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江西南昌縣不動產登記中招聘27人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南昌縣不動產登記工作,維護好全縣社會秩序,更好地為南昌縣的經濟建設服務,經縣政府研究同意,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一批編外不動產登記中心工作人員。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本次共招聘南昌縣不動產登記中心編外工作人員27名。
二、招聘條件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作風正派、責任心強,熱愛不動產登記工作,服從分配。
2、具備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3、性別不限,年齡18-35周歲,年齡計算方式:年滿18周歲指1999年12月13日(含)前出生;35周歲以下指1981年12月13日(含)以后出生。
4、大專及以上學歷,專業不限(2018年8月31日之前取得畢業證的應屆畢業生可以報考,但需學校提供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
5、具備崗位所需的技能條件,有一定的政策理論水平和溝通協調能力,能熟練操作計算機日常辦公軟件。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1)被原工作單位辭退解聘的;(2)本縣財政撥款(上月最后一天在冊)的編外工作人員不得報考;(3)其它不宜報考的情形。
三、招聘方式及程序
1、報名初審
(1)報名時間:2017年12月20日—12月22日(上班時間)。
(2)報名地點:南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樓大廳。
(3)報名要求:報名時需提供報考者本人身份證、畢業證的原件及復印件等材料各1份;隨同《南昌縣招聘編制外工作人員考試報名表》(網上下載附件1并填寫完整)紙質版2份,一并提交進行資格初審,同時貼好近期免冠一寸同底彩色照3張。報名時還需繳納考試費50元。
2、考試
考試開考比例為2:1(達不到開考比例崗位取消)。考試方式為筆試,考試時間、地點見準考證,領取準考證時間見網上的另行通知。
筆試考試科目:公共基礎知識(內容涵蓋政治理論與政策常識、哲學常識、法律常識、公文常識、綜合寫作、經濟管理、人文科技、道德建設等常識,以及國情省況縣情、時政熱點)。筆試題型全部為客觀題,時限90分鐘。
3、體檢和政審
(1)根據筆試成績排名,按擬聘人數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名單(末位并列依次按學歷高低、畢業時間先后、工作時間長短確定),并在網上予以公布。
(2)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體檢費用由應聘者承擔。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產生的空缺按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一次。
(3)體檢合格人員進入政審,政審不合格(或自動放棄)產生的空缺不再遞補。
(4)體檢、政審由縣人社局會同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共同進行。
4、公示
對體檢、政審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將在網上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七天。有異議經查屬實的,取消聘用資格。公示后產生的缺額不再遞補。
四、聘用管理
聘用人員實行編外合同管理,考核期為2個月,考核期滿合格的,由縣人社局下發聘用通知。用人單位與應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并到縣勞動監察局鑒證,聘用人員實行一年一聘(考核合格可續聘,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工資待遇
1、工資待遇為2700元(含崗位、績效工資等)+工齡工資50元/月(工作滿一年工齡工資從50元開始,每滿一年遞增50直至250元止)。
2、用人單位按規定為受聘人員繳納“五險”,個人負擔部分由應聘者個人承擔。
六、其他
1、招聘工作資格審查貫穿始終,請考生仔細對照所報崗位條件,誠信報考,不符合崗位條件者,請勿報名和參加考試。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取消聘用資格。凡因考生個人弄虛作假造成的后果,由考生個人負責。
2、招考工作接受社會各方面的監督,監督電話:0791-85712813。
3、對擾亂報名秩序或者偽造學歷證明及其它有關證件、證明騙取考試資格的,給予取消本次報考資格且3年內不得報考的處理。
4、應聘人員、聘用單位和從事招聘工作的人員有《南昌市市縣(區)鄉(鎮、街道)事業單位統一組織公開招聘實施意見的通知》(洪府廳發【2012】48號)第七(一)條所列情形的,要實行回避。
5、招聘工作各階段具體安排均在南昌縣人民政府網站公告(如有更改,另行通知),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參考人員因未看到通知而影響錄用等一切后果自行承擔。
6、本公告由南昌縣人社局負責解釋,咨詢電話:縣人社局85712813,縣不動產登記中心85722076。
7、未盡事宜按有關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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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南昌縣不動產登記中心
2017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