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貴州長順縣縣政府辦應急服務保障中心招聘簡章
長順縣2017年公開招聘縣政府辦應急服務保障中心工作人員簡章
根據《貴州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操作辦法(試行)的通知》(黔人社廳發〔2013〕10號)、《黔南州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實施意見(試行)》(黔南委辦字〔2007〕24號)文件要求,長順縣2017年計劃公開招聘縣政府辦應急服務保障中心工作人員共18名。為確保工作順利完成,現制定本簡章。
一、招聘原則和程序
公開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辦法,實行招聘條件、考試程序、考試結果“三公開”制度。招聘工作按照編制招聘計劃、發布招聘公告、報名和資格審查、體能測試、筆試、面試、體檢、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二、招聘計劃及職位
長順縣2017年計劃公開招聘縣政府辦應急服務保障中心工作人員18名。具體招聘職位詳見《長順縣2017年公開招聘縣政府辦應急服務保障中心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一覽表》(附件1)。
三、招聘對象和報考條件
(一)招聘對象
1、截止報名結束當天仍在崗在冊且服務期滿三年及以上的長順縣公安局大專及以上學歷協勤人員(01職位)。
2、截止報名結束當天仍在崗在冊且服務期滿二年及以上的長順縣公安局大專及以上學歷協勤人員(02職位)。
3、大專及以上學歷公安類院校畢業生(02職位)。
4、中專(高中、技校、職高)及以上學歷部隊退役士兵(02、03職位)。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政治權利,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熱愛公安工作;
3、年齡要求在18周歲及以上(1999年12月25日及以前出生的),30周歲及以下(1987年12月25日及以后出生的);
4、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資格條件;
5、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職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6、符合報考職位的其他要求。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不能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在重大政治問題上不能與黨中央保持一致;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受過勞動教養的人員;
3、曾被開除公職或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4、各級公務員招錄或事業單位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行為,以及黔南州人事考試中有不良誠信記錄且仍在不得報考期限內的;
5、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人員;
6、受到黨紀、政紀處分尚未解除處分的人員;
7、涉嫌違法違紀被立案調查尚未結案的人員;
8、不符合招聘對象、報考條件的人員;
9、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在事業單位工作的人員;
10、曾經在長順縣公安局擔任協勤,因違反相關紀律被解除勞動關系的人員。
四、發布招聘信息
招聘簡章在報名前7個工作日發布,招聘信息登錄長順縣人民政府網(網址:http://www.gzcsx.gov.cn/)查詢。符合招聘崗位所需條件的應聘人員可按指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報名,作應聘登記,并提交報名所需材料。
五、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地點及方式
報名時間:2017年12月25日至12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報名地點:長順縣公安局(四樓430辦公室)。
報名方式:報名采用現場報名的方式。每位考生只能報考一個職位。
(二)報名要求
報名時,考生根據所報職位,按要求填寫《 長順縣2017年公開招聘縣政府辦應急服務保障中心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信息表》(以下簡稱《報名表》(附件2)),并提交以下材料:
1、《報名表》一份;
2、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張,照片粘貼在《報名表》指定位置;
3、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4、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5、退役士兵提供《退伍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6、報名費:每人100元,報考人員經資格審查通過后繳納報名費,未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
(三)資格審查
報名時由招聘單位現場對報考人員提交的報名材料等進行審查,資格審查合格的由審查人員簽名、招聘單位蓋章予以確認,資格審查不合格的人員不允許報考。
報考人員須認真閱讀簡章,如實并完整填寫和提交本人相關信息和材料。委托他人報名,視同報考人員本人填寫,凡出現填報報名信息錯誤或在考試時提交的證件與報名時的不一致而影響考試和聘用的,責任自負。資格審查貫穿整個公開招聘工作的始終,在公開招聘任一環節發現應聘人員資格條件不符合招聘簡章要求的,隨時取消其應聘資格。
(四)其他
1、報名及資格審查工作結束后,計劃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達不到1:3比例的職位,經長順縣事業單位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后對該職位予以減少或取消。職位招聘計劃減少的,報考該職位的考生所報職位不再進行調整。職位招聘計劃取消的,由報考該職位的考生本人申請,經長順縣事業單位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后,給予改報其他職位;無適合職位改報的,取消報考資格,退還報名費。
2、職位改報的時間為2017年12月28日。在報名結束后對減少、取消的職位在網上進行公示。
六、考試
考試需進行體能測試、筆試和面試。
(一)體能測試
體能測試由長順縣公安局結合實際組織實施,時間另行通知。測評標準詳見《體能測評項目、標準及實施規則》(附件3)。
體能測試滿分為100分,體能測試科目共兩項(每項均按100制計算,體能成績為兩項測試成績的平均分)。
(二)筆試
筆試以閉卷方式進行,考試不指定參考用書。
筆試滿分150分,考試時間150分鐘。
筆試內容:《公共基礎知識》,報考03職位的考生筆試內容為《警犬訓導知識》。
筆試時間另行通知。
每名考生需參加體能測試和筆試,未參加體能測試和筆試其中一項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三)面試
根據體能測試和筆試兩項成績總分從高到低按職位招聘計劃數1:3比例以內(含1:3)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同一職位考生成績出現末位并列的,同時進入面試。面試滿分100分,面試成績當場公布。面試設最低合格分數線,最低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成績未達合格分數線或未參加面試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面試工作由縣長順縣事業單位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會同招聘單位制定實施方案具體組織實施,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四)其他事項
1、領取準考證時需攜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領取。委托他人代領準考證的,代領人需提供本人及考生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或復印件。
2、體能測試、筆試、面試的時間、地點將在《準考證》中注明,考生務必認真閱讀《準考證》上的《考生須知》,如因考生本人未閱讀《考生須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負。
3、考生須同時持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附本人照片并加蓋公安機關公章的戶籍證明)和《準考證》方能參加考試(體能測試、筆試、面試)。其他證件不能替代。
4、報考人員須參加完本簡章規定所有項目的考試,如未參加其中任何一個項目考試的,視為自動放棄報考,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五)總成績計算方式
考生總成績按百分制計算。其中,體能測試成績占25%,筆試成績百分制折算后占25%,面試成績占50%。
即:總成績=體能測試成績*0.25+筆試成績/1.5*0.25+面試成績*0.5。
體能測試、筆試、面試成績和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七、體檢
體檢必須在縣長順縣事業單位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指定的縣及縣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并在規定時間內由體檢醫院出具體檢結論。其他結論、鑒定一律不予認可。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和以及我省的有關規定執行。對主檢醫生認為需要做進一步檢查的,縣長順縣事業單位招聘工作領導小組依據職責權限經研究后可進行進一步檢查,并對特殊情況進行研究處理。體檢結束后,考生對體檢結果有疑義的,考生應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3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各考區考務機構同意后組織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體檢根據職位招聘計劃數按總成績由高到低等額確定體檢對象;同一職位考生總成績名次出現末位并列的,面試成績高者考生進入體檢環節。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放棄的,空缺職位可按綜合成績依次遞補一次。
體檢醫院在體檢中不得擅自提供乙肝項目檢測服務。因職業特殊需要在體檢時作乙肝項目檢測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體檢的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八、考察
體檢合格考生確定為考察對象。考察內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時還須進一步核實考生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考察工作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負責。考察工作須組成考察組,考察組由二人及以上組成。在考察中應當廣泛聽取意見,做到全面、客觀、公正,并據實寫出考察材料、做出考察結論、提出聘用建議意見。考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機關的監督。
在考察中發現下列情況之一的考生,考察不合格,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報長順縣事業單位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取消該考生進入下一環節資格。空缺職位不予遞補。
1、不能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在重大政治問題上不能與黨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員;
2、招聘領導小組規定考察工作完成期限前無法提供相關材料的;
3、符合本簡章第三條“(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所列任何一項的人員。
考察程序和方法參照《貴州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的有關規定執行。
九、公示
經體能測試、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在長順縣人民政府網進行為期7個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公示期間有舉報并經查實確有嚴重問題影響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一時尚難查實的,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空缺職位不予遞補。
十、聘用審批
按照《黔南州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實施意見(試行)》(黔南委辦字〔2007〕24號)有關規定,對公示期間無異議的,按規定辦理聘用審批手續。被聘用人員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新聘用人員最低服務期限為5年(含試用期),在服務期內不得調離本縣,不得參加其他事業單位招聘考試。報考公務員的,須經組織同意報考。被聘用人員應按聘用單位要求按時報到,超過規定報到時間未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
擬聘人員與原工作單位有勞動合同關系的,在新單位正式聘用前,須與原單位解除合同關系。
對不予聘用、被取消聘用及放棄聘用所空缺的職位,不予遞補。
十一、紀律監督
招聘工作主動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監督。工作人員和考生要嚴格遵守有關的規章制度,如有違反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將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十二、在招聘過程中,各項招聘信息將發布在長順縣人民政府網,請考生密切關注。網站公布的招聘信息,因考生未閱讀或誤讀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負。對發生因考生聯系電話變更、關機、停機、呼叫轉移或不接電話等造成聯系不上考生的情形,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負。
十三、本次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試不指定考試用書,不舉辦任何培訓班或委托任何個人或機構舉辦培訓班。
十四、本《招聘簡章》解釋權屬長順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十五、招聘工作未盡事宜及特殊情況,由長順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研究確定。
咨詢電話:0854-6822193(長順縣人社局干部股)
0854-6824713(長順縣公安局政工室)
監督電話:0854-6822576(長順縣監察局)
附件: 附件1:職位表.xls
附件2:長順縣2017年公開招聘縣政府辦應急服務保障中心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信息表.doc
附件4:長順縣2017年公開招聘縣政府辦應急保障服務中心考試聘用誠信報考承諾書.doc
長順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7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