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山東濱州博興縣衛生系統招聘35人簡章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山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規程》(魯人社發[2015]6號)和《濱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細則》(濱辦字[2007]23號)等有關規定 ,經縣委、縣政府同意,現將2017年博興縣衛生系統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2017年全縣衛生系統計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35人(初級崗位)。招聘崗位及有關具體要求,詳見《2017年博興縣衛生系統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
二、招聘范圍和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年齡40周歲(1976年12月26日以后出生)以下。
5、具備招聘崗位規定的專業、學歷要求和其它條件。
取得高級工、預備技師職業資格的高級技校或技師學院全日制畢業生,分別按照全日制(大專)、本科畢業生應聘符合條件的崗位。
博興縣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工作人員、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學生、現役軍人以及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應聘。應聘人員不能報考與本人有應回避親屬關系的崗位。
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由我省統一組織招募和選派在濱州服務或濱州生源在濱州市外服務的“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山東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服務期滿2年、考核合格,3年內(指2013年、2014年、2015年招募和選派人員,其中,到村任職高校畢業生僅限2012年選聘人員)報考的,以及入伍前為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或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大學生的博興籍退役大學生士兵,退役3年內(指2014年、2015年、2016年退役)報考的,實行定向招聘。已享受優惠政策被錄用為公務員或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再享受該優惠政策。
三、報名和資格初審
本次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報名工作,采取統一時間,現場報名、現場初審、現場繳費的方式進行。
(一)報名時間和地點
1、報名時間:2017年12月26日—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報名地點:博興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辦公大樓三樓會議室(博城四路229號)
3、政策咨詢電話:0543—2322779
4、準考證領取時間:2018年1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應聘人員憑身份證到報名地點領取。
(二)應聘人員須提供的證件和有關材料
二代身份證(含有效期內臨時身份證)、畢業證、三張一寸近期免冠照片。各種證件均提供原件和復印件一份(原件報名審核后現場退還報名者)。應聘人員必須如實填寫打印報名登記表并簽訂誠信責任書。
(三)資格初審
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資格初審人員根據應聘人員提供的證件、報名登記表,現場對應聘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資格審查,確定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并對資格初審結果負責。
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的全過程。資格初審結果不作為確定符合應聘條件的最終依據。凡在后續工作中發現初審通過人員不符合應聘資格或弄虛作假等問題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考試、聘用資格。資格審查由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負責實施。
資格初審合格人員,現場繳納筆試考務費40元。
報考有專業要求崗位的,以應聘人員所獲畢業證書上注明的專業為準。應聘人員填寫的報名信息必須真實、全面、準確,主要信息(如所學專業)填報不實的,按弄虛作假處理。信息填報不全導致未通過資格初審的,責任由應聘人員自負。應聘人員有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等行為的,查實后取消本次應聘資格。
擬享受減免考務費用的應聘人員須提供以下材料:特困大學生提交減免證明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交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原件及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交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核發的《山東省特困家庭畢業生就業服務卡》(原件及復印件)。
報名結束后,對報名人數達不到1:3比例的招聘崗位(其中招聘計劃10人及10人以上的崗位,報名人數達不到1:2比例),計劃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崗位;計劃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規定的比例相應核減計劃。
報考取消招聘計劃崗位的人員,經本人同意,可在規定時間內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逾期不辦理改報手續的,視為放棄。
四、筆試
筆試根據專業不同分為綜合和衛生兩大類,各類均考一科。綜合類考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衛生類考試內容為醫學基礎知識。筆試采用百分制計算應聘人員的成績后,再按50%的比例計入考試總成績。
筆試時間、地點等以準考證為準。
應聘人員必須憑筆試準考證和有效期內居民身份證(僅限二代身份證、臨時身份證)參加考試,兩證缺一不可。
為保證新進人員基本素質,筆試設定最低合格分數線,由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根據崗位招聘人數和筆試情況確定。筆試成績合格人員,按1:3的比例確定面試入圍人選(其中招聘計劃10人及10人以上的崗位,按1:2的比例確定面試入圍人選)。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參加筆試的實有合格人數確定。面試人選一經公布,因不符合報名條件、放棄面試等造成的面試人選空缺不予遞補。
五、資格復審
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資格復審人員對確定為面試人選的報名條件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須提交的材料見資格復審通知。未在規定時間內進行資格復審以及未按規定提交相關材料的,視為自動放棄。經資格復審不具備報考條件的,取消其資格。通過資格復審的人員,現場繳納面試考務費70元。
六、面試
面試實行百分制。面試成績的50%計入考試總成績。
面試重點測評應聘者的崗位適應能力,主要考察應聘者的職業道德、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
面試的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和持有證件等要求參加面試的,視為自動放棄。
為保證新進人員基本素質,面試設定最低合格分數線60分。面試結束后,將筆試、面試成績按比例折算,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如總成績相同,以筆試成績高者優先,如果筆試成績也相同,且影響聘用的,再重新組織面試,確定總成績排名。
七、考察體檢
按照招聘崗位,根據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進入考察范圍人選,組織考察。考察由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組織實施。考察主要側重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以及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方面情況,并對報名人員是否符合規定的崗位資格條件,提供的相關信息、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進行復審。
對考察合格人員,組織體檢。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和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執行,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對按規定需要復檢的,不得在原體檢醫院進行,復檢只能進行一次,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對于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致使體檢結果失真者,不予聘用。
應聘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對自動放棄考察、體檢資格或考察、體檢不合格造成的崗位空缺,根據考試總成績依次等額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
八、公示聘用
對考試、考察、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員,由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統一公示,公示期為 7個工作日。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不再遞補。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由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提出聘用意見,報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審核。對反映問題影響聘用并查實的,不予聘用。聘用單位和受聘人員要按規定簽訂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受聘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期滿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九、其他
有關招聘事項信息將通過博興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bx. bzhrss.gov.cn)公布,應聘人員應及時了解網站發布的最新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錯過重要信息而影響考試及招聘的,責任自負。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教材和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授權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點擊下載>>>附件1-3
附件1:《2017年博興縣衛生系統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
附件2:《博興縣衛生系統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應聘須知》
附件3:《博興縣衛生系統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
中共博興縣委組織部
博興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博興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
2017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