信局筆試成績=(行政職業能力測試成績×50%+申論成績×50%)×50%+專業測試×50%
(二)面試。根據筆試成績,按招聘計劃數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對象。筆試有一科缺考、作弊或者成績為零分的,不得進入面試。
進入面試的人員須在面試前按要求進行面試資格確認,面試資格確認的時間、地點請及時關注本次招聘工作專用網站。應試人員參加面試資格確認時,應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從業資格證等原件接受查驗。在職人員還須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報考市委辦公室、市總工會、市殘聯所屬事業單位人員的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面試滿分為100分。面試時,如有缺考人員造成該崗位形不成競爭的,該崗位面試人員的面試成績應達到其所在面試小組使用同一套面試題本的面試人員平均分。
報考市紀委信息技術中心人員的面試,采取上機實際操作測試的方式進行。
3、總成績。考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實操成績)占40%的比例折合計算總成績。
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實操成績)×40%
筆試、面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
根據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軍區《關于進一步加大大學生征集力度的意見》(豫政〔2016〕53號)精神,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退役大學生士兵報考的,筆試成績加5分。擬享受加分政策的報考人員,須于2017年12月25日工作時間向駐馬店市委組織部公務員辦(新市委2號樓306房間)提交學歷學位證書、退伍證等相關證明材料,逾期不再受理,視為自動放棄。加分人員情況于筆試前在本次招聘指定網站予以公示。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七、體檢和考察
考試結束后,根據總成績從高到低按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的人員(筆試、面試合計總成績相同時,報考者名次按筆試成績排列,筆試成績相同的,依行測成績排列)。如出現自動放棄、體檢不合格等因素造成崗位空缺的,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體檢在指定醫院進行,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體檢合格的人員確定為考察對象。具體考察工作按照《駐馬店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試行)》(駐組發〔2006〕2號)制定考察工作方案,并組織實施。如考察不合格出現職位空缺的,不再進行遞補。
八、審核與聘用審批
對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對公示期間反映出來的問題,認真核實處理。
公示結束后,由用人單位逐人填寫《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備案表》后辦理聘用及有關手續。
新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工資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用人單位與新聘用人員訂立聘用合同,最低期限5年。
試用期間和試用期滿合格的人員分別享受國家規定的工資福利待遇。
中共駐馬店市委辦公室
中共駐馬店市紀律檢查委員會
中共駐馬店市委組織部
駐馬店市總工會
駐馬店市殘疾人聯合會
2017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