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湖南懷化洪江市人民法院招聘編制外司法輔助人員11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制外司法輔助工作人員11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考計劃、崗位
司法輔助人員(一):8名,限男性(從事執行、協警等工作,身高165cm以上)。
司法輔助人員(二):3名,限女性(從事執行、協警等工作,身高158cm以上)。
二、招聘條件
(一)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堅決貫徹執行黨的基本路線和各項方針政策,有較強的事業心,廉潔奉公,品貌端正,自覺踐行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身體健康,符合聘用體檢標準。
(二)年齡要求:18周歲至30周歲以下(1988年1月1日至1999年12月31日期間出生),大專及以上學歷,專業不限。
(三)2018年應屆畢業生可憑學校學歷證明或就業推薦表報名,但畢業證必須在2018年9月30日前取得,否則視為不具備相應資格。
(四)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或開除公職的;
2、涉嫌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立案審查的;
3、違反計劃生育法律法規的;
4、被人民法院確定為失信被執行人的;
5、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不得報名應聘。法律和其他政策文件規定不得招聘到國家機關及事業單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報名與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2017年12月27日--2017年12月29日。
(二)報名地點:洪江市人民法院政治部,聯系人:胡娟,政治部副主任,聯系電話:17375589996
(三)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四)注意事項:
1、報考者須持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應屆畢業生沒有領取畢業證的需要提交現在讀學校的學歷證明或就業推薦表)和相關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報名。
2、符合報名條件者填寫《報名登記表》,交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半身一寸彩照3張。
3、每個崗位招聘計劃數與該崗位報名人數的比例不得低于1:3,達不到開考比例的經洪江市人社局和法院兩家會商后核減該職位的招聘計劃。
4、個人簡歷一份,需本人親筆撰寫。
(五)報名:報名時,根據報考條件和崗位要求,由洪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及洪江市人民法院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符合報考條件者,填寫《報名登記表》,交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半身一寸彩照叁張。
四、考試
考試分筆試、計算機操作和面試三個部分。
(一)筆試
1、筆試時間:詳見準考證
2、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3、筆試內容:
(1)筆試以法律知識為主,公共知識為輔,其中公共知識占40%,法律知識占60%。
(2)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占綜合成績的40%。
(二)計算機操作
1、時間:詳見準考證
2、地點:詳見準考證
3、操作內容:
(1)文字處理與制表。
(2)操作成績滿分為100分,占綜合成績的20%。
(三)面試
時間:另行通知
地點:另行通知
根據筆試、計算機操作折后的綜合成績(滿分為60分)由高分到低分按計劃錄用人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最后一名成績相同者并列入圍)。若進入面試人數達不到1:3,可由洪江市人社局和法院兩家會商后降低開考比例,但筆試與計算機操作折后的綜合成績不得低于36分。面試主要考核考生的綜合分析能力,邏輯判斷能力,應變與處理問題的能力,以及職業道德與職業操守,滿分為100分,分數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面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40%。
(四)綜合成績合成和排名
綜合成績=筆試×40%+計算機操作×20%+面試×40%
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進行排名;筆試成績相同的,依次按面試成績、計算機操作成績進行排名。
五、體檢
體檢人選: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崗位計劃數1:1的比例等額確定。因體檢不合格出現空缺,則按總成績排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遞補不得超過兩次。
體檢在縣級以上醫療機構進行。體檢項項目和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報考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提出復檢。復檢只進行一次,并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六、考察
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深入到單位及社區、鄉鎮等考察被考察人員各方面表現。
七、公示聘用
(一)確定聘用人員
按照規定的程序和標準,根據考試成績、體檢結果、考察情況擇優確定擬聘用人員。
(二)公示
按照管理權限,對擬聘用人員在洪江市政府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七個工作日。
八、聘用審批
經公示無異議后,對擬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試用期為1個月,試用期滿根據其工作態度,業務能力和出勤率等情況確定合格后,合格者與洪江市陽光人力資源有限責任公司簽訂勞務派遣合同,再由洪江市陽光人力資源有限公司派遣到洪江市人民法院工作,合同為一年一簽。
九、福利待遇
(一)本次招聘作為勞務派遣形式,屬于用人單位購買社會服務性質,不納入行政、事業單位編制管理。試用期間工資2000元/月,試用期滿后工資2200元/月。不享受法院正式在編人員相關獎勵和津補貼;但可根據政策適當給予獎勵。
(二)聘用人員按照勞動法相關法律法規參加各項社會保險。
洪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洪江市人民法院
2017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