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海普陀區人民政府選聘公告
上海市普陀區人民政府 關于選聘第二屆兼職政府法律顧問的公告
鑒于普陀區人民政府第一屆兼職政府法律顧問聘期至2018年1月31日屆滿,為加強我區法治政府建設,進一步發揮政府法律顧問在推進區域經濟、社會、城區“三個轉型”中的法治保障作用,根據《普陀區政府法律顧問工作管理規定》、《普陀區兼職政府法律顧問選拔聘任程序規則(試行)》,區政府決定向社會公開選聘第二屆兼職政府法律顧問,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聘人數
普陀區第二屆兼職政府法律顧問選聘人數12名,其中:法學專家3名,執業律師9名(詳見選聘簡章)。
二、工作范圍
(一)研究法治政府建設重大問題,為區域經濟、社會、城區“三個轉型”提供法律意見和建議;
(二)參與重大行政決策研究,為決策制定提出法律論證、審核意見;
(三)參與行政規范性文件的制定、審查、評估等工作;
(四)參與重大合同(協議)的起草、論證或提出法律意見;
(五)參與非訴法律事務、信訪矛盾化解,提出法律處理意見和建議;
(六)參與突發事件應對處置,提出法律處理意見和建議;
(七)參與行政復議、訴訟、仲裁、執行等案件的辦理;
(八)參與重大事項社會穩定風險的分析與評估;
(九)需要兼職政府法律顧問參與的其他法律事務。
三、選聘條件
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未曾受過刑事處罰和紀律處分;
3、熱心政府法制工作;
4、法學專家應當具有法學專業副高以上職稱,在行政法、民商法、政務公開領域從事教學和研究,并具有一定的社會影響力。
5、執業律師應當具有5年以上(含5年)執業經歷,具有政府法制工作經歷或其他相關法務工作經歷的,執業年限可適當放寬。
6、區政府第一屆兼職法律顧問參加報名選聘的,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
四、選聘組織
本次選聘成立由區政府辦公室、區政府法制辦、區司法局、區律師工作委員會共同組成的選聘小組。選聘小組按照公平公正、競爭擇優原則,在符合條件的人員中開展選聘。
五、報名程序
(一)報名時間
2017年12月22日起至2018年1月5日止(以寄出郵戳為準)。
(二)報名方式
1、個人報名
(1)請在“上海普陀”門戶網站首頁公示公告滾動欄(http://www.shpt.gov.cn)下載《上海市普陀區人民政府兼職政府法律顧問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
(2)請書面填寫《報名表》并附相關職稱、執業證書、榮譽稱號等證明材料復印件。
(3)請在報名期限內將上述報名材料(第一屆區政府兼職法律顧問報名的,僅提供《報名表》),郵寄至:上海市大渡河路1668號區政府法制辦(區政府兼職法律顧問選聘小組)收,郵編:200333。
2、單位推薦
由推薦單位負責填報《報名表》,并加蓋公章。相關報名材料及郵寄地址同上。
六、審查與聘任
(一)報名審查與遴選
1、資格審查和初選。選聘小組對報名人員的資格和條件進行審查,按照選聘條件、選聘意愿等擇優確定面試人員名單。第一屆區政府兼職法律顧問報名選聘的,免去面試環節。
2、遴選。選聘小組按照公平競爭、擇優選聘原則,對參加面試人員及第一屆區政府兼職法律顧問報名人員進行綜合評定,并根據票選結果提出建議人選。
3、區政府決定。區政府對選聘小組提出的建議人選進行審議并作出決定。
(二)簽約并頒發聘書
對決定聘任的兼職政府法律顧問,區政府與其簽訂聘任合同,明確聘任人員具體的工作職責以及相關權利義務,并頒發聘書。聘任期限為2018年2月1日至2020年1月31日。
七、聯系方式
報名咨詢電話:021-52564588轉2509(區法制辦)
021-52564588轉7263(區司法局)
2017年12月22日