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新疆塔城市公安局招錄輔警公告
2017年新疆塔城市公安局招錄輔警公告
一、招聘對象及條件
1、1、男性:年滿18周歲及以上,40周歲及以下,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女性:年滿18周歲及以上,30周歲及以下,大專以上文化程度;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維護祖國統一,反對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良好的身體條件;
5、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6、具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7、符合條件的復轉軍人、警校畢業優先錄用。
下列人員不予錄用:
1、有違法犯罪記錄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辭退或開除公職的;
4、本人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在境內外從事分裂祖國活動或為“法輪功”等邪教組織成員的;
5、有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聘用待遇
1、工資4248.55元/月,其中繳納“五金”1206.88元/月,績效考核工資300元/月(全年3600元,年終按照考評等次發放),取暖費141.67元/月(全年1700元,年終符合條件、考評合格者統一發放)。
2、對錄用人員免費發放服裝,免費提供食宿。
3、對于表現優秀的巡邏防控人員,可優先招錄為事業編人民警察或適當放寬招錄條件。
4、對于政治立場堅定、工作表現出色的巡邏防控人員,每年可按照一定比例,轉為享受事業編人民警察同工同酬待遇。
三、報名方式
1、報名地址:甘谷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二樓大廳
報名時間:2017年12月21日-12月28號(周六、周日在麗楓酒店)
3、報名電話:史警官 18509016009(微信同號)
李志富 13999745546(微信同號)
注意:報名時提交報名資料(下載打印填寫附件1、2,即塔城市公安局輔警個人情況登記表和塔城市公安局輔警招錄政審表,政審表按要求加蓋當地戶籍派出所公章),報名政審一次性完成。
四、其他要求
報名人員應嚴格按要求條件報名,如實填寫個人有關信息,凡不符合報考職位條件要求或信息不真實者,取消其聘用資格。
新疆塔城市招聘小組咨詢電話(電話咨詢前請仔細閱讀招聘公告,不明之處電話咨詢時間為:9:00-21:00)。
甘谷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