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安徽滁州市總工會選聘27人公告
根據《關于做好第四批省總工會直補社會化工會工作者提標擴面的通知》要求,滁州市總工會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社會化工會工作者27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聘原則與方式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二、選聘崗位
本次選聘社會化工會工作者共27名,具體職位詳見《滁州市總工會公開選聘社會化工會工作者職位表》(附件1)。
三、選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國家承認的且符合選聘職位要求的學歷學位條件。
(四)符合選聘職位要求的年齡、專業等條件。年齡計算:40周歲以下,即1976年12月25日以后出生;35周歲以下,即1981年 12月25日以后出生;30周歲以下,即1986年 12月25日以后出生。報考計算機類、法學類和財務管理、會計學職位的考生須從事相應專業工作一年及以上。
(五)勤奮敬業,創新務實,作風民主;熱愛工會工作,熱心為職工群眾服務。
(六)有企業管理、黨務和工會工作經驗者同等條件下優先選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一)不符合選聘條件要求的人員。
(二)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學生。
(三)現役軍人。
(四)經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五)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六)法律規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員。
四、選聘程序及辦法
選聘工作按照制定選聘計劃、發布選聘公告、現場報名與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與考察、確定擬聘人員、公示、簽訂聘用合同等步驟依次進行(詳情見滁州市總工會網站http://czszgh.ahghw.org/index.html和滁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http://12333.chuzhou.gov.cn)。
滁州市總工會和各縣(市、區)總工會組織報名和資格審查,滁州市總工會確認后委托專業考試機構統一組織筆試、面試工作。面試后各選聘工作環節(步驟),由市總工會按規定組織實施。
(一)報名
1、報名方式和報名時間。
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報名時間為2017年12月25日至12月28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報名地點在滁州市總工會和各縣(市、區)總工會(詳見附件1)。
2、報名有關事宜。
(1)報考人員按選聘公告公布的時間、地點,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的原件和復印件,近期 2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4張,到報名點辦理報名手續,如實填寫《滁州市總工會面向全市公開選聘社會化工會工作者登記表》(詳見附件2),按規定繳納考試費45元。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職位,并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筆試。
(2)屬社會人員的,須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學歷證書以及曾經所在基層單位工作證明等相關材料。屬在編正式工作人員的,還需按人事管理權限提供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3)為確保選聘人員素質,應聘同一職位的人員其報考人數與職位選聘計劃數的比例應不低于3:1。對達不到規定開考比例的職位將取消或核減該職位選聘計劃數。被取消選聘職位報考人員,可于12月29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到滁州市總工會改報其他職位。
報考人員須于2018年1月5日憑本人身份證到原報名點領取筆試準考證。
(二)筆試
筆試科目為《綜合能力測試》(考試時間120分鐘,滿分100分),筆試時間和地點詳見考生《準考證》。
《綜合能力測試》主要測試報考人員基本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和能力要素。
筆試結束后,成績在滁州市總工會和滁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進行公布。為確保選聘人員基本素質,設定筆試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筆試成績達到60分的報考人員方可進入面試。面試人選根據職位選聘計劃數,在同職位人員中依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3:1確定。不足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確定為面試人選。凡與報考條件要求不符的,取消其參加面試的資格。因取消資格等原因出現入圍人選缺額的,按規定在同職位筆試人員中依筆試成績高低順序等額遞補。
面試相關情況將在滁州市總工會和滁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進行公布,進入面試環節的報考人員憑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和筆試準考證到滁州市總工會領取面試通知書。
(三)面試
面試采取結構化方式進行,主要考察考生從事相關工作的綜合能力和基本素養等,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面試時間與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
實際參加面試人數少于或等于職位選聘數的,考生面試分數,須達到該組實際參加面試的平均分或者70分以上,方可進入體檢和考察環節。
(四)成績合成
報考人員筆試和面試成績按照6︰4的比例(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合成為考試最終成績。在滁州市總工會和滁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進行公布。根據選聘計劃數和應聘人員考試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額確定進入體檢、考察的人員。
如出現考試最終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高低排序;如出現考試最終成績和筆試成績均相同的情況,一并進入體檢、考察環節,最終由滁州市總工會全面衡量擇優確定擬聘用人選。
(五)體檢與考察
體檢由滁州市總工會組織實施,考察由滁州市總工會和各縣(市、區)總工會組織實施。
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須在二級甲等以上綜合醫院進行,滁州市總工會全程參與監督。
考察主要對應聘人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工作實績以及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等情況進行考核。考察時組成考察組,考察組由三人及以上組成,全面、客觀、公正寫出考察材料,向滁州市總工會選聘工會社會化工作者領導小組匯報。
對體檢、考察出現缺額的,按照規定程序和時限,在同職位報考人員中,按考試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遞補不超過兩次。體檢與考察最終結果公示結束,不再遞補。
(六)公示與聘用
對擬聘用人員,在滁州市總工會和滁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示7天。同時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
進入公示環節后職位出現空缺的,由選聘單位提出是否遞補的建議,經滁州市總工會選聘工會社會化工作者領導小組審核確定后按規定進行。
公示無異議后,履行聘用手續。滁州市總工會和各縣(市、區)總工會根據有關要求分別與選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選聘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1個月),試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內。
選聘人員由市、縣總工會和用人單位雙重管理,具體管理工作由用人單位按照崗位職責進行管理。
滁州市總工會和各縣(市、區)總工會對選聘人員進行年度考核,考核結果分為優秀、合格和不合格三個等次。對年度考核確定為優秀等次的可適當給予獎勵,并在評先評優中優先考慮。對確定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可根據工作需要進行續聘;對不合格等次的,予以解聘。發生勞動爭議的按國家有關規定及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或用工協議相關條款執行。
(七)工資待遇
一經聘用,試用期工資2000元/月;試用期滿后,年度基本工資、崗位工資、績效工資等54000元(含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
五、其他相關事宜
選聘工作在滁州市紀委駐市總工會機關紀檢組的全程監督下進行。對違反有關規定、不按選聘計劃、規定條件或擅自更改選聘方案給選聘工作造成不良影響的,選聘無效,給予通報批評并追究相關責任;對違反考試紀律的工作人員和考生,視情節輕重,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本次選聘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資料。滁州市總工會不舉辦,也不委托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培訓活動。
本《公告》由滁州市總工會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3047532 (滁州市總工會組織部)
監督舉報:3049177(滁州市紀委駐市總工會機關紀檢組辦公室)
上述咨詢服務、監督舉報聯系電話于正常辦公時間使用。
附件:
滁州市總工會
2017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