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廣東佛山市高明區明城鎮水利所公招聘1人公告
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139號)和《佛山市高明區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實施細則》(明府字〔2011〕11號)等有關規定和工作需要,佛山市高明區明城鎮水利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數量
明城鎮水利所專業技術人員1名,屬事業編制工作人員,從事水利工程建設工作。
二、薪酬待遇
工資待遇按國家事業單位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三、招聘條件
應聘人員必須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二)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四)年齡為18周歲以上(即1999年12月25日之前出生),35周歲以下(即1981年12月25日以后出生)。
(五)招考專業:土木類、水利類及測繪類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
(六)具有土木工程、水利工程或測繪工程中級工程師及以上專業技術資格證。
(七)具有2年以上工作經歷。
年齡、工作經歷的計算截止日期為本次考錄報名的第一日(即2017年12月25日)。
在讀的普通高等院校學生、現役軍人以及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不宜錄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名。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錄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考職位。已經聘用為本區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得報考。
四、招聘辦法
本次招聘實行公開招考,經面試、體檢、考核合格后,擇優錄用。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7年12月25日—12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報名方式:本次考試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報名地點為佛山市高明區明城鎮人民政府組織工作辦公室(地址:佛山市高明區明城鎮明七路388號)。聯系電話:0757-8831913。
現場報名為工作日的工作時間(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郵寄報名的材料請用特快專遞郵寄。
3.報名所需材料:①本人身份證、戶口本、學歷證書、中級以上職稱證書(含本科、研究生等各個階段取得的所有學歷證書,應屆畢業生未取得學歷及學位證書的提供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推薦表,以上資料要求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近兩年免冠一寸彩色近照2張。同時按照職位條件提交相關資格證書、工作經歷證明材料等。②如實填寫《高明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一份。
4.資格審查。報考對象資格由明城鎮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審定,經審核符合條件的,通知參加考試,未過初審的,不另行通知,報名材料恕不退還。
(二)考試
本次招聘考試采取面試方式進行,內容為招聘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面試時間、地點等具體事項另行通知。面試成績按100分計算,合格分數線為60分。
(三)體檢
根據擬聘人數,各招聘崗位按照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等額體檢人選。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規定,組織體檢人選到指定區級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體檢不合格的,可按成績高低在具備候選資格人員中依次遞補。體檢所需費用由用人單位支出。
(四)考察
對體檢合格者,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進行組織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放棄聘用的,可在同一崗位中按報考人員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五)公示與聘用
經考試、體檢、考察合格后,確定擬招聘人選,名單在區委組織部(區編委辦)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按有關規定,報同級組織人事部門審批后辦理聘用手續。用人單位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
五、招聘工作的組織及實施
本次招聘的報名、考試、體檢、考核工作由明城鎮人民政府負責組織實施,本公告由明城鎮人民政府負責解釋。聯系電話:0757-88831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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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高明區明城鎮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