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青海交通職業技術學院招聘12人公告
來源:青海人事考試網
2017-12-19 10:09:31
青海交通職業技術學院2017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青海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青人社廳發〔2015〕80號)及相關政策規定,經青海省交通運輸廳同意,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備案,2017年青海交通職業技術學院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2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此次共招聘工作人員12名。其中:會計學、車輛工程、機械電子工程、信息與通信工程、道路與鐵道工程、心理學專業教師共6名;輔導員6名(具體招聘見附表)。
二、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
(三)品行端正,愛崗敬業,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四)具備崗位所需的學歷、任職資格、職業(執業)資格及技能要求;
(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三、招聘程序
公開招聘程序按照發布招聘信息、報名和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辦理聘用手續等步驟依次進行。
(一)報名方式、時間和現場資格審查
1.公開招聘采用現場報名、現場資格審查、現場繳費方式進行(報名費:100元/人)。地點在青海交通職業技術學院人事處(青海省西寧市城北生物產業園區經二路66號)。
面向全國招聘的崗位同時接受電子郵件形式報名,郵箱號碼:714690376@QQ.COM。電子郵件報名時間、所提供的資料同現場報名所需資料一致,提供的資料必須是掃描件,同時提交《青海交通職業技術學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考生承諾書》。以電子郵件形式報名的考生,現場資格審查時間在面試前開展(具體時間另行通知),現場資格審查時,繳納報名費。
現場報名及繳費時間:2017年12月23日--25日8:30時--17:00時。
每人只限報1個崗位。報名時填寫《青海交通職業技術學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考生承諾書》。
2.報名、現場資格審查考生需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證件、符合崗位條件要求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戶口本以及報考崗位所需資格條件的原件及復印件2份、近期小二寸彩色證件照4張進行現場資格審查。考生所提供的證件和材料應當齊全、真實、有效。
(二)招聘方式
1.招聘崗位學歷要求是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的,采取考核聘用方式進行。報考人員經資格審查通過后,直接進入面試環節,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和說課的方式進行,面試時長為每人20分鐘。結構化面試和說課,分值比例各占50%。面試結束后,根據成績由高到低,按照招聘崗位人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的考察人員。空缺按照面試成績依次遞補,但只遞補一次。面試時間地點,以《面試通知書》為準。
2. 招聘崗位學歷要求是國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學歷的,采取考試聘用方式進行(即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報考人員經資格審查通過后,進入筆試環節,筆試內容為崗位所需思想政治理論及業務知識。筆試結束后,根據成績由高到低,按照招聘崗位人數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的考察人員,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和實操的方式進行,面試時長為每人25分鐘。結構化面試和實操,分值比例各占50%。面試結束后,根據筆試成績占考生總成績50%、面試成績占考生總成績50%的綜合計算的方法由高到低進行總成績排名,按照招聘崗位人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的考察人員。空缺按照筆試和面試的綜合成績依次遞補,但只遞補一次。
3.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考試總成績均保留兩位小數。筆試、面試時間地點,以《準考證》和《面試通知書》為準。
4.招聘崗位數與參加面試人數(或參加考核人數)之比為1:1的,將在面試(考核)方案或面試(考核)通知中明確合格標準(成績達到60分及格線),達不到合格標準的取消招聘資格。
(三)體檢考察
進入體檢環節的人員按照招聘崗位1:1的比例確定。由學院統一組織到指定的二級甲等以上綜合性醫院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因個人原因未按要求參加體檢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體檢不合格者取消進入考察資格,空缺崗位按照總成績依次遞補,但只遞補一次。
考察工作除對考生的基本政治條件、遵紀守法、職業素質、個人誠信情況審查外,要突出考生在反分裂反滲透斗爭中的政治態度、政治立場、政治表現的考察,對曾有參與打砸搶燒、聚眾鬧事、組織煽動以及制作散播非法文化制品等違紀違法行為的,要進行重點審查,情節嚴重的要依法取消其聘用資格。
(四)公示聘用
經體檢考察合格的考生,在青海省人事考試信息網(www.qhpta.com)、青海省交通運輸廳門戶網站(www.qhjt.gov.cn)、青海交通職業技術學院網站(www.qhctc.edu.cn)同時進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有異議的,暫緩辦理聘用手續,并進行調查核實。公示期間主動放棄或公示無異議后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者,記入個人誠信檔案,將影響今后參加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
經公示無異議人員,由青海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辦理聘用手續,與學院簽訂聘用合同。聘用人員納入事業單位編制管理范圍。新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中。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以及提供虛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資格。
四、其它事項
(一)在編人員須知
新錄用公務員在機關服務年限未滿5年的不能報考,服務年限已經滿5年的,須征得所在單位及組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同意后方可報考;現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應當嚴格履行與聘用單位約定的合同期限,報考前應當征得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后方可報名參加此次招聘。在報名和現場資格審查時,須提供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在報名日期前開具的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未能提供的或證明時間在報名日期之后的,取消其招聘資格。
(二)招聘范圍條件
會計學、車輛工程、機械電子工程、信息與通信工程、道路與鐵道工程、心理學專業教師崗位面向全國招聘;輔導員崗位面向全省招聘。面向全省招聘的范圍包括本省戶籍(須在2016年12月31日前落戶)、本省生源、本省院校畢業生、在本省服務的各類基層項目高校畢業生、以及應由本省安置的退役士兵(含在我省服役期滿的省外退伍士兵)。
(三)時間認定
1. 畢業時間認定:2017年12月23日前取得畢業證書的人員,可參加此次報名考試。
2. 招聘崗位中所需其它資格條件的取得時間均截止到2017年12月23日前。
3. 考生報考年齡的時間認定:出生日期以本人人事檔案或戶籍檔案中最先記載的時間為依據,截止日期到公開招聘報名第一日(年齡要求為30周歲及以下的,出生日期應為1986年12月23日以后出生;年齡要求為35周歲及以下的,出生日期應為1981年12月23日以后出生)。
4.學歷及專業類別認定
招聘崗位專業以考生取得的學歷證書中的專業為準,學位證書和輔修專業證書不能作為報考所需專業的依據。取得國(境)外學歷證書的考生,應有國家教育部門出具的學歷認證報告。報名前尚未取得畢業證書以及報考崗位所需相關資格證書的考生,不得報考。
招聘崗位的專業類別劃分參照教育部《授予博士、碩士學位和培養研究生的學科、專業目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執行。
(四)成績并列處理。
1.筆試
筆試成績出現并列情況的,按照崗位招聘數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
2.面試
面試成績出現并列的,按照各專業預備的第二套命題,進行現場加試,進行成績排名。
3.其他
筆試、面試成績出現的其他特殊情況,由領導小組集體商議,匯報上級裁決。
(五)其他
1.招聘工作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交通運輸廳全程監督指導。暢通監督渠道,由省交通運輸廳、青海交通職業技術學院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接受檢舉和申訴。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報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予報名。
3. 資格審查將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考生必須提供真實有效的信息和材料,凡不按時限提交資格審查材料和在任何一個環節發現弄虛作假、不符合資格條件者,將隨時取消其報名、筆試、面試、聘用資格。
4. 本公告的未盡事宜,參照國家和我省現行相關招聘政策規定執行
咨詢電話:青海交通職業技術學院人事處 0971-5134687
監督電話: 青海省交通運輸廳人事處 0971-6186505
青海交通職業技術學院紀委(監察處)0971-5123817
附件:
2.承諾書
青海交通職業技術學院
2017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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