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新疆巴州網格化服務管理中心招聘500人公告
2017年巴州網格化服務管理中心等部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簡章
根據《關于印發自治區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的通知》(新人社發〔2013〕141號)精神,經州黨委同意,巴州網格化服務管理中心等部門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按照面向社會公開招考、公平競爭、擇優錄用的原則,采取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方法進行。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按公布的招考職位自愿報名,擇優錄用。
二、報考條件和招聘對象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維護祖國統一,反對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動;
3、年滿18周歲及以上,35周歲及以下;
說明:年齡要求35周歲及以下的是指1981年12月21日至1999年12月21日期間出生;年齡要求30周歲以下的是指1986年12月21日至1999年12月21日期間出生;資格審查時實際年齡以身份證原件標注的出生日期為準,具體年齡要求詳見職位表;
4、具有符合報考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持有經國家、省(區、市)、自治區(含兵團)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或干部教育領導小組認可的畢業證書,軍隊院校函授畢業生須是部隊服役期間入學的人員;
5、巴州戶籍人員的配偶或子女、河北省援疆干部的配偶或子女、駐州部隊現役軍人的配偶或子女和自治區統一選派到巴州各鄉鎮且仍在鄉鎮工作的公務員(含選調生)的配偶戶籍不限;
6、在巴州服務的大學生西部計劃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員和大學生“村官”戶籍不限(服務期限為1年的須服務滿8個月及以上,服務期限為2年的須服務滿16個月及以上)。
7、具有良好的品行;
8、具有正常履行報考職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9、具有法律、法規及報考職位規定的其他全部條件。
凡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涉及取得戶籍、基層服務期限、工作經歷、婚姻狀況等條件時間界限的,計算截止日期均為招聘報名第一日,即2017年12月21日(含當日,下同)。
下列人員不在此次公開招聘范圍:(涉及時限均截止至2017年12月21日,涉及時限均含試用期)
1、受刑事處罰,行政處分尚未解除的;
2、立案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已在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的在編在冊正式工作人員;
4、參加“5%人才儲備編制”、“特崗教師”等招聘考試,已簽訂服務協議未滿服務期的;
5、近5年來,在各類公開招考過程中有作弊、弄虛作假等行為的人員;
6、被辭退未滿5年的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7、現役軍人;
8、法律法規規定其他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情形的。
三、時間安排
(一)報名、繳費、打印準考證時間
網絡報名時間:2017年12月21日12︰00-12月29日18︰30(北京時間,下同)。
網絡繳費時間:2017年12月21日12︰00-12月30日18︰30。
打印準考證時間:2018年1月8日10︰30-1月13日18︰30。
(二)筆試
2018年1月13日(具體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
(三)筆試成績公布
2018年1月18日17︰00。
(四)資格審查及面試
筆試成績公布后詳見巴州人民政府網(www.xjbz.gov.cn/ )通知。
(五)體檢、考察、公示
體檢、考察、公示時間詳見巴州人民政府網通知。
如遇特殊原因,上述時間發生變化的,另行通知。
四、招聘崗位
具體崗位詳見《2017年巴州網格化服務管理中心等部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表》。
五、招聘程序
招考采取先筆試后面試的方式,具體程序為報名與確認、筆試、資格審查、面試、體能測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
(一)報名與確認
招考采用網上報名。每個考生只允許選報一個職位,具體報名方法如下:
(1)登錄巴州人民政府網;
(2)查閱《報名須知》;
(3)簽署誠信協議書;
(4)如實填寫《2017年巴州網格化服務管理中心等部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試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
(5)傳送電子照片(證件照,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照片,JPG規格,20K-50K);
(6)查詢報名確認結果;
(7)下載打印《報名表》(一式兩份,資格審查和面試時攜帶);
(8)通過工商銀行網銀繳納報名、筆試等規定費用;
(9)打印準考證:報考人員于2018年1月8日10:30-1月13日18:30登錄巴州人民政府網站下載打印筆試準考證。
(10)報名筆試費用:根據自治區物價局新價非字[2000]25號文件規定,報名費每人15元,考試費每人每門40元。對享有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低保證或特困證明(原件和復印件),經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考試中心確認后,可減免部分筆試費用。
報考人員在報名前應認真閱讀簡章有關要求和招聘崗位的各項條件,嚴格按照招聘崗位要求、條件如實報名。因報考人員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提供個人信息不實,在招聘過程中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招聘資格。
(二)筆試
1、考生須按準考證標明的注意事項及有關要求,攜帶本人準考證、身份證或有效臨時身份證按時參加筆試。證件不全的,不得進入考場。
2、筆試科目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滿分100分。
《綜合知識》,滿分100分。
說明:《綜合知識》測試主要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新疆歷史和民族宗教理論、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區情、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州情、時事政治等相關內容。筆試試卷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命制。
3、筆試加分
(1)使用國家通用文字(漢語)答題的維吾爾族、哈薩克族、蒙古族、柯爾克孜族、錫伯族、塔吉克族、達斡爾族、烏茲別克族、塔塔爾族、俄羅斯族報考人員在筆試總成績上加5分;
(2)服務期滿的“大學生服務西部計劃志愿者”、“大學生村官”和“三支一扶”人員,筆試總成績上加5分;
(3)大學本科畢業生報考鄉、鎮所屬事業單位,筆試總成績上加5分;
(4)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筆試總成績上加5分;
(5)在巴州公安機關聘用滿一年以上的工作人員,筆試總成績上加5分。
符合上述情況者,只能加分一次,不能累計加分。不符合加分條件,已加分并入闈面試的人員,取消其加分并重新排名;符合加分條件,因個人原因網上報名時未填寫信息沒有加分的,不予加分。
4、筆試合格最低控制分數線
根據筆試成績總體情況由招考領導小組統一確定筆試合格最低控制分數線,筆試成績合格者進入下一環節。
(三)資格審查
1、面試入闈人員確定
在筆試合格分數線以上,根據填報的志愿,由高分到低分按下列原則確定面試入闈人員:招錄1至2人的職位,按照1︰3的比例確定;招錄3至10人的職位,按照1︰2的比例確定;招錄10人以上的職位,按照1:1.5的比例確定。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入闈人員。
2、資格審查要求
筆試成績公布后對入闈面試人員進行資格審查。面試入闈人員需持下載的《報名表》、準考證以及身份證、戶口本、畢業證,以及學信網學歷與學籍電子注冊備案表,和招考職位需要的其他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到指定的地點進行資格審查,其中:
(1)在巴州服務的大學生西部計劃志愿者,須提供大學生服務西部項目計劃巴州項目管理辦公室(團委)的相關證明原件;
(2)在巴州服務的“三支一扶”人員須提供巴州人社局相關證明原件;
(3)在巴州服務的大學生“村官”須提供巴州黨委基層辦相關證明原件;
(4)巴州戶籍人員的配偶或子女(非新疆或巴州戶籍的)報考新疆戶籍或巴州戶籍職位,須提供戶口本、結婚證或子女關系證明等材料原件、復印件;
(5)河北援疆干部配偶或子女(非新疆或巴州戶籍的)報考新疆戶籍或巴州戶籍職位,須提供援疆干部證明及結婚證或子女關系證明等材料原件、復印件;
(6)復轉軍人須提供退伍證原件、復印件,駐州部隊現役軍人配偶或子女(非新疆或巴州戶籍的)報考新疆戶籍或巴州戶籍職位,須提供結婚證或子女關系證明、身份證以及現役軍人所在團級及以上部隊干部或軍務(警務)部門出具的現役軍人證明等材料原件、復印件;
(7)自治區統一選派到巴州各鄉鎮且仍在鄉鎮工作的公務員或選調生的配偶(非新疆或巴州戶籍的)報考新疆戶籍或巴州戶籍職位,須提供結婚證原件、復印件,及縣(市、區)組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出具的選派到鄉鎮工作的公務員或選調生身份證明等相關材料;
(8)符合加分條件的報考人員,須提供相關資歷證明材料原件、復印件。在巴州公安機關聘用滿一年以上的工作人員須由縣(市)公安局開具工作證明。
(9)招聘崗位條件中涉及的專業大類及具體專業按照《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公務員錄用考試專業參考目錄(2017)》(見附件2,以下簡稱《專業目錄》)執行。涉及大類的,報考人員專業須是大類中所列專業;涉及具體專業的,報考人員專業須與崗位要求的具體專業相符。
資格審查不合格的,按本職位筆試總成績依次遞補。未按時參加資格審查的,按自動放棄處理。
(四)面試
1、面試組織
面試工作按照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要求負責組織實施。具體安排將在巴州人民政府網站通知。
2、面試要求
(1)參加面試的考生,須在正式面試開考前40分鐘到指定的候考地點集中。面試開考后到達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試資格。
(2)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
(3)面試成績當場宣布。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成績達不到60分的考生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4)面試一律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漢語)答題。
(5)根據自治區物價局有關規定,面試費用每人40元。
3、總成績的計算
總成績=筆試總成績÷2×50%+面試總成績×50%。
同一職位考生總成績并列的,筆試成績高的考生進入下一環節;筆試成績相同的,以《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科目成績高的進入下一環節。
(五)體能測評
報考崗位代碼以9開頭(91001至91318)的考生須按要求進行體能測評。體能測評只進行一次。體能測評按招考職位計劃人數1︰1.5的比例,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人選。凡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進入體能測評。成績當場公布,不合格者取消進入下一環節的資格。出現空缺的,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次遞補。體能測評標準按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執行。
(六)體檢
1、體檢組織和標準
根據筆試、面試綜合成績,按招聘職位擬錄用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體檢標準按照《自治區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通用體檢標準(試行)》(附件3)執行。91001至91318崗位還須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中關于人民警察職位的要求。
2、體檢要求
體檢人員根據報考職位,按照通知要求,在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報到。體檢不合格,本人申請復查的,經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批準,可在指定的縣級以上綜合醫院進行復查,復查有明確結論的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不合格者不能錄用。體檢費用由考生負擔。
(七)考察
對體檢合格的考生按規定進行考察,著重考察考生及親屬思想政治素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修養等情況。考生須填寫《巴州事業單位考試錄用工作人員考察表》并提交報考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考察不合格者,取消錄用資格。考察工作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負責。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考察不合格:
1、在維護祖國統一、民族團結、社會穩定中,認識含混、態度曖昧,被公安機關列為幫教對象的。
2、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少年管教,或者近五年受過治安處罰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因嚴重違反紀律、規章制度被單位開除、辭退或依法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
5、受黨紀、政紀處分,處分期未滿的。
6、參加過“法輪功”等邪教或者帶有黑社會性質等其他非法組織的。
7、有過吸毒史的。
8、配偶、直系親屬或三代以內的旁系親屬中有被判處死刑或者因危害國家安全罪被判刑,或者因其他犯罪正在服刑的。
9、配偶、直系親屬或三代以內的旁系親屬中有因參與民族分裂、非法宗教、暴力恐怖等犯罪活動被判刑或者勞動教養的。
10、配偶、直系親屬或三代以內的旁系親屬中有犯罪嫌疑正被政法機關偵查、控制的,或者是“法輪功”等邪教或其他非法組織成員的。
11、其他不適合在政法系統工作的。
在考察中,經審定不符合招錄要求、截止公示前未能提交職位所需學歷證書的人員,考察結論為不合格,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八)公示
考察結束后,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根據考試成績、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通過網站公示,公示期限7天。
(九)聘用
公示結果無異議后,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新招聘人員一律實行聘用制。試用期一年。試用期間的工資福利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試用期滿后,由用人單位進行綜合考核,合格的按有關規定辦理正式聘用手續,不合格的,經主管部門和組織人社部門批準,取消其聘用資格。
(十)紀律及其他要求
報考人員應嚴格按職位要求條件報名,報名時如實填寫個人有關信息,凡不符合報考職位條件要求或填報的個人信息不真實的,取消聘用資格。報考人員在報考過程中,應及時登錄相關網站了解考錄工作進程、查詢有關事項的公告,若因個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責任自負。
資格審查驗證工作將貫穿整個招聘工作始終,對違規招聘的人員,一經查實,應當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已聘用的人員,應當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六、招考信息發布
招考信息均通過巴州人民政府網進行發布。本《簡章》確定的時間、地點等,因特殊情況發生變化的,均以上述網站公告為準。
七、政策咨詢
政策咨詢電話:州黨委組織部公務員科:0996-2012756
州公務員局錄用考核科:0996-2023319
網絡報名咨詢電話:州人事考試中心: 0996-2919693
八、其他事項
本方案未盡事宜,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其他有關事項詳見各附件。
點擊進入>>>網上報名系統
附件:2017巴州網格化服務管理中心等部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表.xls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公務員錄用考試專業參考目錄(2017)(試行).xls
自治區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通用體檢標準(試行).doc
巴州網格化服務管理中心等部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
2017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