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浙江湖州市環境監察支隊招聘2人公告
湖州市環境監察支隊系湖州市環境保護局直屬的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主要承擔湖州市范圍內的環境監察任務。因工作需要,現公開向社會招聘編外工作人員2名。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及條件
1、熱愛環境保護工作,具備相應專業技能;
2、遵紀守法,品行良好,工作踏實,責任心強;
3、有較強的語言表達能力和組織協調能力;
4、具有本市常住戶口(含本地生源),年齡30周歲以下(1987年12月08日以后出生),身體健康;
5、因工作崗位特殊,此次招聘崗位適合男性報考。
二、招聘崗位及專業、學歷
崗位:輔助環境執法。
專業:法律、環境工程、環境科學、分析化學、應用化學、有機化學、輻射與核技術、漢語言文學等相關專業。
學歷:大學本科及以上。
三、報名時間及地點
1、報名時間:即日起至2017年12月15日止,工作日上午8:30至下午5:00;
2、報名地點:湖州市環境保護局南樓211辦公室。
(地址:湖州市長興路128號);
3、報名時需提供以下材料:個人簡歷、戶口本(戶籍證明)、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及其它相關證明的原件和復印件,本人近期1寸免冠證件照2張。
四、招聘程序
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面向社會,按照規定的程序,公開、擇優聘用。
1、信息發布和公開報名:通過湖州市人事人才網對外發布招聘信息,進行公開報名。
2、資格審查:報名結束后,根據招聘崗位條件,對報名者進行資格審查及簡歷評估,并確定參加面試人員名單。
3、面試考核: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的方式,測試應試者的工作能力、崗位適應程度等。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體檢和考察
1、由招聘單位統一組織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
2、對體檢合格的初步人選進行全面考察、核查檔案。
3、如擬招聘人選體檢或考核不合格,按總成績高低順序依次替補人選。
六、確定聘用
1、對考核、體檢、考察合格者,委托湖州市雷博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簽訂勞動合同,派遣到湖州市環境監察支隊工作。
2、試用期為兩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
七、工資待遇
聘用單位負責辦理“五險一金”;工資待遇參照市環保系統同類人員。
八、組織領導和監督
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在湖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指導下,由湖州市環保局組織人事處、湖州市環境監察支隊組織實施,湖州市環保局紀檢監察部門對招聘全過程進行監督。
監督電話:2668598
咨詢電話:2668525
湖州市環保局組織人事處 2668525(吳麗萍)
湖州市環保監察支隊辦公室 2668536(邵富財)
2017年12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