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下半年四川宜賓屏山縣機關事業單位考調15人公告
根據《中共屏山縣委、屏山縣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屏山縣干部職工調配管理規定〉的通知》(屏委發〔2014〕13號)規定,現就2017年下半年屏山縣部分機關事業單位公開考調工作人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考調單位及名額
詳見附件1《屏山縣機關事業單位2017年下半年公開考調工作人員崗位表》(以下簡稱崗位表)。
二、考調范圍、對象及條件
(一)范圍及對象
此次公開考調面向所有符合崗位條件要求的在編在職事業人員(工勤人員除外)或已登記的在編在職公務員(參公人員),考調崗位具體的范圍及對象詳見《崗位表》。
(二)考調條件
1.縣內報考人員必須符合屏委發〔2014〕13號文件規定,服務期滿才能報考。
2.2015年、2016年年度考核稱職(合格)及以上。
3.報考者的年齡一律按周歲計算,如崗位表中最大年齡35周歲,是指在2017年12月28日前未滿36周歲的都符合報考崗位的年齡條件。經歷、經驗、工作年限、服務期滿年限等涉及年限的計算一律以2017年12月28日截止,所有年限均指周年。
4.符合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詳見《崗位表》)。
5.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
6.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屏山縣服務期未滿的人員;
(2)縣內外教體文廣系統、衛計系統人員;
(3)在職脫產學習人員;
(4)因違法違紀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或涉嫌違法違紀正在被調查、審查的人員。
三、考調程序
(一)報名時間及地點
1.報名時間:2017年12月28日
2.報名地點:屏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事業人員管理考核股(新縣城行政中心1號樓3樓A0305室)
(二)報名手續及資格審查
凡參加本次公開考調報名的考生,報名時須本人持經單位和主管部門負責人簽字同意并加蓋鮮章的《屏山縣機關事業單位2017年下半年公開考調工作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附件2)、有效身份證、畢業證、考調單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2015年度、2016年度考核確認備案表復印件(加蓋所在單位主管部門鮮章),一寸照片兩張,以及考調單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證明材料,經縣人社局資格審查合格者進入筆試。
資格審查貫穿于本次公開考調工作全過程,報考者如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查實取消其考調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三)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
1.筆試
筆試科目為《職業能力測試》, 主要測試應試人員政治理論、法律法規、時政要聞、言語理解與表達、判斷推理和資料分析邏輯推理等方面知識的掌握能力。卷面滿分100分,筆試成績按四舍五入辦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資格審查合格的報考者繳納筆試費100元,領取準考證。各崗位考調名額與有效報考人數之比不得低于1:3。未達到相應比例的,按比例調減或取消該崗位本次考調計劃。取消崗位的報名人員可重新選擇符合考調條件的其他崗位報名,無其他符合條件崗位或放棄重新報名的,到縣人社局辦理筆試費退費手續。
2.面試
根據同崗位考生筆試總成績按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面試人員,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的,可一并進入面試,且參加面試考生的比例不得低于1:2。未達到相應比例的,按比例調減或取消該崗位本次考調計劃。取消崗位的報名人員到縣人社局辦理面試費退費手續。
入闈面試的報考者按川價費〔2003〕237 號文件規定繳納80元面試費,領取面試通知單。 面試的時間、地點和要求詳見面試通知單。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面試總成績為100分,面試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
3.考試總成績計算方法
考試總成績=筆試總成績×60% +面試成績×40%。
(四)體檢
根據考調崗位及名額,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進入體檢人選。考試總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進入體檢人選;筆試成績也相同的,以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進入體檢人選;面試成績也相同的,依次按實際參加工作的工作年限長短、學歷層次高低及年齡大小確定體檢人選。
體檢項目和標準按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
初次體檢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三日內申請復檢一次,逾期不申請復檢的視為自動放棄。復檢到除原體檢醫院以外的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
(五)考察
考察由考調單位及主管部門對被考察人員的思想政治素質、現實表現情況、業務能力等方面進行綜合考察,并對其與報考相關的人事檔案等材料的真實有效性和報考資格進行核實確認。
(六)公示
經考察合格的擬考調人員在本公告發布網站上公示5天,接受社會監督。在公示期內,如有投訴或舉報者,應署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
(七)遞補
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出現的缺額,可根據空缺名額,經人社部門同意后,按照考試總成績依次等額遞補一次。對通過考察的報考者在公示期或公示后自動放棄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
(八)調動
擬考調人員公示無異議者,實行三個月頂崗試用期,試用期間不辦理調動手續。試用期滿考核合格按程序辦理調動手續。對不能按期辦理調動手續的,取消考調資格。
四、紀律與監督
本次公開考調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執行,嚴格執行組織人事工作紀律,對違反規定、弄虛作假的人,一經發現,立即取消考調資格,并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咨詢電話:屏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831-570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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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7年下半年屏山縣機關事業單位公開考調工作人員崗位表.docx
2.2017年下半年屏山縣機關事業單位公開考調工作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doc
屏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